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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桑兰案惊爆猫腻

热度 27已有 23217 次阅读2012-7-10 00:33 |个人分类:茂茂分享到微信

岳东晓: 桑兰案惊爆猫腻
http://zhenzhubay.com/upload/blog-2-1678.html
 
呵呵,今天我是北京人,说北京话。刚去美中网 瞟了一眼,看到这么个帖子,《茂茂是莫虎律师的姐姐莫利人的论证》。开始我还以为又是网友在瞎猜,进去一看,哇!真有根据。不说100%肯定,但可能性是很大的。

这篇侦探性文章从“茂茂”网友留的一个酒店电话找到突破口,顺藤摸瓜,把她与桑兰案被告律师的家人画上了等于号。

桑兰案官司开始以来,很多人察觉到一种不正常现象。按理说,大多数网友对此案都应该只是顶多作为饭后谈资,但却有不少ID在网上极为激烈,到处使用网络暴力,攻击任何不支持诉讼某一方的人士。我就多次劝诫诉讼双方看好自己的狗,不要乱咬。

而且,我也认为,“桑兰案追查匿名攻击者或许是一步好棋”,如果挖出这些ID背后的人士,应该可以对案子产生重大影响。想想看,如果陪审团知道某方指使人在网上匿名攻击,应该不会有什么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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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83 个评论)

回复 mikewang013 2012-8-1 20:30
我认为纯粹的是炒作
回复 蔑视丧蝗 2012-7-28 08:34
maomao1: 哈哈,谢谢你的提醒,其实俺说的“无名”可做两种解释,1)没有名气的,2)不知道现实生活中真名的。俺说的无名其实是第一种意思,不过对于第二种俺也无所谓,如 ...
呵呵,意会就行了啦。理解!
回复 maomao1 2012-7-26 10:45
蔑视丧蝗: 在“天美你最棒”的熏熏闪幽下,其实你不大存在什么叫“无名网民”的哦!
哈哈,谢谢你的提醒,其实俺说的“无名”可做两种解释,1)没有名气的,2)不知道现实生活中真名的。俺说的无名其实是第一种意思,不过对于第二种俺也无所谓,如果真有人对俺的真名那么感兴趣,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俺一没诽谤过他人,二没辱骂过他人,就是海明再现也没用,拿句很俗的中国话说,叫心中无私天地宽,哈哈,咱怕啥?!
回复 蔑视丧蝗 2012-7-21 08:36
maomao1: 哈哈,谢谢提醒,不过俺一无名网民的话实在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
在“天美你最棒”的熏熏闪幽下,其实你不大存在什么叫“无名网民”的哦!
回复 maomao1 2012-7-20 08:56
dreaminglady: 有一种新的搜集材料的方式叫钓鱼搜材料。对于某些眼馋别人钱想诈却又没有证据的人,用某人姐姐作饵,钓鱼或者钓猫,得出不利于对方的证据去获利,有什么区别吗? ...
哈哈,谢谢提醒,不过俺一无名网民的话实在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
回复 dreaminglady 2012-7-20 02:10
ImYoona: 我想每个网友读完茂茂言论集都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在此我只想提醒大家一点我前面没提到的:从7)可看出那些公开信是谁散发给媒体的。
”猫腻“是岳东晓的话, ...
当时网上人山人海,都是刘谢的亲友?都是莫大律师的亲友?哦哈哈哈!那你也是啦!至少是桑黄的亲友喽!所以,网上支持桑黄的不要信哟,因为他们是桑黄的亲友!
回复 dreaminglady 2012-7-20 02:06
maomao1: 俺可能是个简单的人,在俺看来公开信你发我发茂茂发性质都一样,而且俺认为这公开信对桑兰案也并无什么太大的作用(当然也许桑兰方很害怕)

