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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忆中的网友mgzww999

热度 17已有 41601 次阅读2013-9-7 18:07 |个人分类:独立团分享到微信

mgzww999是美国中文网的一位奇人,在那里人称999。和我一样他也是因桑兰案的讨论而来到美中网的,好象比我到的早些。记得第一次注意到他是一次在海明律师博客里看到有人说999在骂人。当时我只知道一位用户名以999结尾的就是普渡众生999(人称普渡),所以我有点奇怪,普渡众生999骂人了吗?翻了翻前面的跟贴才发现原来这里还有一位用户名以999结尾的网民。后来听他解释过他从没有写过专门骂人贴,只是偶尔在讲得激动时最后用了诸如一脑袋浆糊这类不够文雅的词语。虽然他后来常来我博客玩,但我从没见他介绍过自己,所以我对他的个人情况知之甚少。从他和一些网友称兄道弟的规律看,他应该三十颇有余,四十尚不足。从他的一些发言看他对美国的情况很了解,应该在美国留过学。至于他是学什么的呢?我真猜不出来。看上去是个全才。从数学到文学,从法律到哲学。他都能侃侃而谈。

999为桑兰案花了很大的功夫,他曾起草了网友联名致全国青联等单位的公开信,也是致美联社等媒体的信件的主要策划参与者。他特别喜欢和一些法律专家
三原和LawAndOrder(人称LAO)讨论和案子有关的法律问题。有人说这两位专家都是被他打跑的,但LAO曾出来否认过。他还说"999是一个具备非凡才智,理性,热情,正直和道德品质的好兄弟"。

可是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有好几位网
用语言分析或语言指纹学发现了999居然是桑兰的律师徐晓冰。起因好象是999在试图考虑桑兰案各方博弈的各种情况,他特别考虑了桑刘和解的条件,据说在讨论这个话题时流露出来有代表桑兰方的口吻。而且他每天都写大量的评论,偶尔也会有个把错字或词不达意,结果又有某句话被人当成了他是徐律师的证据。不过大多数网友都不相信这样一位天天挂在网上的网民会是大忙人徐律师。普渡还特地统计了999的发贴时间,发现他的休眠段是北京时间午夜一点至凌晨六点。由此断定999是国内网民。但这也没能说服那几位语言学专家。他们有的说徐律师在国内讲学,有的说在美国也有人夜里干活白天睡觉的。反正就是不会把美国和律师这两个词语结合起来思考。

后来小老头和999说过你比徐律师厉害,你还会写诗,你是徐律诗。的确999在美中网的跟贴里贴过不少诗,绝的是他的大部分诗是用计算机生成的。据他介绍是编了个计算机程序,把景物等词输进去,然后用程序选择组合、短行。这样造出来的诗居然还有模有样的。当桑兰决定状告美中网的名博ksliu(人称刘老大)的消息在美中网传开后,当时有一位名博天鹅公主站出来提出桑兰告刘老大是报恩,是给他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这引起了很多网友的不满。999就是其中之一。天鹅公主平日在美中网以写诗为主讴歌些"花啊,草的,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情怀"。999就在她的博文里贴了不少计算机程序生成的诗,他自认比博客主人写得要好。下面是其中一首他给天鹅公主写的和诗。

我记忆中的网友mgzww999_图20-1


我和999素无交流,可去年四月他忽然在我的博客里留下了这么一段话:

我记忆中的网友mgzww999_图20-2

说我痴癜固然是不敬,但毕竟人家已经知错了也不宜细究。可说我喜欢诗歌,真不知是从何谈起的?想想这样的赞扬实在接受不了,我只好告诉999我不会赋诗。这一交流才发现原来他从没注意过我,他是把我当成久未露面的天鹅公主了。当时天鹅公主已被美中网从名博榜上撤下,也好久没出新博文了。 因为自己曾用过她的头像对她怀有歉意,我就趁此机会在999的道歉诗的基础上添油加醋发了篇博文"天鹅公主重返中文网的时机已经成熟",没想到引起了999的不满,留了下面的跟贴

