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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鹰纪念专辑 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 2011年9月7日

热度 17已有 15560 次阅读2012-6-25 19:06 |个人分类:孙鹰| 编辑, 8月 分享到微信

孙鹰自荐博文五篇:
《桑兰案文集》编辑小组:鄙人自荐博文5篇,如下:

1- 桑兰的出路在哪里?2011年8月21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4234

2- 海明教唆桑兰的铁证 2011年8月25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quickforward=1&id=95108

3- 桑兰,现在该你出手了 2011年9月5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7056

4- 桑兰被海明坑害到体无完肤 2011年9月6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7226

5- 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7419

自荐理由:
一、以上五篇是鄙人博客中点击量最大的5篇,其中第4篇的点击量达到40000以上;
二、这五篇文章集中在2011年8月21日-9月6日之间,是在海明发表大量攻击桑兰言辞之后,目的在于揭露海明如何忽悠桑兰,鼓励桑兰反过来揭发海明;
三、9月15日桑兰在上缴给法院的自辩书中开始揭发海明,说海明作了“失实的陈述”,并在性侵问题上“误导”了她。
海、桑内讧,是本案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暴露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内容,如果不是他们两人互相爆料,外人可能永远不知。
 
 
 
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

 

已有 18875 次阅读2011-9-7 05:12

 

我是三原女士的忠实粉丝,她多次写文劝告桑兰,苦口婆心,语重心长,如果桑兰听从了她的劝告,也不至于落到今天的下场。

但是我对三原女士昨天的博文,有不同意见,写在这里与三原女士讨论。

三原女士在昨天的博文中,首先指出:

“我不同意某些网友的观点:他们把桑兰案件的失败大部分归罪于海明律师,桑兰反而变成了一位受害人。请诸位从另一个角度考虑一下(非常重要但是被很多网友忽视的一点):如果不是海明,而是别的律师(假设这位律师很敬业),桑兰有没有可能打赢这场官司?我的看法 是:这场官司照样打不赢,几乎所有指控不是过了诉讼时效,就是缺乏证据;所以说海明律师的言行对桑兰官司的输赢不起决定作用。”

对于这段话,我举双手赞成,桑兰的这个官司赢不了,的确不是海明的责任,交给任何律师去打,也都赢不了,因此如果官司打输,当然是原告人桑兰的责任,怪不得别人。

但是,三原女士没有看到深一层次的问题:桑兰输在官司上,未必会输在道义上,因为她可以说:“我输,不是因为我没理,而是诉讼过期了。”现在她更增加了一个借口,她可以说:“我输,是因为律师辞职叛变了。”总之,她都会找到借口,官司输了,她在道义上没有输。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桑兰是一个弱女子,又是残疾人,她敢于挑战美国司法,官司即便输了,仍然是个英雄,在中国仍然会有大批人支持她,她可以继续当她的“代言人”或“形象大使”,继续做她的“青年楷模”,而这些职务往往是有金钱上的好处的(当然不是全部都有收入)。

今天桑兰所受到的沉重打击,是在法院还没有开庭,官司还没有输赢的情况下,她在道义上却已经彻底输了,她被中国网民选为“2011年度10大最恶心人物”。

桑兰输在中国舆论的道德法庭上,要比她输在美国的联邦法庭上要惨重得多,因为她是靠声誉和形象吃饭的。今后谁还会请一位“最恶心人物”来充当自己产品的“形象大使”?把桑兰的声誉和形象彻底毁掉,等于砸了她的饭碗!

是谁在短短两三个月之间,在诉讼案还没有定输赢之前,就把桑兰的形象彻底毁了?除了海明还有谁?