既然大家都是注重观 ...
有一种新的搜集材料的方式叫钓鱼搜材料。对于某些眼馋别人钱想诈却又没有证据的人,用某人姐姐作饵,钓鱼或者钓猫,得出不利于对方的证据去获利,有什么区别吗?不用理这些。
回复 maomao1 2012-7-16 22:04
ImYoona: 我想每个网友读完茂茂言论集都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在此我只想提醒大家一点我前面没提到的:从7)可看出那些公开信是谁散发给媒体的。
”猫腻“是岳东晓的话, ...
俺可能是个简单的人,在俺看来公开信你发我发茂茂发性质都一样,而且俺认为这公开信对桑兰案也并无什么太大的作用(当然也许桑兰方很害怕)

既然大家都是注重观点的对错,发言人的身份有那么重要么?如果被告亲友在网上发言没有触犯法律,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为的是什么呢?俺的理解,无非是想说那么多对桑兰不利的舆论都不是真正的民意,而是被告方的亲朋帮的忙。这就是俺与你对话到现在一直想理论清楚的,也是对猫腻论不削的原因(俺知道那不是你的话),想当初俺也曾经想与某人理论清楚,可遗憾的是后来那人开始骂人了,并非你所说的“任人评说"

回到猫腻说,俺觉得你对茂茂的论证有一定的根据,但只是论证了某个ID的真实身份,仅此而已,谈不上什么猫腻,这就是俺的观点
回复 ImYoona 2012-7-16 19:39
maomao1: 这可能就是俺和你的分歧吧,你把别人说的某些话划定为“组织领导网友”,而觉得自己用心很纯,而在俺的眼里,目前还没看出二者有多大区别。

茂茂为啥不承认是莫 ...
我想每个网友读完茂茂言论集都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在此我只想提醒大家一点我前面没提到的:从7)可看出那些公开信是谁散发给媒体的。
”猫腻“是岳东晓的话,我的理解他指的是发现茂茂是被告姐姐这事。
回复 maomao1 2012-7-16 19:25
ImYoona: 你说"俺再把你用在自己身上的方法去用在茂茂身上,她也没有说过她在组织领导网友,是否她也发个博说明她的目的,你就不认为她在组织领导网友了?"我不明白咋么 ...
这可能就是俺和你的分歧吧,你把别人说的某些话划定为“组织领导网友”,而觉得自己用心很纯,而在俺的眼里,目前还没看出二者有多大区别。

茂茂为啥不承认是莫虎的姐姐这个问题是你前面提出来的吧,俺是针对你的这个质疑来回答的,如果你也同意这个不是判断领导组织网友的因素,那俺们算是有了一点共识了,你所转载的所谓的”猫腻“也是无稽之谈了,不是吗?
回复 ImYoona 2012-7-16 18:37
maomao1: 这里俺要重点解释一下,俺没有说你“组织领导”网友的意思,俺只是用你的思考方法借用在你自己身上,所以你没必要重申你的“目的”

其次,俺再把你用在自己身上 ...
你说"俺再把你用在自己身上的方法去用在茂茂身上,她也没有说过她在组织领导网友,是否她也发个博说明她的目的,你就不认为她在组织领导网友了?"我不明白咋么应用你说的"把你用在自己身上的方法去用在茂茂身上"。我只是在说我的目的,别人是否相信不在我的控制范围,我也没指望大家就会或就应该相信我的话。同样茂茂要是发个博说明她的目的,每个网友(包括我)也会做出自己的判断。

你说"茂茂为啥不承认是莫虎的姐姐俺不得而知,但起码俺认为这不能成为把她的言论定义为“组织领导网友”的理由"。我同意你,她与被告的关系不是认为她的言论是在组织领导网友的理由,我也从没这么认为过。我是根据她的言论而判断她在组织领导网友。
回复 maomao1 2012-7-16 10:28
ImYoona: 关于你前半部分的话,其实我前面已经讲过我的看法了,就不在此重复了。
你问"说句博主不爱听的,你这样一篇篇的博文,如果用你的方法来思考,俺是不是也可说你 ...
这里俺要重点解释一下,俺没有说你“组织领导”网友的意思,俺只是用你的思考方法借用在你自己身上,所以你没必要重申你的“目的”

其次,俺再把你用在自己身上的方法去用在茂茂身上,她也没有说过她在组织领导网友,是否她也发个博说明她的目的,你就不认为她在组织领导网友了?

