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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鹰纪念专辑 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 2011年9月7日

热度 17已有 15580 次阅读2012-6-25 19:06 |个人分类:孙鹰| 编辑, 8月 分享到微信

孙鹰自荐博文五篇:
《桑兰案文集》编辑小组:鄙人自荐博文5篇,如下:

1- 桑兰的出路在哪里?2011年8月21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4234

2- 海明教唆桑兰的铁证 2011年8月25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quickforward=1&id=95108

3- 桑兰,现在该你出手了 2011年9月5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7056

4- 桑兰被海明坑害到体无完肤 2011年9月6日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7226

5- 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97419

自荐理由:
一、以上五篇是鄙人博客中点击量最大的5篇,其中第4篇的点击量达到40000以上;
二、这五篇文章集中在2011年8月21日-9月6日之间,是在海明发表大量攻击桑兰言辞之后,目的在于揭露海明如何忽悠桑兰,鼓励桑兰反过来揭发海明;
三、9月15日桑兰在上缴给法院的自辩书中开始揭发海明,说海明作了“失实的陈述”,并在性侵问题上“误导”了她。
海、桑内讧,是本案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暴露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内容,如果不是他们两人互相爆料,外人可能永远不知。
 
 
 
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

 

已有 18875 次阅读2011-9-7 05:12

 

我是三原女士的忠实粉丝,她多次写文劝告桑兰,苦口婆心,语重心长,如果桑兰听从了她的劝告,也不至于落到今天的下场。

但是我对三原女士昨天的博文,有不同意见,写在这里与三原女士讨论。

三原女士在昨天的博文中,首先指出:

“我不同意某些网友的观点:他们把桑兰案件的失败大部分归罪于海明律师,桑兰反而变成了一位受害人。请诸位从另一个角度考虑一下(非常重要但是被很多网友忽视的一点):如果不是海明,而是别的律师(假设这位律师很敬业),桑兰有没有可能打赢这场官司?我的看法 是:这场官司照样打不赢,几乎所有指控不是过了诉讼时效,就是缺乏证据;所以说海明律师的言行对桑兰官司的输赢不起决定作用。”

对于这段话,我举双手赞成,桑兰的这个官司赢不了,的确不是海明的责任,交给任何律师去打,也都赢不了,因此如果官司打输,当然是原告人桑兰的责任,怪不得别人。

但是,三原女士没有看到深一层次的问题:桑兰输在官司上,未必会输在道义上,因为她可以说:“我输,不是因为我没理,而是诉讼过期了。”现在她更增加了一个借口,她可以说:“我输,是因为律师辞职叛变了。”总之,她都会找到借口,官司输了,她在道义上没有输。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桑兰是一个弱女子,又是残疾人,她敢于挑战美国司法,官司即便输了,仍然是个英雄,在中国仍然会有大批人支持她,她可以继续当她的“代言人”或“形象大使”,继续做她的“青年楷模”,而这些职务往往是有金钱上的好处的(当然不是全部都有收入)。

今天桑兰所受到的沉重打击,是在法院还没有开庭,官司还没有输赢的情况下,她在道义上却已经彻底输了,她被中国网民选为“2011年度10大最恶心人物”。

桑兰输在中国舆论的道德法庭上,要比她输在美国的联邦法庭上要惨重得多,因为她是靠声誉和形象吃饭的。今后谁还会请一位“最恶心人物”来充当自己产品的“形象大使”?把桑兰的声誉和形象彻底毁掉,等于砸了她的饭碗!

是谁在短短两三个月之间,在诉讼案还没有定输赢之前,就把桑兰的形象彻底毁了?除了海明还有谁?

试想:如果桑兰当初委托莫虎当她的律师,会有什么后果?也许一样打不赢官司,但是莫虎会把桑兰的形象毁成现在这个样子吗?我相信绝对不会。

三原女士在昨天的博文中又接着说:

“有些网友说,如果不是海明,桑兰不会起诉刘谢夫妇和莫虎,也不会告性侵案。我认为这都是网友们的猜测。除了那些当事人,我们都不知道当年具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每个当事人的心思和动机。上法庭打官司不是猜谜语,作推测。法庭的裁决常常和当事人所认为的事实出入很大。”

三原女士,这可不是猜测,而是有事实根据的。我们也许不知道当年(13年前)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最近这几个月内发生了什么。根据这几个月内发生的事情,我们可以看出海明和桑兰扮演了什么角色:

以“性侵案”为例,我们知道桑兰在海明的诉状第一稿(4月28日法院登记的1号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及性侵,正如三原女士所指出的那样,如果真有性侵这样的事情,她岂有不告之理,但是她就是没有告,她是在海明和路平的“启发”下,才发现自己被性侵了,从而决定把“性侵”写进诉状第二稿(5月13日法院登记的2号文件)。

