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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诉刘谢案的最新进展:桑兰自愿撤诉

热度 21已有 26585 次阅读2014-10-13 16:30 分享到微信

持续了三年半的桑兰诉刘谢莫和时代华纳等的官司有了重大进展。原告律师徐晓冰已于前天代表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预计ksliu博即将会发博文介绍详情,值得关注。在此之前,我先按最近的法院文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10月9日莫律师给法官写信,要求法官下令让桑兰从本月14日起提供口供证词,按她的健康情况,这一取证可能持续到15和16日。据他说他在本月2日就致信徐律师请求确认桑兰可以在上述日子出席取证会。在没有收到回应的情况下,莫律师给对方发了取证通知,要求对方在上述日子在北京中成天坛假日酒店出席取证会。次日徐律师回信说他拒绝让桑兰出席这个取证会,因为被告律师不配合,但没有给出他认为合适的取证日子。同日莫律师回信说之前徐律师曾说过14至16日是可以取证的日子。并提醒对方本月30日是整个证据揭示过程的截止日期。如果对方不同意在14至16日取证的话,被告会要求按Rule 37制裁原告(见下面LAO对Rule 37的解释)。接着在6日和8日莫律师再次去信重提取证要求。徐律师终于在8日回信提出一个和解谈判的框架,但没有对取证做出回应。莫律师同日回信说这个和解的提议要征求被告意见后才能答复,同时要求原告在前述日子出席取证,因为已经临近截止日期。 莫律师告诉法官如果原告不能按取证通知要求的日子出席取证,被告会因此浪费很多开销。他们已经在假日酒店租了套房,并雇了一个中文法律代表出席取证会,安排了取证会的录像,并在纽约安排了一个翻译和一个法院记录员。莫律师要求法官下令让被告在指定日子接受取证,不然就要法官按Rule 37制裁。

10日弗法官批准了莫律师的请求,下令取证要在16日前结束。

11日徐律师去信法官提出原告在不影响对被告的法定权利(Without prejudice against dependant(s))的条件下自愿撤诉。我的理解是这个条件的意思是原告保留了以后按同一事由再次起诉被告的权利。


纽约律师LAO介绍说: 按刘先生介绍,听上去更多的是违反取证相关的法官法令,但后果不在Rule 11管辖, 而是Rule 37, 其中包括取消原告方有关指控 (见Rule 37(b)(2)(A)(iii))。 如果是这种情形, 那么Rule 37(b)(2)(C) 明确要求法官必须下令 ("must order ...") 违反法令方支付另一方合理的费用,包括律师师费等, 除非违反法令方能够证明(a) 没有遵守法令是有正当理由或(b) 支付费用法令不公平。 两个律师合计$1,000/小时也有可能被法院接受,但要向法院证明为合理。(见Rule 37 全文, http://www.law.cornell.edu/rules/frcp/rule_37




快讯:桑兰撤诉_图1-1




补充资料:
1. 新浪网转发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体育专电:  面临罚款风险桑兰自愿撤诉 天价官司迎根本性转折   http://sports.sina.com.cn/o/2014-10-13/22187369253.shtml
2. 侨报记者林菁10月13日纽约报道:  桑兰突然撤案 被告可能反诉 http://news.uschinapress.com/2014/1013/995158.shtml
3. ksliu, 桑兰撤诉是追究事实真相的开始 home/space/do/blog/uid/3453/id/238232.html
    ksliu, 徐晓冰是个好律师吗? home/space/do/blog/uid/3453/id/238312.html
4. 徐晓冰律师事务所新闻发布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33c61820102v2f3.html
    徐晓冰律师事务所新闻发布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33c61820102v2oe.html
5. 莫律师10月15日致托法官的信 https://onedrive.live.com/view.aspx?cid=7FEF36E0883F31BF&resid=7FEF36E0883F31BF!412
6.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体育专电 跨国天价官司 莫虎请求法庭撤案且不准桑兰再诉 http://news.xinhuanet.com/sports/2014-10/16/c_127107543.htm
7. 体坛周报李一男10月17日报道 桑兰身体撑不住马拉松官司 千万美金保险生效 http://sports.qq.com/a/20141017/0074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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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0 个评论)

