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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冰: 美国律师在法庭和社会的作用

热度 22已有 18428 次阅读2012-7-18 23:59 | , 美国律师 分享到微信

美国律师在法庭和社会的作用

 

 
徐晓冰

  美国华盛顿乔治敦法学院博士后,佛罗里达、纽约、新泽西等州最高法院、地区法院的出庭律师,佛州、纽约、新泽西律师公会会员,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熟悉美国政治、经济、文化及风土人情,总结了一整套规律及有效方法解决疑难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7年徐晓冰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讲授 《律师与美国社会》引发重大轰动。

  徐晓冰这个美籍华裔的珠海人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司法界,靠着努力和坚持实现了属于他自己的“美国梦”。他曾在毫无胜算的案件中,依靠坚持赢下了身经百战的犹太律师。除了入行初期尝过败绩,徐晓冰几乎是美国律师界的常胜将军。昨日,徐晓冰作客文化大讲堂,他带领听众收起偏见、正视现实,于理智和情感的交流中,将美国律师在法庭与社会的作用娓娓道来。

  “唯利是图的律师也有存在的价值”

  《文化周刊》:中美法律有何差别?

  徐晓冰:美国因为是过去英国的殖民地,所以沿用的法律是英国学来的普通法,所谓的普通法就是我们办一个案子、研究一个案情、适用一个法律,会根据某个区、某个系统过去的判例来引导和指导现在的案情处理。我所理解的中国法律跟大陆法系也不一样,基本上是按照条法指导,有些也有案例法系。

  《文化周刊》:在不同的法系中,律师的作用差别大吗?

  徐晓冰:在这其中,最大的差别是律师的作用。在美国法律体系中,不管他是抱着为社会申张正义的“雷锋式”律师,还是寻找个人成就感的升华型的律师,甚至是唯利是图型的律师,他们对于美国社会的贡献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有存在的价值。

  《文化周刊》:怎么来解释?

  徐晓冰:比如一个当事人承认自己虐待并杀害儿童,对一个职业的美国律师来说,不管他出于金钱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考量,他们都会接下这个案子。对于美国律师来说,他们的作用在于保护少数群体的利益,杀人犯也是少数群体。律师在保护极少数群体的同时,确认他们有罪没罪不是律师的职责而是由公诉人和法庭确定的。当这些人的辩护律师时,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也起了变化,他们是通过替客户的辩护来使得公诉人和国家检察机关一定按照法律程序去证明当事人是有罪的。他们的职责是保证法律程序的公正和合理的,没有暗箱操作,完全透明的,让大家觉得这个人该杀、该罚,他有罪。不管是“雷锋式”、“升华式”还是“唯利是图”的律师们,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少数群众作用是一致的,而且非常重要。

  “律师通过理智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

  《文化周刊》:在美国的法庭上,法官扮演什么角色?

  徐晓冰:律师在美国法庭上只是法庭官员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有控方律师,第三方是法官。但是因为我们是对抗型法庭,我们不能说是绝对的百分之百律师主导,但99%以上由律师主导。因为对抗型就迫使法官只能归属自己的位置,不能跟当事人利益冲突,最好的办法就是法官被动一点,当裁判员,对游戏规则、法律规则做裁定,事实部分由当事人律师在辩论当中来找到平衡。

  《文化周刊》:那么律师和当事人之间要遵守什么样的原则?

  徐晓冰:律师是当事人的代言人,他要对当事人忠诚,不能跟当事人利益相冲突。如果当事人请一个律师当辩护人的时候,人家告诉你说对手就是你原来的当事人,那么律师就需要考虑一下接下这个案子对原来的当事人有什么损害,甚至会不会有损社会利益。而当事人也要对律师诚实,坦白和信任,这样律师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

  《文化周刊》:你怎么看待社会对律师在道德上的苛责?

  徐晓冰:律师要主持公道,维持社会和谐。社会权力分配、利益分配有不同途径,有的是改革、有的是妥协,有的是革命。所以正像上面所讲,我们要求律师苛刻,要求他不能有利益冲突的行为实际上是保护我们所有人的利益。如果一个律师能作出对原来当事人利益不利的事,那么他还有什么信任可言?没有信任感的律师还怎么打官司。信任、信诚是我们这个职业最关键的。律师一定要有自我,当律师的目的可以不同,但是你的行为规则一定要始终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社会和谐,合理、合法理性地解决社会争端。

  “相信百姓良知是美国法律最大的特点”

  《文化周刊》:美国的陪审团作用是什么?