5月4日海明律师楼开会讨论“洗澡和买文胸”问题后,认为“事态严重”,直接就写信给检察官报案(详见海明当天的新闻公报),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丝毫看不出这个报案的行为曾经得到桑兰的同意和授权,因此可以断定:这是海明自作主张报的案,也就是说,是海明把桑兰推上了“报案”的不归之途。

6月24日,在桑兰到达纽约的前夕,海明在他的博客中十分露骨地教唆桑兰:

“刑事案子立案不是很难的事,不需要证明被告有罪,只需要“有可能”即可。英文里叫 做“probable cause." 如果被告认为冤枉,请律师打刑事官司去呀!大家还记得翟田田的刑事案吗? “有可能”打了个威胁电话,就立案坐牢了4个月。连电话录音都不需要有,有个人指认就够了。”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桑兰的律师是莫虎,不是海明,莫虎会如此“开导”她吗?绝对不会!莫虎会劝告桑兰不要去报案,他会告诉桑兰:我就当过检察官,我知道他们绝不会接受你这个报案,千万不要去碰钉子。否则只会毁了你自己。

7月19日,桑兰在警局所作的口供,的确是她本人的话,她在那四、五个小时内的心理活动,当然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是我们从她的笔录中可以看出,她想撒谎编故事,但是又不敢天花乱坠,信口开河,因此说出来的性行为过程,不像是“强奸”,倒像是“偷情”,而且还有妈妈熟睡在旁。如此空洞无物又荒谬绝伦的强奸故事,贴上“桑兰”这个品牌没有错。

桑兰的口供恰恰为被告提供了有利证据,不仅不支持她在民事诉讼中的性侵指控,也不支持路平的证词,当然更没有什么“一级强奸”,这就是为什么她的报案被检察官扔了出来,不予立案。(参考阅读:《海明教唆桑兰的铁证》一文)

这也就是桑兰请海明当律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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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70 个评论)

回复 shiling 2012-6-26 01:41
礁石: 撩在一边晾晒久了,足够的睾丸素积累之后胆量又大起来。
睾丸素积累到一定程度,又要朝刘谢莫爆发了。    
回复 shiling 2012-6-26 01:40
lfyhao: 也不完全是啊,你没看人家海胖子又来了个回马枪啊?
海明这个回马枪有意思。
回复 lfyhao 2012-6-26 01:34
礁石: 撩在一边晾晒久了,足够的睾丸素积累之后胆量又大起来。
噢,还是个男滴?就是时常需要充电。
回复 礁石 2012-6-26 01:31
lfyhao: 也不完全是啊,你没看人家海胖子又来了个回马枪啊?
撩在一边晾晒久了,足够的睾丸素积累之后胆量又大起来。
回复 lfyhao 2012-6-26 01:04
礁石: 关键在“开溜”二字。海胖子到一定程度就得开溜。

我的看法是,当海胖子看到桑兰认真地想跟刘老大干架,他就准备开溜了。

海明这种只打眼球官司的律师,怕就怕 ...
也不完全是啊,你没看人家海胖子又来了个回马枪啊?
回复 shiling 2012-6-26 00:17
再来看戏: 很奇怪的说法
“这种运动女孩子出成绩一般在156岁(如莫慧兰等),178岁出成绩也很正常。不存在虚报年龄这一说”,正因为年龄太小不能参赛而需要虚报啊,为啥不 ...
        小鬼,你很好玩哦。         摸摸你的头。
回复 礁石 2012-6-26 00:13
再来看戏: 不是,依海胖的一贯作风,是事情弄的越大越好,越离奇越好
他要的是出名,然后开溜(这个他做惯了,很容易的操作)

至于谁是主谋我想没那样容易区分,一方面桑 ...
关键在“开溜”二字。海胖子到一定程度就得开溜。

我的看法是,当海胖子看到桑兰认真地想跟刘老大干架,他就准备开溜了。

海明这种只打眼球官司的律师,怕就怕认真二字。
回复 再来看戏 2012-6-26 00:12
shiling: 这种运动女孩子出成绩一般在156岁(如莫慧兰等),178岁出成绩也很正常。不存在虚报年龄这一说。

只能说桑兰意识不到这种行为是一种“性侵行为”,当时桑兰处在 ...
很奇怪的说法
“这种运动女孩子出成绩一般在156岁(如莫慧兰等),178岁出成绩也很正常。不存在虚报年龄这一说”,正因为年龄太小不能参赛而需要虚报啊,为啥不存在此一说??所以就有未成年的悖论了

