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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鹰是谁?谁是孙鹰?

热度 15已有 12558 次阅读2012-6-20 06:45 |个人分类:孙鹰分享到微信

孙鹰先生(或孙瑛女士)曾经是美中网反桑大军的总瓢把子。他的博客的近百万点击量居同类博客之首。可怜的是刘老先生从没公开赞扬过他的工作。上周末刘老先生在本博留言 "桑兰起诉后,网上评论文章很多,真正有份量的也就是10来人,愚人、胆小鼠、三原、老头、红蜜蜂等都是,这些网友我一个都不认识" home.php?mod=space&uid=70618&do=blog&id=153682&page=3#comment 再一次回避谈及他。
 
孙鹰说过"至于孙鹰究竟是谁,并不重要,但早晚会公诸于世"。 我觉得孙鹰的身份非常重要。要是真有一天他的身份公诸于世,难保刘谢不再吃官司。
 
 
 
mgz999网友论孙鹰
 
孙的博文大多数都屏蔽了,但是他的有些话还记得,以下几点我严重质疑是谎言(具体文字可能有些出入,孙先生如果认为不准确,可以把屏蔽的文章放开):

1. 很多人都巴结刘谢。
 
2. 桑兰如果和模糊联手一起告海明,最多可以诉求400万美元。
 
3. 桑兰官司赢不了是因为她不肯花钱,这是她的软肋:"击败桑兰最好的方法不是让她道谦,也不是法庭判决,而是将案子一直地拖下去。拖得时间越长,桑兰应付的律师费就越多。桑兰必须不断拿出律师费来维持自己的诉讼,直到拖得倾家荡产为止",这不可能是被告和律师的观点,如果他的说法正确,就等于说美国也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4. 桑兰的一切都在黄建监视之下:"桑兰从纽约回国后,一直住在黄健家,自己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在黄健监控之下,她远离自己的父母家人,而自己无法单独行动,因此,她现在的一切表现,也许都不是她的本意"。这个需要孙先生提供直接证据,但是我的质疑是,桑兰十七岁时都无法控制,三十岁反倒可以控制了?

5. "黄健也不是桑兰的发言人或代言人,因为桑兰自己有嘴,自己会说话。"桑兰十三年前也有嘴。

6. "是什么原因造成海明的态度出现180度的大转变?我们只能猜测,法官在上星期的和解会议上可能对海明说了些很有份量的话,让海明明白大势已去,回头是岸。"法官不可能对和解会议的一方施加压力,这虽然不是造谣,但是可能是误导。

7. 孙先生说和海明和解是刘谢莫放海明一马,不然会面临更严重惩罚。但是,海明说模糊说,海明接受的惩罚要比潜在可能的惩罚严重。三人中只能有一个是对的。

8. "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也就是海明和桑兰之间,没有任何语言障碍,完全没有必要任由第三者从中插嘴。"

9. "徐律师与当事人商讨案情时允许第三者插嘴而不予拒绝,说明徐律师办案缺乏责任感,很不专业,很可能已经构成“轻浮”诉讼行为。"

10. "地球人都知道他们有“一年期多次往返”的美国签证"。桑兰的签证是一次还是多次,怎么会是公众信息,海明也未必知道。
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127450

11. "如果徐律师和海明一样,明知没有证据,明知已经过期,仍然要坚持起诉,那么本博敢断言:莫虎必定也会给他一个Rule-11动议,要求法院惩罚他。"
 
 
 
孙鹰是谁?谁是孙鹰?
 

