如果你向政府部门反映民生等问题时,大部分政府部门还是比较好的,能够及时答复。但也有一些部门搞花动作,一个典型的例子是“60日内答复”。首先,他会通知你“正式受理”,使你感到他们很重视这件事。然后又说,根据信访法律、法规,在60日内答复。你一件很简单或者很紧迫的事情,在他们那里却迟迟不答复。虽然法规规定必须在“60日内答复”,但不等于说一定要满60日才能答复。当“60日”的最后一天到了,他们来了迟到的答复,往往很简单:“你自己去找市场”、“无法解决”等等,信访群众等到了这样的答复,就非常愤怒:“这种简单的答复,为什么让我们等60天”?是啊,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让你对信访失去信心,以后不要找他们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