  徐晓冰:美国司法制度的陪审团就是对事实的认定,根据法官指导的法律来对本案作出有罪或无罪、原告赢还是被告赢的事实判断,陪审团衡量证据,指导原则是法官给的,法官的原则是律师起草法官批准然后交给陪审团实施。

  《文化周刊》:陪审团的意义在哪里?

  徐晓冰:以交通意外事故为例,有没有闯红绿灯等等由陪审团认定,适用法律是由律师来起草,如果没有闯红灯当然要赔偿。在民事法当中,陪审团的作用就像消费者起诉三鹿奶粉事件时,对赔偿数目的认定。陪审团就是基层老百姓,代表社会良知。美国人始终认为有了陪审团总比官员在办公室下的赔偿定义好得多,机会大得多,这给律师造成很多就业机会。在不同公司的权利和个人权利发生冲突和在不平衡的情况下,有了陪审团后就剥夺了公司影响政府来确定赔偿数字,而是由老百姓按照良知来认定。相信老百姓的良知就是美国法律最大的特点。

  《文化周刊》:美国的陪审团如何构成?

  徐晓冰:这和驾驶执照有关。申请驾照的人名单会记到法院去,名字、性别、出生日期等等都会在法院里出现,由法院根据案情的多少通知你到庭。这其实挺麻烦,出庭会耽误大家上班、送孩子上学等等,所以很多人不愿意参加陪审团工作,但是很多美国人都知道这是他们做公民的职责,这是社会的成本。为了避免某个官员在办公室限定赔偿的数量,美国请老百姓自己做决定,为了达到目的大家自己得作出牺牲。法院会按小时给报酬,偶尔会根据情况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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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39 个评论)

回复 鸡生蛋 2012-7-21 22:29
pdzs013: 讲学和案子有直接关系吗?没明白你们争论什么?    
是啊,本来就无关,可你们的言论怎么让人就觉得那么有关?看来瞎掰是你们不约而同的共同特点啊。

争论什么?争论不写在你引用的那段话里了吗?
回复 鸡生蛋 2012-7-21 22:23
吼完继续向前走: 任何人说的话都是既往追溯。不能代表未来。
当时有人说我们指责徐律师不该接桑兰的案子,但是当时确实无人评论徐律师打官司的事情,都是在评论徐律师的讲学内容 ...
老徐不过是个律师,他接桑兰的案件天经地义,他和桑兰也不过就是客户的关系。这也成为你们攻击抹黑的理由。你们这帮人是些什么货色,有多么无耻卑鄙,都自己摆出来了。
回复 pdzs013 2012-7-21 22:21
鸡生蛋: 老吼说"有人说徐晓兵接桑兰的案子不妥了吗?都是在评论徐在大陆的讲学。"这跟“法律是不能追诉既往”的有什么关系?如果你以前说过徐晓兵接桑兰的案子不妥,你 ...
讲学和案子有直接关系吗?没明白你们争论什么?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7-21 22:20
为了打击你的冲击694个回复的野心,我不再回复你手下的兵蚁为了冲冠而频频出言不逊的激将钓鱼发言,但是当你冲关无望后,我礼貌的给你回复还是应该的。
回复 鸡生蛋 2012-7-21 22:18
吼完继续向前走: 任何人说的话都是既往追溯。不能代表未来。
当时有人说我们指责徐律师不该接桑兰的案子,但是当时确实无人评论徐律师打官司的事情,都是在评论徐律师的讲学内容 ...
老吼说"有人说徐晓兵接桑兰的案子不妥了吗?都是在评论徐在大陆的讲学。"这跟“法律是不能追诉既往”的有什么关系?如果你以前说过徐晓兵接桑兰的案子不妥,你能够以这个“理由”来撇清你打自己耳光的事实?更何况,难道你能否认,是因为徐晓兵接了桑兰的案子,你才处处找他的碴?就说讲学的事?你这么本事就就深度说说他讲学的问题,展示一下你比他水平高。