试想:如果桑兰当初委托莫虎当她的律师,会有什么后果?也许一样打不赢官司,但是莫虎会把桑兰的形象毁成现在这个样子吗?我相信绝对不会。

三原女士在昨天的博文中又接着说:

“有些网友说,如果不是海明,桑兰不会起诉刘谢夫妇和莫虎,也不会告性侵案。我认为这都是网友们的猜测。除了那些当事人,我们都不知道当年具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每个当事人的心思和动机。上法庭打官司不是猜谜语,作推测。法庭的裁决常常和当事人所认为的事实出入很大。”

三原女士,这可不是猜测,而是有事实根据的。我们也许不知道当年(13年前)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最近这几个月内发生了什么。根据这几个月内发生的事情,我们可以看出海明和桑兰扮演了什么角色:

以“性侵案”为例,我们知道桑兰在海明的诉状第一稿(4月28日法院登记的1号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及性侵,正如三原女士所指出的那样,如果真有性侵这样的事情,她岂有不告之理,但是她就是没有告,她是在海明和路平的“启发”下,才发现自己被性侵了,从而决定把“性侵”写进诉状第二稿(5月13日法院登记的2号文件)。

5月4日海明律师楼开会讨论“洗澡和买文胸”问题后,认为“事态严重”,直接就写信给检察官报案(详见海明当天的新闻公报),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丝毫看不出这个报案的行为曾经得到桑兰的同意和授权,因此可以断定:这是海明自作主张报的案,也就是说,是海明把桑兰推上了“报案”的不归之途。

6月24日,在桑兰到达纽约的前夕,海明在他的博客中十分露骨地教唆桑兰:

“刑事案子立案不是很难的事,不需要证明被告有罪,只需要“有可能”即可。英文里叫 做“probable cause." 如果被告认为冤枉,请律师打刑事官司去呀!大家还记得翟田田的刑事案吗? “有可能”打了个威胁电话,就立案坐牢了4个月。连电话录音都不需要有,有个人指认就够了。”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莫虎会如此“开导”她吗?绝对不会!莫虎会劝告桑兰不要去报案,他会告诉桑兰:我就当过检察官,我知道他们绝不会接受你这个报案,千万不要去碰钉子。否则只会毁了你自己。

7月19日,桑兰在警局所作的口供,的确是她本人的话,她在那四、五个小时内的心理活动,当然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是我们从她的笔录中可以看出,她想撒谎编故事,但是又不敢天花乱坠,信口开河,因此说出来的性行为过程,不像是“强奸”,倒像是“偷情”,而且还有妈妈熟睡在旁。如此空洞无物又荒谬绝伦的强奸故事,贴上“桑兰”这个品牌没有错。

桑兰的口供恰恰为被告提供了有利证据,不仅不支持她在民事诉讼中的性侵指控,也不支持路平的证词,当然更没有什么“一级强奸”,这就是为什么她的报案被检察官扔了出来,不予立案。(参考阅读:《海明教唆桑兰的铁证》一文)

这也就是桑兰请海明当律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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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70 个评论)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6 09:50
lfyhao: 兄弟,不过,我不这么认为,孙先生没那么傻,这里也没人那么傻。
呵呵,那是当然。你看孙鹰一露头,天香公主就迫不及待地将孙鹰说过的那句话给了孙鹰。想想也是,徐律师除了这个渠道还有其他渠道证实/证伪孙鹰是刘国生吗?可惜了英语文学专业了啊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48
第一缕阳光: 就是,英语文学专业毕业,如果放弃了,是怪可惜的。
都是钱闹的!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47
第一缕阳光: 引号里的不是我的话,是天香公主的话。呵呵

孙鹰说过一句早晚会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公诸于世,有人以为只要逼一下,孙鹰就会说自己是谁了。 ...
兄弟,不过,我不这么认为,孙先生没那么傻,这里也没人那么傻。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6 09:46
lfyhao: 那这徐律师不写诗可惜了!
就是,英语文学专业毕业,如果放弃了,是怪可惜的。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45
第一缕阳光: 徐律师是英语文学专业哦,呵呵,这一点网上随便就能查到。不仅如此,徐律师可以张口就能说出莎翁作品里的句子哦。 ...
那这徐律师不写诗可惜了!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6 09:41
lfyhao: 哈哈,也许你说的对。这徐律师隐藏的可够深的!不知道在这里这么一来一往的能不能证明得了孙先生到底是谁?
引号里的不是我的话,是天香公主的话。呵呵