回复 明月娘 2014-10-14 22:00
tobuto: 我觉得,具体如何操作,莫虎一定会有周密的安排。
宏观而言,一,徐大律师是有点家产的。 那个佛罗里达的棚子,再破也值几贯。  二,桑黄二人还是有点家底的。  ...
判决与执行不可以等同,估计桑黄徐也已有撤诉后的对策。老刘与莫大律师继续打官司也就是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俺不明白的是桑黄二货咋就不与徐大棚子闹翻呢?可能是没有找到再接手的律师。
回复 广告 2014-10-14 21:58
这个徐律师,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货。无论是因为能力低下,还是嫌钱少糊弄客户,把上千页的垃圾倾泻到法庭上这个荒唐行为,已经是徐终身无法洗刷的污点和耻辱。我原来曾嘲笑地叫他‘徐大棚’, 后来觉得他代理客户打官司,是做合法正当生意,没什么不对的地方,我就改口为徐律师。今天看到他的最新声明,我又认为这个人还是欠骂。

现在分段评论这货的言语:

不错,法律是允许原告撤案。这点上,莫虎错了。

徐得意地说,莫企图通过法院惩罚原告/徐,遭到了失败。这就表现出徐的小人嘴脸。徐自己代理的诉讼,不是同样以失败告终吗?徐怎么不提?事实上徐在这方面连海明都不如,还有脸笑话莫虎。

桑对原告有什么样的看法,是否正确,没有半点儿价值。更多的人对桑黄包括对徐,也有很强烈的看法,徐怎么不评价一下正误?

‘遗憾’宣布终止诉讼?这是委托人的意愿,徐作为受雇律师,有什么资格和权力表示遗憾?无果而终,岂不正是对徐能力本事的否定?

(徐律师最新的声明: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space/do/blog/uid/3453/id/238232.html
回复 tobuto 2014-10-14 21:57
明月娘: 估计是黄二惹的祸。如果没有这个胡同串子的经纪人出现,桑兰也不会吧嗒一下这么快从天上摔下来啦。
海公公也功不可没  
回复 shiling 2014-10-14 21:50
明月娘: 记得桑兰曾是上帝的女儿,微笑天使各家争抢。如今,桑兰下嫁给啦黄二,上帝的女儿被上帝遗弃啦,桑兰不再坚强。这个所谓的“节”估计是黄二情节。       ...
这个外号似乎是黄健给桑兰挣来的 桑兰若不是摔在美国,若不是两个国家的大头目先后“青眼有加”,“上帝的女儿”头上的“光环” 不比轮椅上的“轮环”更有看头。“名人效应”呀,“软实力”啦,“隐形资产”啦.....

老刘与卓玛当初兴致勃勃来“投资”,没想到买了一只“垃圾股”。用老刘的话说:“玩股票亏大了,不玩就是了”
回复 明月娘 2014-10-14 21:49
shiling: 相信老刘对这种事没啥感觉。老刘经历多,见识广,人缘宽,分量足。桑兰不过一个家养的黄口雏儿,斗老家贼,不自量力   ...
估计是黄二惹的祸。如果没有这个胡同串子的经纪人出现,桑兰也不会吧嗒一下这么快从天上摔下来啦。
回复 tobuto 2014-10-14 21:43
我觉得,具体如何操作,莫虎一定会有周密的安排。
宏观而言,一,徐大律师是有点家产的。 那个佛罗里达的棚子,再破也值几贯。  二,桑黄二人还是有点家底的。 即便最终拒付赔偿拒绝道歉,老刘也应该向法庭要个明明白白的说法。 人活一世,清清白白才是留给子孙的最大财产。 况且,桑黄不是还和海公公打着官司吗(这个官司的现状不清楚,很久没有关注海公公了)? 海公公赔的钱,恐怕不容易汇回大陆桑黄的帐号上吧。 

莫虎是仗义之人,不会在律师费上为难老刘一家。 而且,这个官司,莫虎也身在其中,此时休手,莫虎作为律师的声誉也不清不白。 

希望老刘不要忘了东郭先生,农夫和蛇的故事。
不要忘了孩子受到的伤害。   
回复 明月娘 2014-10-14 21:35
shiling: 这场官司看到现在,似乎要落幕了。老刘在博文里说的卓玛:“我每天过基督的生活,心灵上发生了变化,我把它当成上帝与魔鬼的征战,我是征战中的一部分,我站在光 ...
记得桑兰曾是上帝的女儿,微笑天使各家争抢。如今,桑兰下嫁给啦黄二,上帝的女儿被上帝遗弃啦,桑兰不再坚强。这个所谓的“节”估计是黄二情节。
回复 明月娘 2014-10-14 21:28
tobuto: 退一步的话,屎盆子就永远扣在老刘一家的头上了。
特别是他们的儿子。