我记忆中的网友mgzww999_图20-3

怪我怪我,缺乏幽默细胞。这也算是我俩不打不相识吧。这次重翻旧贴,发现他不知何时在那个跟贴的最后加了一段。

我记忆中的网友mgzww999_图20-4

哈哈。


去年九月我披露了美中网一位名博的抄袭行为,整整两天没有一人跟评。这时候999加了下面的话

我记忆中的网友mgzww999_图20-5

什么意思?我想我还是看懂了他的话,这些话都来源于在此不久前他和别人争论韩寒代笔时对方用的话。于是就接着他的话头跟了上去两人反话正说煞是热闹。不过也许这样的话对抄袭者而言有点难以忍受,连网友随笔(人称笔笔或孩子妈)也出来批评我们话不会好好说。


连这样的事也能引发999的诗兴,当时他赋诗一首:

我记忆中的网友mgzww999_图20-6

我想这首诗算是他的自画像了吧。他可以说是美中网里一个不知疲倦的琢木鸟,天天在别人的园地里琢啊琢的。有些名博一不小心被他琢的颜面尽失真的让人受他不了。不过在美中网的名博榜上你不可能找到999的名字,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发过一篇博文。记得我曾经问过他为何不写博文,想不起他是如何回答的了, 估计他没有给出让我信服的理由。不过网友海明是阿Q(人称HQ)就曾经在自己的博客里开过999专栏来转载999的一些长篇跟贴。不久前网友世家金粉(人称金粉或粉粉)也推出过"mgzww999博文"的栏目。HQ说过和999争论过多次,但最后两人总能达成共识。


七月下旬他又盯上了美中网的另外一位名博,接着在新语丝网站的新到资料栏登出了署名刘波的一篇引人注目的文章《“美国执政罗玲女士”的大忽悠》,里面有些话和999在美中网的跟贴里的话很相似。据说方舟子在新到资料栏里登出来稿前会核实作者身份。不知是那位刘波用了999的一些话,还是999有未卜先知之能呢?

去年我打中文时偶尔发现了mgzww是美国中文网拼音的首字母。赶紧把这个发现告诉了枪枪,结果她说你才知道啊,汗。后来HQ开了彼岸网,他也去助兴在那里起了个网名bian999,LAO也去了,还为他解释他的网名有双重含意,既是彼岸999的意思,又是辩999的意思。按理说那里有几位勤于思考法律问题的同好,应该可以在一起好好切磋切磋。但却没见他们擦出火星来,不知是不是因为都成好友就争不起来的缘故。近来看到他还在刘老大博客里讨论审判薄熙来。接下来他还会去哪里玩呢?我想如果你在夜夜城看到了yyc999或在珍珠湾看到了zzw999,那应该就是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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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75 个评论)

回复 随笔 2013-9-11 11:48
mgzww999: 也可能是金蝉脱壳。小人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动情处。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33558&do=blog&id=148090&page=12#comment。小人向漂 ...
“小人的小人表演各有不同,君子的君子风度只有一种。”

你这话我不同意,我觉得,小人的表演基本没什么大的差别和变化,而君子们的风度却各有不同,各有所长。

疯人疯语有之,胡搅蛮缠有之,溜须拍马有之,吹破牛皮有之,咬牙切齿有之,破口大骂有之,舞枪弄棒有之。还有什么。。。

唯一缺少的是光明正大。

君子闹够了,留下一句:小人“旗下排着的人怎么不觉得脸红和丢人。蛮奇怪的。”      