孙鹰说过一句早晚会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公诸于世,有人以为只要逼一下,孙鹰就会说自己是谁了。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38
第一缕阳光: 呵呵,“桑兰关于刘国生对她的诽谤的诉项已经存活,律师即将对此取证。设想一下,假如孙鹰就是刘国生而且律师能证明这一点的话,那刘国生诽谤的证据就有可能大大 ...
哈哈,也许你说的对。这徐律师隐藏的可够深的!不知道在这里这么一来一往的能不能证明得了孙先生到底是谁?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6 09:35
lfyhao: 可徐律师是英语专业的啊?
徐律师是英语文学专业哦,呵呵,这一点网上随便就能查到。不仅如此,徐律师可以张口就能说出莎翁作品里的句子哦。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6 09:34
lfyhao: 你这么一说就更让我迷糊了。用什么名义告孙先生呢?
呵呵,“桑兰关于刘国生对她的诽谤的诉项已经存活,律师即将对此取证。设想一下,假如孙鹰就是刘国生而且律师能证明这一点的话,那刘国生诽谤的证据就有可能大大增加。”
这若干篇关于孙鹰的博文的前提大概是:孙鹰即刘国生,并寄希望于逼出孙鹰公开自己的身份吧。不然证据从哪里取呢?要不我说从没有关系的第三方人身上取证是徐律师超越海律师的地方,海明可没有这么干过。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31
第一缕阳光: 改变一种说法,文学专业的人会写几句诗很正常
可徐律师是英语专业的啊?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6 09:29
lfyhao: "不是很正常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兄弟?你是在肯定啊?还是存有疑问啊?
改变一种说法,文学专业的人会写几句诗很正常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29
ImYoona: 先发个网上版,让原被告自己打印去,然后上法院去时二套都带上。一套给自己壮胆,另外一套用来向法官揭露对方。 ...
哈哈需要公证吗?
回复 ImYoona 2012-6-26 09:27
lfyhao: 你准备出钱印?
先发个网上版,让原被告自己打印去,然后上法院去时二套都带上。一套给自己壮胆,另外一套用来向法官揭露对方。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27
第一缕阳光: 呵呵,原告现在正在收集证据,律师自然要找出突破口,有人大概认为孙鹰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这么一说就更让我迷糊了。用什么名义告孙先生呢?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6 09:25
lfyhao: 也许你是对的,那这徐律师为什么要告他啊?他也不就是说希望徐律师是个好律师吗?
呵呵,原告现在正在收集证据,律师自然要找出突破口,有人大概认为孙鹰是个不错的选择。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24
第一缕阳光: 文学专业的人,会写几句诗,不是很正常啰?
"不是很正常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兄弟?你是在肯定啊?还是存有疑问啊?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6 09:22
lfyhao: 你更牛“徐律师”,简直是诗人“律师”啊?
文学专业的人,会写几句诗,不是很正常啰?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22
kbxq2011: 你当然可以不管。有一个网友说了一句错误的话,受到不少网友批评。而你在这里用你特有的口气提起这句错话,不说其他,造成如何一种观感,是不是阴险大家自然看在 ...
她和你说过她说的那些话是错误的?你是怎么知道她说错了啊?她可没和我说过她说错了。我阴险吗?她不说那样的话,我会强调吗?长长脑子好不好。我提醒了这么半天怎么她也不出来声明说她说错了啊?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19
mgzww999: 徐律诗
好!这个名字和职务都好。
回复 lfyhao 2012-6-26 09:18
kbxq2011: 我急什么?哈哈,我既没有骂过桑兰,也没有骂过刘国生,也不用抽自己嘴巴。看个笑话而已。
你没骂过桑兰说明你是非不分,你没骂过刘我就不知道什么原因了。我骂过桑兰,可我没骂过刘。唯一的两次和他对话还是他要想回答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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