不能退。
老刘是被恶心到啦,退是不能退,对付泼皮无赖俺还真替老刘揪心。桑黄二货不会发道歉信,更不会真金白银求和解。老刘再花费精力,财力继续打官司顶多拿一张判决文书。不知老刘是在中国起诉还是在美国反诉。
回复 shiling 2014-10-14 21:28
明月娘: 一场闹剧便宜俺这些免费看戏的。七嘴八舌,唠嗑扯淡这是缘分。
这场官司看到现在,似乎要落幕了。老刘在博文里说的卓玛:“我每天过基督的生活,心灵上发生了变化,我把它当成上帝与魔鬼的征战,我是征战中的一部分,我站在光明和正义这一边,她(桑兰)被魔鬼的心态控制了。”

什么原因,或那些方面出问题,让卓玛认为桑兰“被魔鬼的心态控制了”,让“比女儿还亲”的桑兰与老刘一家缠斗了三年。老刘并没有透露。俺相信看戏党困惑的原因,在这里有个“节”。
回复 明月娘 2014-10-14 21:15
shiling: 猫板甑子便宜了狗
一场闹剧便宜俺这些免费看戏的。七嘴八舌,唠嗑扯淡这是缘分。
回复 shiling 2014-10-14 20:58
明月娘: 老刘要找回精神损失,金钱损失,不容易啊。桑黄,徐大棚要有声明,出道歉信,莫大律师的费用那个来支付?老刘要继续还要支付高价律师费,赢得官司,桑黄徐也不会 ...
相信老刘对这种事没啥感觉。老刘经历多,见识广,人缘宽,分量足。桑兰不过一个家养的黄口雏儿,斗老家贼,不自量力
回复 曾经湘桥 2014-10-14 20:50
小虫:    最好是写成电视连续剧,不拍成电影,不写成书,太可惜这么好的素材了。看到现在,我认为比一般的电视剧好看。 ...
中国电视剧太多了,我不太相信哪部电视剧真能诲人于長久。鲁迅的阿Q后来被柳亞子用漫画表现的《阿Q正传》,加倍而長久地让国人知道了阿Q精神所指为何。鉴此,《桑黄正传》会有益于国人……至少,简单可致恒久。
回复 tobuto 2014-10-14 20:37
明月娘: “现在就这样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不了了之了吗?”问谁呢?

不知老刘是宜将剩勇追穷寇还是退一步海阔天空?   ...
退一步的话,屎盆子就永远扣在老刘一家的头上了。
特别是他们的儿子。

不能退。
回复 新兰 2014-10-14 20:36
ksliu: 这个被媒体称为“世纪大案”的诉讼,进行了三年半,索赔金额曾经高达21亿美元,我们被扣上了“封口”、“软禁”、“猥亵”、“性侵”、“诽谤”、“不尽责”、“ ...
恭喜老先生全家终于看到忘恩负义、心术不正之人的败北!
回复 shiling 2014-10-14 20:31
明月娘: 估计一些剧作家,导演在等最终结果,如果没有他们也会杜撰一个。这场官司也就是莫大律师赚到律师费是赢家,剩下的在名誉,经济都遭受到不同的损失,如果拍成电视 ...
猫板甑子便宜了狗
回复 广告 2014-10-14 19:18
刘谢会不会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桑黄给刘谢带来的伤害责任?

