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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鹰纪念专辑 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 2011年9月7日

热度 17已有 15566 次阅读2012-6-25 19:06 |个人分类:孙鹰| 编辑, 8月 分享到微信

孙鹰自荐博文五篇:
《桑兰案文集》编辑小组:鄙人自荐博文5篇,如下:

1- 桑兰的出路在哪里?2011年8月21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4234

2- 海明教唆桑兰的铁证 2011年8月25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quickforward=1&id=95108

3- 桑兰,现在该你出手了 2011年9月5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7056

4- 桑兰被海明坑害到体无完肤 2011年9月6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7226

5- 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7419

自荐理由:
一、以上五篇是鄙人博客中点击量最大的5篇,其中第4篇的点击量达到40000以上;
二、这五篇文章集中在2011年8月21日-9月6日之间,是在海明发表大量攻击桑兰言辞之后,目的在于揭露海明如何忽悠桑兰,鼓励桑兰反过来揭发海明;
三、9月15日桑兰在上缴给法院的自辩书中开始揭发海明,说海明作了“失实的陈述”,并在性侵问题上“误导”了她。
海、桑内讧,是本案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暴露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内容,如果不是他们两人互相爆料,外人可能永远不知。
 
 
 
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

 

已有 18875 次阅读2011-9-7 05:12

 

我是三原女士的忠实粉丝,她多次写文劝告桑兰,苦口婆心,语重心长,如果桑兰听从了她的劝告,也不至于落到今天的下场。

但是我对三原女士昨天的博文,有不同意见,写在这里与三原女士讨论。

三原女士在昨天的博文中,首先指出:

“我不同意某些网友的观点:他们把桑兰案件的失败大部分归罪于海明律师,桑兰反而变成了一位受害人。请诸位从另一个角度考虑一下(非常重要但是被很多网友忽视的一点):如果不是海明,而是别的律师(假设这位律师很敬业),桑兰有没有可能打赢这场官司?我的看法 是:这场官司照样打不赢,几乎所有指控不是过了诉讼时效,就是缺乏证据;所以说海明律师的言行对桑兰官司的输赢不起决定作用。”

对于这段话,我举双手赞成,桑兰的这个官司赢不了,的确不是海明的责任,交给任何律师去打,也都赢不了,因此如果官司打输,当然是原告人桑兰的责任,怪不得别人。

但是,三原女士没有看到深一层次的问题:桑兰输在官司上,未必会输在道义上,因为她可以说:“我输,不是因为我没理,而是诉讼过期了。”现在她更增加了一个借口,她可以说:“我输,是因为律师辞职叛变了。”总之,她都会找到借口,官司输了,她在道义上没有输。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桑兰是一个弱女子,又是残疾人,她敢于挑战美国司法,官司即便输了,仍然是个英雄,在中国仍然会有大批人支持她,她可以继续当她的“代言人”或“形象大使”,继续做她的“青年楷模”,而这些职务往往是有金钱上的好处的(当然不是全部都有收入)。

今天桑兰所受到的沉重打击,是在法院还没有开庭,官司还没有输赢的情况下,她在道义上却已经彻底输了,她被中国网民选为“2011年度10大最恶心人物”。

桑兰输在中国舆论的道德法庭上,要比她输在美国的联邦法庭上要惨重得多,因为她是靠声誉和形象吃饭的。今后谁还会请一位“最恶心人物”来充当自己产品的“形象大使”?把桑兰的声誉和形象彻底毁掉,等于砸了她的饭碗!

是谁在短短两三个月之间,在诉讼案还没有定输赢之前,就把桑兰的形象彻底毁了?除了海明还有谁?

试想:如果桑兰当初委托莫虎当她的律师,会有什么后果?也许一样打不赢官司,但是莫虎会把桑兰的形象毁成现在这个样子吗?我相信绝对不会。

三原女士在昨天的博文中又接着说:

“有些网友说,如果不是海明,桑兰不会起诉刘谢夫妇和莫虎,也不会告性侵案。我认为这都是网友们的猜测。除了那些当事人,我们都不知道当年具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每个当事人的心思和动机。上法庭打官司不是猜谜语,作推测。法庭的裁决常常和当事人所认为的事实出入很大。”

三原女士,这可不是猜测,而是有事实根据的。我们也许不知道当年(13年前)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最近这几个月内发生了什么。根据这几个月内发生的事情,我们可以看出海明和桑兰扮演了什么角色:

以“性侵案”为例,我们知道桑兰在海明的诉状第一稿(4月28日法院登记的1号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及性侵,正如三原女士所指出的那样,如果真有性侵这样的事情,她岂有不告之理,但是她就是没有告,她是在海明和路平的“启发”下,才发现自己被性侵了,从而决定把“性侵”写进诉状第二稿(5月13日法院登记的2号文件)。