“只能说桑兰意识不到这种行为是一种“性侵行为”,当时桑兰处在一种被帮助被关怀的情况下,感情掩盖了理性。这也是当时桑兰受伤,因诸事不便,被安排进刘国生家里疗养,埋下了隐患。桑兰被男人洗澡,有两说道:感情好或接受帮助。从法理上来说,女性对性侵的告诉有先天优势。情感是会有变化的。从接受帮助来说,认为刘家的男性帮助洗澡的行为“不当”,桑兰起诉同样站得住脚。
****************
更奇怪的说法,法律讲的是事实与证据,而不是是否(感情掩盖了理性而)意识到,除非是为成年或者心智不全(或者如海胖教的功课说自己完全不知情),或者如。当时没有拒绝,更谈不上反抗,那就是默认。还先天优势呢,
近期的例子全部是女性诬告的,还站得住脚
能站得住脚的话那些妓女都去告了,可以获得高额赔偿呢
还取证困难,一点也不困难,几公斤的证据呢
回复 shiling 2012-6-25 23:41
再来看戏: 不是吧
是因为年龄不够虚报啊
“当时刘家男女一起上,为桑兰洗澡,桑兰如果就这事在诉讼期内起诉,成活率100%。”这个就扯淡了
除非某人未成年或者心智不全,否 ...
这种运动女孩子出成绩一般在156岁(如莫慧兰等),178岁出成绩也很正常。不存在虚报年龄这一说。

只能说桑兰意识不到这种行为是一种“性侵行为”,当时桑兰处在一种被帮助被关怀的情况下,感情掩盖了理性。这也为当时桑兰受伤,因诸事不便,被安排进刘国生家里疗养,埋下了隐患。桑兰被男人洗澡,有两说道:感情好或接受帮助。从法理上来说,女性对性侵的告诉有先天优势。情感是会有变化的。从接受帮助来说,认为刘家的男性帮助洗澡的行为“不当”,桑兰起诉同样站得住脚。
问题就在于“取证困难”,“过期了”。
回复 再来看戏 2012-6-25 23:20
礁石: 是这个理。
不是,依海胖的一贯作风,是事情弄的越大越好,越离奇越好
他要的是出名,然后开溜(这个他做惯了,很容易的操作)

至于谁是主谋我想没那样容易区分,一方面桑黄弄出一些证据,一些说法,海胖再教他们做功课。实在难说清
回复 再来看戏 2012-6-25 23:17
shiling: 这种运动的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好像不需要做假。陈永妍参加84年奥运会的时候,年龄已经22岁了。

性侵这种事,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范围很宽。当时刘家男女一起上, ...
不是吧
是因为年龄不够虚报啊
“当时刘家男女一起上,为桑兰洗澡,桑兰如果就这事在诉讼期内起诉,成活率100%。”这个就扯淡了
除非某人未成年或者心智不全,否则当时如果没有反抗或者拒绝,立个P案,完全就是自己自愿的了
实践宽不表示可以无限使用,所以当时必须造出一个未成年的说法(也确实可能是,但是随着事态进展,这个证据没办法用了)
所以后来才抛出了虽然被性侵但当时不知情的离奇说法,来圆法律的漏洞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6-25 22:41
mgzww999: 我完全同意你的分析判断和疑问。自发参与的群众,当然只能从当事人的说法做自己的判断,但是到底谁是当事人? ...
这个案子,过去桑黄海一边,刘谢薛莫一边,是当事人吧。我觉得不能分开。如果桑黄说某某话是海说的,不代表他们意见,我不能接受。只要海还是他们代理律师,就是他们授权说的。同样适用于另一边。

至于用马甲出来说话,造舆论,两边也许都有。没有啥。一边造谣,另一边自然可以出示证据证明不是那样。或者,觉得留住证据上法庭更好,也是一个思考过的决定。
回复 shiling 2012-6-25 22:37
再来看戏: 说句实在的
有个可能大家漏了
请天公主别说我造谣,好吗,我这里提出一个可能
“桑兰最初起诉的焦点是体操协会掩盖事实”,其实还不光这个
之所以他们开始那样信 ...
这种运动的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好像不需要做假。陈永妍参加84年奥运会的时候,年龄已经22岁了。

性侵这种事,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范围很宽。当时刘家男女一起上,为桑兰洗澡,桑兰如果就这事在诉讼期内起诉,成活率100%。至于是不是“一级”那要看当时薛的具体行为。当时桑兰在刘国生的家里疗养,取证自然是个问题。路大师的证据以公斤收集还保存了一张雪纸,这件事情的本生过于荒唐。令人们好笑或反感,可是很多人没有考虑到,如果路大师是一个“被安排”进来的证人,这就可怕了。
回复 mgzww999 2012-6-25 22:30
再来看戏: 说句实在的
有个可能大家漏了
请天公主别说我造谣,好吗,我这里提出一个可能
“桑兰最初起诉的焦点是体操协会掩盖事实”,其实还不光这个
之所以他们开始那样信 ...
不可否认他们起诉被告的敲诈因素。但是到底谁是起诉现在的被告的主导者,并不十分清楚。
回复 mgzww999 2012-6-25 22:28
悠然南山樵夫: 三九兄,其实我也一直想知道:

1. 本来应该在法庭上打的官司,外人可能都不太会知道的,到底是谁首先把它弄到媒体网路上?
2. 这样弄到网路媒体上的目的到底是 ...
我完全同意你的分析判断和疑问。自发参与的群众,当然只能从当事人的说法做自己的判断,但是到底谁是当事人?
回复 礁石 2012-6-25 22:26
mgzww999: 如果不加上现在的被告,海明会有很漂亮的脱身,至少保险公司的秘密协议就是一个成果。你说得有道理,从海明的利益出发,绑架上刘谢没有任何好处。解释成原告把海 ...
是这个理。
回复 mgzww999 2012-6-25 22:21
礁石: 这个转变过程,按照孙鹰的说法,是海明教的。

但是我觉得迹象不对。

海明他一开始就不想跟莫虎玩(500 刀了结)。后来去上州警署海明也当缩头乌龟。

海明的整 ...
如果不加上现在的被告,海明会有很漂亮的脱身,至少保险公司的秘密协议就是一个成果。你说得有道理,从海明的利益出发,绑架上刘谢没有任何好处。解释成原告把海明乎悠得没有了退路更合理一些。性侵一出,就都没有退路路了。这是我们看到的,孙可能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内幕。
回复 再来看戏 2012-6-25 22:20
mgzww999: 我才发现,桑兰在正式起诉只前将近一年就公开表示要通过起诉维权了。被告的博文也表明,在那之后到后来正式起诉之前,他们之间有过很多交往,直到正式起诉之前几 ...
说句实在的
有个可能大家漏了
请天公主别说我造谣,好吗,我这里提出一个可能
“桑兰最初起诉的焦点是体操协会掩盖事实”,其实还不光这个
之所以他们开始那样信誓旦旦(性侵一说)
实际他们是有准备的,也就是所谓未成年人(否则开始的说法无法构成性侵),因为他们拿住了一个把柄,某人当时未成年。但年龄又是成年了,这个矛盾如何解释???
实际只有一个解释:某人报名参赛虚报了年龄(也可能是某些上层所为),而且是从开始就这样做的--这样牵扯面就很大了
他们一开始就打算破釜沉舟,抛出这个证据的(所谓有足够证据但不公布,上法庭再说,我想就是这个证据)--
但是,随着事态进展,他们发现这个证据需要的是他们打算打击还未打击的另外一个对象来作证(是他们找教练证明啥呢??证明这个啦),最后发现根本无法实现(就算退休了用钱也买不通)。而且,这个证据在法庭上很难得到重视(因为当事人未参与年龄造假)

所以,最后,海大律师做足了功课,才会出现睡着了,背后在猛击--干啥的虽不知道可以想象---故事就出笼了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6-25 22:11
mgzww999: "是谁在短短两三个月之间,在诉讼案还没有定输赢之前,就把桑兰的形象彻底毁了?除了海明还有谁?"。还有好多人。如果当初名博们不是连篇累牍的发表博文,如果 ...
三九兄,其实我也一直想知道:

1. 本来应该在法庭上打的官司,外人可能都不太会知道的,到底是谁首先把它弄到媒体网路上?
2. 这样弄到网路媒体上的目的到底是为什么?

之所以这样问,第一是我开始知道这个事,已经在网路上炒的沸沸扬扬了,所以,不清楚这些问题的答案。第二,桑兰之所以今天名声大跌,要说是一小撮人故意毁坏就能做得到的,我不相信。别忘了,最早网路上支持桑兰的还是多数。桑黄一边从来没闲着,一直也在试图引导群众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一个群众自发参与的事,要说参与群众都是能一丝不苟地严守分际,一句过头的话都没有,既不现实,也不必苛求。即便是有组织,有运作的群众运动,也常常失控。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无非是看到了两造的理由和说法,自己心里一杆称而已。
回复 礁石 2012-6-25 21:47
mgzww999: 我也一直不知道这个转变是怎么来的。一开始就有所预谋?中间的政治派系参与?发现新证据?仅仅是为了钱?
这个转变过程,按照孙鹰的说法,是海明教的。

但是我觉得迹象不对。

海明他一开始就不想跟莫虎玩(500 刀了结)。后来去上州警署海明也当缩头乌龟。

海明的整个计划更像是让桑兰来美国呼啦一下。像上次CNN和Stones的状子。咋呼咋呼赚个眼球就拉倒。反而是桑兰认真了。海明千方百计地想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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