每一次的小人暴动,都让我再一次更清楚的看清了君子们的面目。

还是很感谢中文网的网民,不会落井下石,只观不语,没有和招旗呐喊的君子一起声讨小人。
回复 随笔 2013-9-11 11:33
mgzww999: 这个解释的目的显然是君子要防小人之口,显然是针对最近网络举报腐败而来的。其中引用的一些例子根本不需要新的解释就可以定罪。如果是举报,相关机构就必须进行 ...
"显然是针对最近网络举报腐败而来的"

我觉得这句话是重点,群众反腐败的浪潮已经反到了自己的头上,当然不能再放任自流了。

仔细想想过去几个月的反腐败无非做了两件事,一是为自己贴金,二是为打压异己。

真正要反腐败很简单,公布所有官员的财产,拥有房产的记录。闹闹哄哄快一年了,看到什么了?

网上疯传的27个亿,如果是假,光明正大的出来说说。越不让人说越觉得有鬼。

发现没有,中国的抓腐败有一大特点,就是一条线一条线的抓,从上到下一撸到底。就像中石油,我现在想的就是不知中石油的顶头上司是那条线的人。

当中国的官贪不贪不是主要的,站对了队才是关键。  站错了队,你就是贪官;站对了队,就是别人给你造谣。

网民只有揭露站错队的贪官的权利,还有就是不小心揭露了站对了队的贪官,自己被关监狱的权利。
回复 mgzww999 2013-9-11 11:30
shiling: 俺冤枉啊,在这里主题是啥,主体是谁,谁来判定咱们商量商量好不好。就是普灵斯顿来两打律师也得讲道理不是。
  ...
普林斯顿律师算什么?你看看下面这个家族:

一溜的同辈排开九个人,除了上海来的表哥,余下的八个,个个出类拔萃。好一点的,月薪大过了(哪里?)普通人的年薪;也有开出自己的服装系类设计所,下连60家(谁家的?)连锁;有的正在(我正在准备当总统)组建跨州律师事务所;还有如此年轻,每天拿着(谁的?)上千万美金做投资的;差一点的,博士毕业成天(以跟班的身份?)和私家大公司洽谈未来的选择。(我)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面前的高薪选择太多。他们,平均的年龄才只有26岁
回复 shiling 2013-9-11 10:50
世家金粉: 你这是赤裸裸的落井下石!
俺冤枉啊,在这里主题是啥,主体是谁,谁来判定咱们商量商量好不好。就是普灵斯顿来两打律师也得讲道理不是。
回复 mgzww999 2013-9-11 10:43
世家金粉: 是的, 新七条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管理的规定,被高法和高检对相关诽谤罪解释出法律的司法量刑,这个是违宪的,这样一个大国,连基本的法律流程都出现违宪问题,真 ...
这个解释的目的显然是君子要防小人之口,显然是针对最近网络举报腐败而来的。其中引用的一些例子根本不需要新的解释就可以定罪。如果是举报,相关机构就必须进行调查,即使调查结果证明举报的内容不属实,举报者言而无罪。现在对法律这么一解释,就把举证的责任放在举报者身上了,相关机构可以用“无罪推定”而无所作为。当局是想把反腐当成外人不能插言的家务事,处理不受监督的家务事能有效反腐吗?“防民之口胜于防川”,在网络上就更难实行了。
回复 世家金粉 2013-9-11 10:31
mgzww999: 新七条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管理的规定,应该只具有指导性,而没有法律或法规的强制性。大家这里谈论的网络诽谤罪的问题,是高法和高检对相关诽谤罪法律的法律解释。 ...
是的, 新七条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管理的规定,被高法和高检对相关诽谤罪解释出法律的司法量刑,这个是违宪的,这样一个大国,连基本的法律流程都出现违宪问题,真是不可思议!