再其次,你认为“组织领导网友”这个概念只能用在茂茂那样的言论上,而俺觉得你和她没啥大区别

茂茂为啥不承认是莫虎的姐姐俺不得而知,但起码俺认为这不能成为把她的言论定义为“组织领导网友”的理由

至于莫虎刘国生能不能组织?那俺先问问你茂茂是莫虎刘国生吗?
回复 真实话语 2012-7-16 02:41
sasimi: 我知道这案子是通过中央台,国内的报纸的,而且都是为桑发声的,这不是刘谢"亲友团"干的吧?
桑兰案初期,中国媒体集体为桑兰造势,这是事实。
回复 sasimi 2012-7-15 17:50
maomao1: 谢谢你给的连接,桑案评论很多确实没能每个评论一一看到,博主能如此集中搜集出来,也是有心人了

看过茂茂的这些发言,确实感到她是一个知内情且有些关系的人( ...
我知道这案子是通过中央台,国内的报纸的,而且都是为桑发声的,这不是刘谢"亲友团"干的吧?
回复 ImYoona 2012-7-15 15:38
maomao1: 谢谢你给的连接,桑案评论很多确实没能每个评论一一看到,博主能如此集中搜集出来,也是有心人了

看过茂茂的这些发言,确实感到她是一个知内情且有些关系的人( ...
关于你前半部分的话,其实我前面已经讲过我的看法了,就不在此重复了。
你问"说句博主不爱听的,你这样一篇篇的博文,如果用你的方法来思考,俺是不是也可说你是在组织领导网友?" 我在这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70618&do=blog&id=147497的引言里讲过我的目的。我可没有组织领导网友向任何部门机构发动宣传攻势。
你问"或者说因为你不是桑黄海的亲友你就可以组织,而莫的姐姐是亲友就不能组织?",我觉得这样做不合适,至少这不是光明磊落的做法。你想想不然她为啥要说"毛茂和你一样只是网民中的一员,和任何人无关"。那我也问你一下:那莫虎能不能组织?那刘国生能不能组织?
回复 蔑视丧蝗 2012-7-15 12:39
爱娱乐: 岳东晓越来越神经病,分析明显地在强奸案情。
至少很长一段时间来,并不是“越来越”,而是“一直都”!
回复 蔑视丧蝗 2012-7-15 12:31
corn: 提醒说话文明点啊,有的人“蠢货”天天念也当看不到,你的行为可是拿放大镜看的!小心上光荣榜啊!                   ...
哦,谢谢您的善意的提醒的哦!不过俺从不在意的!本来他(她,它)们从来都是多重标准的和选择性的看不到的,习以为常了啦! 在他(她,它)们认为是骂人的话语的时候那就是的,呵呵,反之,在他(她,它)们不需要这么认为的时候,有人替他(她,它)们打先锋去骂别人打击别人攻击别人的时候,那这些就都不会是骂人的话语的了啦!         
回复 爱娱乐 2012-7-15 12:26
岳东晓越来越神经病,分析明显地在强奸案情。
回复 corn 2012-7-15 12:24
蔑视丧蝗: 博主是啥人呀,博主是所谓的天香公主呀,呵呵,所以这个肯定如果别人做了和她同类的,她肯定会有所不满的呀!晕,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的呀!   ...
提醒说话文明点啊,有的人“蠢货”天天念也当看不到,你的行为可是拿放大镜看的!小心上光荣榜啊!   
回复 蔑视丧蝗 2012-7-15 11:57
corn: 说句博主不爱听的,你这样一篇篇的博文,如果用你的方法来思考,俺是不是也可说你是在组织领导网友?或者说因为你不是桑黄海的亲友你就可以组织,而莫的姐姐是亲 ...
博主是啥人呀,博主是所谓的天香公主呀,呵呵,所以这个肯定如果别人做了和她同类的,她肯定会有所不满的呀!晕,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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