5月4日海明律师楼开会讨论“洗澡和买文胸”问题后,认为“事态严重”,直接就写信给检察官报案(详见海明当天的新闻公报),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丝毫看不出这个报案的行为曾经得到桑兰的同意和授权,因此可以断定:这是海明自作主张报的案,也就是说,是海明把桑兰推上了“报案”的不归之途。

6月24日,在桑兰到达纽约的前夕,海明在他的博客中十分露骨地教唆桑兰:

“刑事案子立案不是很难的事,不需要证明被告有罪,只需要“有可能”即可。英文里叫 做“probable cause." 如果被告认为冤枉,请律师打刑事官司去呀!大家还记得翟田田的刑事案吗? “有可能”打了个威胁电话,就立案坐牢了4个月。连电话录音都不需要有,有个人指认就够了。”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莫虎会如此“开导”她吗?绝对不会!莫虎会劝告桑兰不要去报案,他会告诉桑兰:我就当过检察官,我知道他们绝不会接受你这个报案,千万不要去碰钉子。否则只会毁了你自己。

7月19日,桑兰在警局所作的口供,的确是她本人的话,她在那四、五个小时内的心理活动,当然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是我们从她的笔录中可以看出,她想撒谎编故事,但是又不敢天花乱坠,信口开河,因此说出来的性行为过程,不像是“强奸”,倒像是“偷情”,而且还有妈妈熟睡在旁。如此空洞无物又荒谬绝伦的强奸故事,贴上“桑兰”这个品牌没有错。

桑兰的口供恰恰为被告提供了有利证据,不仅不支持她在民事诉讼中的性侵指控,也不支持路平的证词,当然更没有什么“一级强奸”,这就是为什么她的报案被检察官扔了出来,不予立案。(参考阅读:《海明教唆桑兰的铁证》一文)

这也就是桑兰请海明当律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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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70 个评论)

回复 方枪枪 2012-6-27 10:57
ImYoona: 恭喜方诗人独揽螯头
唉,如果说我是诗人,那你简直是中文网的托尔斯泰了。热评快被你占满了。
你喊两声,地球都要抖三抖,你说句不公道,热评那两篇都撤了。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7 10:51
礁石:    你怀疑999是徐律师,能不能说一两个有说服力的理由。(这是句实话。)

要不然,你还不如怀疑我是刘老大。(这是句瞎话。虽然我会非常得意。呵呵。)[em ...
我用来了网友给我的回复回复你,请不要见怪。
————————————————————————
来了 2012-6-26 18:21
第一缕阳光: 呵呵,好久不见了,可好!
不论是你还是我,都没有去猜测自己认为的一般网友的身份,而是猜测案件当事人或密切相关者。呵呵,有人认为这样不妥。
你说的不错, ...
——————————————————————————————

你好呀,阳光兄,谢您回复呀。

是的,你和我都只猜测对桑案的发展有密切关联的人物,比如这位博主,99棚以及捎带的shiling这类角色。我对其他网友背后的身份没有特别的兴趣,没办法,就是没兴趣。咦......其他网友的个人身份对本案很重要吗?如果很重要,那我愿闻其详。

这个博客把标题常常弄得耸人,吸引过客眼球,说出我的猜测,就是想提醒一些愿意思考的看客,......有的id 反对我的判断,嗯,这个我也理解,我不认为我的认知会得到所有人的认同。早前反对我认知的人要多得多了,现在貌似少了一些,呵呵。

有的人看浅表,有的人会关注细节,会主动地深入一点去发现。......比如我对某棚曾经蛮认真地去发现,在一段时间里,阅读了能找到的他的大部分留言,发现很多蛮值得留意的细节,将细节堆积起来,就可以发现一些东西.....对某棚,我的评价很低,为什么这么讲,很多原因,但懒得细说,总之,比较起来海胖比他可爱了不是一星半点了,虽然海胖算是泼皮小二的角色。