还有的就是,目前两高对这个诽谤罪的量刑数字化的解释,似乎根本不懂网络与网络技术,这个简直就是混蛋逻辑。
回复 mgzww999 2013-9-11 10:22
世家金粉: 我的意思是说,比如网友A被网友B顶了最后一贴到5000
结果网友A被起诉,那同时,网友A就起诉网友B,
如果没有B没事瞎顶最后一贴,A就不会有刑事责任
更何况,A在博 ...
新七条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管理的规定,应该只具有指导性,而没有法律或法规的强制性。大家这里谈论的网络诽谤罪的问题,是高法和高检对相关诽谤罪法律的法律解释。我认为这个解释是违法的,表现在以下三点:

1. 中国《立法法》明确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人大常委会,特别是此次法律解释,属于《立法法》明确规定的两个必须由人大常委会解释的情况: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2. 解释内容已经明显超过对现行法律条文的解释,相当于对现有法律的修正,甚至可以说是新法律。两高在实际行使不属于它们的立法权,严重违宪。

3. 最高法院对个案的法律应用有司法解释权,司法解释是个案对法律适应性(司法)的解释,和对法律整体条文普适性的法律解释不同。最高检查院却连这种个案司法解释权都没有,即使有这种权力,最高检查院也不能和最高法院联名解释。这一点是违宪的。

这种以加强法制为借口的司法机关严重违法行为,好比婊子立牌坊,虽然贞节二字写得清清楚楚,牌坊的背底却是春宫图:画有春宫图的婊子牌坊。国家最高领导是法学博士,对这种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难道都不懂?
回复 世家金粉 2013-9-11 09:56
shiling: 俺严正声明哈:俺是看着5000到位后才进来的,俺可啥也没说。俺属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之一。若要除毒草,摘毒蘑菇,土壤得先消毒吧。 ...
你这是赤裸裸的落井下石!
回复 世家金粉 2013-9-11 08:36
我也严正声明,我在跟这贴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这贴会被顶过5000
我要是能预见,打死我也不跟此贴
回复 shiling 2013-9-11 07:13
俺严正声明哈:俺是看着5000到位后才进来的,俺可啥也没说。俺属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之一。若要除毒草,摘毒蘑菇,土壤得先消毒吧。
回复 明月娘 2013-9-11 06:20
ImYoona: 对,那种破事咱管不了
完鸟啦。管也管不了啦。过5000啦。
回复 ImYoona 2013-9-11 06:12
明月娘: 天香公主,赶紧起床发免责声明吧。就让记忆停留在mgzww4999吧。
对,那种破事咱管不了
回复 明月娘 2013-9-11 05:28
天香公主,赶紧起床发免责声明吧。就让记忆停留在mgzww4999吧。
回复 shiling 2013-9-11 03:23
随笔: 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我不点怎么知道啊?

以后没人敢写博,写了博也没人敢看了。搞不好这一点就进监狱了。

太乱了 还有,你怎么知道是谁点的第5000次? ...
靠公安啊。权力不仅仅是上面赋予的,也是人民要求的。“瓜蔓”这类技巧,这种套路,古今中外统治者都运用的熟能生巧。
回复 shiling 2013-9-11 03:16
mgzww999: 小人后面是个人,君子就没有人字
  
回复 shiling 2013-9-11 03:12
世家金粉: 我很诧异唉,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人也写过有这么有同情心的贴
“我什么都没做”是重点。要不然怎么说君子一般都禁不起考验呢。
回复 shiling 2013-9-11 02:20
方枪枪: 麻烦你有空多发些博文过去珍珠湾。
好啊好啊,还是人懒的缘故。刚写了一篇。口气大了点,转过去怕是会被笑的脸红脖子粗。
回复 世家金粉 2013-9-11 00:24
ImYoona: 如果是女的,你会觉得是巧合还是认为是同一人?
我不认为我对这件事情的了解的程度
现在对这个可以有判断。
回复 ImYoona 2013-9-11 00:20
世家金粉: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是郝加明是男的就不可能是潇潇了
如果是女的,你会觉得是巧合还是认为是同一人?
回复 世家金粉 2013-9-11 00:18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是郝加明是男的就不可能是潇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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