你说说老徐的原因就是为了表示“任何人的言论都可以批判”,则是更加无耻,比漂泊还能掰。你的意思是你可以任意歪曲贬斥别人,就算是说的完全不符合事实,也是一种无理取闹,而且无理取闹有理。怎么看你都是个无赖。

“任何人的言论都可以批判”,你经历过文革的人,怎么不见你在文革的时候批评一下老毛?
回复 鸡生蛋 2012-7-21 22:05
吼完继续向前走: 任何人说的话都是既往追溯。不能代表未来。
当时有人说我们指责徐律师不该接桑兰的案子,但是当时确实无人评论徐律师打官司的事情,都是在评论徐律师的讲学内容 ...
老吼的逻辑就是特别。
回复 ImYoona 2012-7-21 21:55
吼完继续向前走: 任何人说的话都是既往追溯。不能代表未来。
当时有人说我们指责徐律师不该接桑兰的案子,但是当时确实无人评论徐律师打官司的事情,都是在评论徐律师的讲学内容 ...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7-19 01:48
    ImYoona: 我要睡了,你自己注意火候,别又不知不觉冲七百大关了。
你放心好了,只要回复接近300,我定会无理由退出的,绝不会为他人冲击点击冠军添砖加瓦
回复 pdzs013 2012-7-21 21:38
ImYoona: 同样下面一段话:
-------------------------------------
律师在社会的作用“雷锋式”的律师,通常不会以经济利益考虑, ...
即使帮助过桑兰,也不能说他就曾经是桑兰的律师!
公主你可以咨询N个律师,也可以邀请N个律师,这些律师不能因为你的邀请和咨询就是你曾经的律师?他们拒绝你的邀请!不受理你的案子很正常!   
回复 pdzs013 2012-7-21 21:30
ImYoona: 你说"莫律师免费为他《咨询》解释,当然可以说是“雷锋式”了,很多律师不交钱都不会给你解释的",原来你是这么理解“雷锋式”的,照你这么说海律师也是“雷锋 ...
按照你的逻辑,就算你认定他们都是“雷锋式”的律师?今天你看到了作用的不同了吧???哈哈。。。   
回复 pdzs013 2012-7-21 21:28
ImYoona: 你这话暗藏陷阱,你是在暗示莫虎也曾是桑兰的律师吗?恕我不能作复
普渡派堂堂正正!不会像你一样到处挖坑设陷阱!   
回复 鸡生蛋 2012-7-21 21:28
pdzs013: 你在挖坑对吧?最好你自己问莫律师去。
坑真多啊,到处都是坑。
  
回复 pdzs013 2012-7-21 21:24
ImYoona: 你说"这个案子第一个邀请的律师是M律师,实效和证据不足。"。请问如果是时效没过而只是证据不足,你觉得莫虎律师会接这案子吗? ...
你在挖坑对吧?最好你自己问莫律师去。
回复 pdzs013 2012-7-21 21:23
漂泊未还家: 应该这样说,道德法庭很多时候和现实中应用法律的法庭是分开的,但也有一致的时候,比如说纽伦堡审判。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秩序的严谨规则,很多时候不能完美地和 ...
    
回复 鸡生蛋 2012-7-21 21:06
ImYoona: 同样下面一段话:
-------------------------------------
律师在社会的作用“雷锋式”的律师,通常不会以经济利益考虑, ...
这叫瞎掰。充分展示了漂泊的掰功。