中文网的博客里面,我挺欣赏“广告”的,他的心态以及分析能力都让我欣赏。

我从来没有认为刘谢薛是活雷锋一样的人物,谁人都有私念,在做好事的时候夹带一点私念是极为正常的事情,比如我帮助了别人,希望听到对方一声谢谢,这个希望得到谢谢的回应,就是私念,有私念很正常。活着的都是凡人,圣人我没见过,我也不会要求刘谢薛是圣人。刘谢薛个人在这个案子里就是被我同情着,所以常常跟这儿瞧瞧热闹,如此而已。
.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7 10:47
吼完继续向前走: 我有不同意见,英语文学专业可能会教授莎士比亚英雄双行体,但是肯定不会教授中文打油诗。
吼吼,你不会是认为会写中文打油诗的人一定不会是律师吧?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27 08:07
shiling:       有机会出去跑跑,看看。
你跑去美国两次是不是都是沾的桑兰的光?2008年一次,去年一次。
回复 ImYoona 2012-6-27 06:04
方枪枪: 你起的可真早。。。。。。
恭喜方诗人独揽螯头
回复 shiling 2012-6-27 01:30
再来看戏: 是的
所以当初要朝“未成年”上扯
未成年的话就可能构成性侵了
但是为成年的条件是要证明年龄是虚报的--所以一系列问题就来了
集权的论调慢慢出炉--不过后来没拉 ...
     有机会出去跑跑,看看。
回复 shiling 2012-6-27 01:22
ImYoona: 先发个网上版,让原被告自己打印去,然后上法院去时二套都带上。一套给自己壮胆,另外一套用来向法官揭露对方。 ...
各自拿着和领纛的照片上美国法庭打官司也是一个选择。左手网文集,右手照片?      
回复 lfyhao 2012-6-26 23:09
mgzww999: 律师还是律诗,这的确是个难做的选择。
如果一个律师还会作律诗,那也是一奇才!
回复 lfyhao 2012-6-26 23:07
mgzww999: 如果有一天,你走在大街上,突然有个算命先生走过来抓住你的手掌细细端详,然后睁大了眼睛对你说:“我看你眉清目秀命格不凡,您一定是大律师!”你是该赏他几块 ...
哈哈,出处记不得了,让网络去记吧。

要是我遇到那样的哥们,我会告诉他:别打扰我,我正在做梦写诗哪。
回复 lfyhao 2012-6-26 23:05
shiling: 青尻(KAO)子 小孩幼小的时候屁股上都有块青印--引申作“幼稚”。
哈哈,原来这KAO是如此尻啊。
回复 再来看戏 2012-6-26 22:58
吼完继续向前走: 可是他对法律上的事情就外行了,刘家男女一起上给桑兰洗澡就是在诉讼时效之内也无法构成性侵。
第一,桑兰的家长同意
第二,桑兰本人同意
第三,桑兰已经是成年 ...
是的
所以当初要朝“未成年”上扯
未成年的话就可能构成性侵了
但是为成年的条件是要证明年龄是虚报的--所以一系列问题就来了
集权的论调慢慢出炉--不过后来没拉到证人

做足功课,发现还有另外一条路:就是当时自己完全不知情被“性侵”,可以规避本人是否同意等问题。所以,麻脖子的说法逐渐浮出水面
回复 礁石 2012-6-26 21:25
第一缕阳光: 呵呵。说的是我与来了网友怀疑999是徐律师一事。至少今天,我与来了网友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怀疑。
   你怀疑999是徐律师,能不能说一两个有说服力的理由。(这是句实话。)

要不然,你还不如怀疑我是刘老大。(这是句瞎话。虽然我会非常得意。呵呵。)
回复 ImYoona 2012-6-26 12:22
吼完继续向前走: 校友录核查结果向团座大人汇报如下:
校友录看了,84.85.86共21个班,均没张海明和魏明佳
高中的87-7班,魏明佳
87(8)88(6)共14个班都没有张海明 ...
谢谢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26 11:58
第一缕阳光: 徐律师是英语文学专业哦,呵呵,这一点网上随便就能查到。不仅如此,徐律师可以张口就能说出莎翁作品里的句子哦。 ...
我有不同意见,英语文学专业可能会教授莎士比亚英雄双行体,但是肯定不会教授中文打油诗。
回复 shiling 2012-6-26 11:57
吼完继续向前走: 尻是河南的骂人的常用词,但是青尻是川话。河南人一般都用‘尻你姐’搭配。
我也听到陕西人有“尻你妹”一说。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26 11:55
shiling: 青尻(KAO)子 小孩幼小的时候屁股上都有块青印--引申作“幼稚”。
尻是河南的骂人的常用词,但是青尻是川话。河南人一般都用‘尻你姐’搭配。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26 11:49
ImYoona: 你说的有道理,人大附中应该是初高中六年制的吧。校友录是按姓氏笔画排的吧,耐心点不难查
校友录核查结果向团座大人汇报如下:
校友录看了,84.85.86共21个班,均没张海明和魏明佳
高中的87-7班,魏明佳
87(8)88(6)共14个班都没有张海明
回复 shiling 2012-6-26 11:45
lfyhao: “尻”这个字怎么读啊?还真不认识。
青尻(KAO)子 小孩幼小的时候屁股上都有块青印--引申作“幼稚”。
回复 mgzww999 2012-6-26 11:21
lfyhao: "不是很正常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兄弟?你是在肯定啊?还是存有疑问啊?
如果有一天,你走在大街上,突然有个算命先生走过来抓住你的手掌细细端详,然后睁大了眼睛对你说:“我看你眉清目秀命格不凡,您一定是大律师!”你是该赏他几块钱然后高高兴兴做一下白日梦,还是给他个耳光叫他有多远滚多远呢?

请问上面这段话的出处?
回复 mgzww999 2012-6-26 11:13
lfyhao: 那这徐律师不写诗可惜了!
律师还是律诗,这的确是个难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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