刘发过誓,说不能放过对方。

谢最新言论又显示出与刘在此问题上有重大分歧:谢以宗教精神表示原谅坏人。

那就看刘是否言而无信自扇耳光了。

如果刘真去北京打官司,他也只能追究桑黄的诽谤罪:‘贪污善款’这唯一一条。‘性侵’诽谤,只有刘谢的儿子才有资格追究。

至于刘说的其子因此官司失去工作,这个损失很难证明,没有哪家正经的大公司解雇人时,会在尚未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以‘你当了被告了’的名义解雇职员。所以刘谢以后还是少扯这个话题为好。
回复 广告 2014-10-14 19:04
以前就说过莫虎策略上有很大问题。现在莫虎再次作出奇怪的举动。如果刘谢一方要反过来追究桑黄,那也应该一码说一码地单独立一个新案子,而且要在中国法院去追究。现在桑撤诉了,莫虎该拥抱此发展,干净利落地迅速结束此案而不是在桑黄起诉刘谢的案子里面继续折腾下去。扬言追究徐律师也是扯淡。到目前为止徐律师没做出什么违背法律或职业道德的事。‘扔出1800页糊涂文件’事,完全可以说是徐水平低,而不是藐视法庭。
回复 小虫 2014-10-14 12:59
广告: 祝贺刘谢,官司到此结束,虽然这是场惨胜,毕竟在名声,金钱,和安宁生活方面付出了相当的代价。

现在看刘谢是否说话算话,兑现曾经发出的誓言,去追究桑黄的恶 ...
老刘博文出来了
回复 ImYoona 2014-10-14 09:49
不说不痛快2011: 桑兰突然撤案 被告可能反诉

【侨报记者林菁10月13日纽约报道】闹得沸沸扬扬的桑兰跨国巨额索赔案近日出现一个重大转折,10月11日,桑兰突然自愿撤案,这意味着 ...
谢谢你的介绍,我把该文的链接加到博文里了
回复 不说不痛快2011 2014-10-14 09:13
桑兰突然撤案 被告可能反诉

【侨报记者林菁10月13日纽约报道】闹得沸沸扬扬的桑兰跨国巨额索赔案近日出现一个重大转折,10月11日,桑兰突然自愿撤案,这意味着这场缠讼3年半、索赔21亿的民事诉讼可能以桑兰空手而归而告终。被告方律师莫虎13日接受《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会让桑兰以撤案逃脱责任,“她跑不掉,她现在要给法庭,给被告一个交代。”

桑兰通过代表律师徐晓冰于11日(周六)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提交简短的自愿撤案文件,文件中没有说明撤案原因。

桑兰这一决定发生在她即将接受辩方律师问话的关键时刻。前一天(10日),法官詹姆斯·弗朗西斯刚批准了辩方动议,辩方律师将于14日向桑兰问话取证。莫虎指出,已经安排了北京的酒店、视频录音设备、翻译员、法庭记录等,没想到桑兰突然撤案。

莫虎指出,法律程序进行到目前的阶段,桑兰不能在最后一分钟单方面撤案,而必须经过法官和被告同意,他将于14日向法庭提出相关动议。辩方还可能以滥诉名义反诉桑兰。

莫虎表示,桑兰接受问话估计会很狼狈。但事情不会如此轻易了结,这起诉讼是“恶意”行为,桑兰和律师徐晓冰应受到惩罚,“他们把民事诉讼当作勒索的工具,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辩方指出,桑兰在躲,但现在已经由不得她,要撤案也要由法官来宣布,而不是由桑兰决定。辩方将要求桑兰承认错误,要求处罚桑兰及其律师,并保留反诉的权利。

莫虎也被桑兰列入索赔案被告人之列,他担任本人及两位两名被告刘国生和谢晓虹的辩护律师。

1998年,桑兰以国家队体操运动员身份到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摔伤导致高位瘫痪。2011年4月桑兰透过纽约律师海明,对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及其保险公司、桑兰受伤后在美国的监护人刘国生和谢晓虹,以及刘和谢的朋友莫虎等,提出巨额索赔。后来桑兰撤销对大部分被告的诉讼,只剩下刘、谢和莫三人。原先多项指控最后只剩下4项,包括侵犯肖像权、诽谤、基金账目和侵吞纪念品等财物。

莫虎指出,原告提交1800页文件,三分之一的内容重复,包括数百页博客,大量新闻报道和照片,甚至把2008年桑兰到美国向刘和谢感恩的新闻报道也当作证据,“做梦都想象不到他们拿不出一个证据,这是一场游戏,完全是在玩弄法庭。”

对于自己也被列入被告,莫虎认为很荒唐,他与桑兰基金毫无关系,既不是起草人,也不是管理人,只是作为刘和谢的朋友帮他们看了文件。唯一参与的事情,是在金丰酒楼为桑兰捐款,他本人还写了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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