好在“道德法庭很多时候和现实中应用法律的法庭是分开的”,“很多时候不能完美地和道德一致”(漂泊语),要不然,如果让漂泊这位道德专家来判案,根据相同的事实,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出完全相反的判决,就如天香在上面列出的,道德专家漂泊对同样的一段话,在很短的时间内,可以作出两种相反的解释,而且言之凿凿,非常肯定。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7-21 21:04
ImYoona: 你说"有人说徐晓兵接桑兰的案子不妥了吗?都是在评论徐在大陆的讲学。" 是这样吗?竟然没人认为徐晓兵接桑兰的案子不妥?徐在大陆的讲学有不妥吗? ...
任何人说的话都是既往追溯。不能代表未来。
当时有人说我们指责徐律师不该接桑兰的案子,但是当时确实无人评论徐律师打官司的事情,都是在评论徐律师的讲学内容。我的描述非常符合当时的实际。辩论不是预言,更不是法律条文,众所周知,法律是不能追诉既往的。也就是相关法律出台并生效那一天起,触犯其条款才算是犯罪。
你用我之前的描述去套用现在的状况其实和用法律去套用之前的行为是一样无知的,这里面关键就是能否追诉既往的原则问题。
另外你在明显的篡改我的说话,我说在评论徐的讲学,你非要篡改为徐的讲学有不妥。每个人都有讲学的权力。你也可以上台讲授厚黑学。
我当时是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言论是不可批判的。所以我建议咱俩对徐的讲学内容为例,你来吹捧,我来批判。看看我所说的任何人的言论都可以批判的结论能否成立。
回复 ImYoona 2012-7-21 20:10
漂泊未还家: 我很多时候不愿意在这里说什么的一个原因就是这里的讨论缺乏必要的氛围,比如普渡的意思明明是莫虎曾经帮助过桑兰,但是并不是一味滥帮,比如滥诉。也就是说莫虎在和桑兰的接触中曾经当过雷锋,当并不是当过雷锋式律师。
与人讨论最重要的是诚意和包容并努力理解对方要表达的意思,而不是纠缠于字眼较劲,在字眼上做文章那是泼妇吵架紧盯对方文字漏洞的技巧。
如果你要讨论,首先应该做到的是不要在言语中钻字眼挑拨,浑水摸鱼。
同样下面一段话:
-------------------------------------
律师在社会的作用“雷锋式”的律师,通常不会以经济利益考虑,同情的因素多些。根据资料记载,这个案子第一个邀请的律师是M律师,诉讼时效已过证据不足。这个普渡的资料能够查到这个说法。我理解这个M律师就是一个负责任的律师,他同情桑兰基本可以列为我认为“雷锋式”的律师作用。
-------------------------------------
当你以为是我说的时候,你是这么评价的:
-------------------------------------
你这段话里面错误描述,并且假借错误事实夸赞莫律师,要的是顺你话赞同莫律师就认可滥诉,反之不认可无时效无证据滥诉就否定莫律师。事实上,莫律师受不起你这个雷锋式的夸。你故意串联这两个矛盾的东西就是要引人上钩的,这很无聊。还是各自做自己的事吧。
-------------------------------------
后来你知道这是普渡说的,你却又这么评价了:
-------------------------------------
普渡的意思明明是莫虎曾经帮助过桑兰,但是并不是一味滥帮,比如滥诉。也就是说莫虎在和桑兰的接触中曾经当过雷锋,当并不是当过雷锋式律师。
-------------------------------------
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回复 ImYoona 2012-7-21 20:03
dadaoliulaohe: 准确,精辟!天香主公是一个在言语中钻字眼挑拨,浑水摸鱼的人。我们广大的善良网民要多加小心提防。防火防盗防SL。 ...
防火防盗防SL防天香
回复 dadaoliulaohe 2012-7-21 19:17
漂泊未还家: 与人讨论最重要的是诚意和包容并努力理解对方要表达的意思,而不是纠缠于字眼较劲,在字眼上做文章那是泼妇吵架紧盯对方文字漏洞的技巧。
如果你要讨论,首先应该做到的是不要在言语中钻字眼挑拨,浑水摸鱼。 ...
准确,精辟!天香主公是一个在言语中钻字眼挑拨,浑水摸鱼的人。我们广大的善良网民要多加小心提防。防火防盗防SL。
回复 漂泊未还家 2012-7-21 19:12
刚才回复也许有些刺,抱歉。我本意是阐述桑兰和莫虎律师之间的事情。
回复 漂泊未还家 2012-7-21 18:58
ImYoona: 往下数14楼有漂泊的原文,我觉得你应该认真答复。
我可以帮普渡回复,如果我是一名律师,你有法律问题向我请教,我可以免费好意为你服务,但并不等于我是你在某个滥诉案件里的代理律师。我的好心不应该被你利用成为你牵制我成为你对手律师的制约。你因此要告我赔偿一个亿的话,我也会说你是个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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