孙鹰支持刘、谢、莫,反对桑、黄、海,从一开始就旗帜鲜明,既不隐瞒,也无需隐瞒。孙鹰自从6月初开博以来,始终以寻求事实真相为己任。

 

各位看官不妨查查孙鹰的博客,以丈证明:

(1) 孙鹰最先揭发海明在修改诉状时,偷偷撤销亿万美元的天价索赔(6月9日博客);

(2) 孙鹰分析海明偷偷取消天价索赔是害怕莫虎的“惩罚动议”(6月11日博客);

(3) 孙鹰分析海明、黄健内讧,海明被迫承认不存在“联合国”律师团(6月12日博客);

(4) 孙鹰最先揭发海明暗中企图以500美元代价与莫虎和解(6月19日博客);

(5) 孙鹰最先揭发海明暗中承认桑、黄就是为了钱(6月19日博客);

(6) 孙鹰进一步揭发海明在4天内5次出卖当事人(6月20日博客);

(7) 孙鹰最先分析海明在莫虎的“惩罚动议”压力下可能开溜(6月26日博客);

(8) 孙鹰分析海明与桑、黄裂缝进一步扩大(6月28日博客);

(9) 桑兰到纽约后孙鹰最先揭发桑兰习惯于白吃白喝占小便宜(7月9日博客);

(10) 孙鹰最先揭发海明在性侵问题上误导桑兰(7月10日博客);

(11) 孙鹰最先揭发桑兰打“极权主义”政治牌(7月23日博客);

(12) 孙鹰再次揭发海明出卖桑、黄(7月28日博客);

(13) 孙鹰罗列桑兰头上的光环,进一步揭发桑兰的背叛行为(7月29日博);

(14) 孙鹰分析媒体已经转向(7月30日博客);

(15) 孙鹰揭发桑兰再次攻击中国政府(8月5日博客);

(16) 孙鹰揭发海明可能对桑兰栽赃(8月6日博客);

(17) 孙鹰揭发桑兰第三次攻击中国政府(8月8日博客);

(18) 孙鹰建议桑、黄和刘、谢联手告倒海明(8月21日博客);

(19) 孙鹰指出海明正在抢先靠拢刘、谢(8月24日博客);

(20) 孙鹰分析海明在性侵问题上误导桑兰(8月25日博客);

(21) 孙鹰最先揭发海明泄露桑兰在纽约的“藏身之地”(8月31日博客);

(22) 孙鹰最先揭发海明在辞职动议中泄露桑兰性侵报案证词(8月31日博客);

(23) 孙鹰分析桑兰已经被海明坑害到体无完肤(9月6日博客);

(24) ........

 

海明和黄健之间内讧终于完全失控。如果不是他们之间互相揭发,互相揭底,我们也许永远不能知道很多重要环节的事实真相,例如桑兰在警局的报案供词和U签证等问题。

 

这就是孙鹰寻求事实真相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桑、黄、海很明白内讧对自己不利,对刘、谢、莫有利,孙鹰甚至明确警告他们(9月20日博客),但他们就是无法控制自己,根本的原因不在于孙鹰,而是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各怀鬼胎,各有企图,他们内讧是迟早的事情,孙鹰只是揭发了他们之间的尔虞我诈,促使他们的内讧提早发生。谁叫他们互相骗?如今再想“哥哥、妹妹”也已经迟了。

 

至于孙鹰究竟是谁,并不重要,但早晚会公诸于世。

 

 

桑兰的出路在哪里?

 

现在很多网友都在讨论桑兰的出路问题。桑兰的确已经陷入两难境地,回国也不是,留下也不是;撤案也不是,继续打官司也不是……

 

其实有一个很好的出路,那就是桑兰和刘、谢、莫联手,把海明告倒。莫虎不可能代表桑兰,但是在刘、谢、莫起诉海明的过程中,桑兰可以充当证人,出庭作证。

 

桑兰对刘、谢、莫的跨国官司继续打下去是没有出路的,因为绝大部分控罪,不仅没有证据,而且已经过期,即便有不过期的,也是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根本不值得打官司,更何况海明今后不会再提供免费服务,要花钱打这种官司,绝对划不来。

 

莫虎已经宣布,要一个一个追究责任,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桑兰本人,因为桑兰是原告,而且是唯一的原告。但是桑兰搞到今天这个地步,显然是受到海明的连累。海明出了不少坏主意,例如:(1)唆使桑兰把刘、谢列为被告,把桑兰置于“忘恩负义”的“毒蛇”地位,使桑兰有口难辩;(2)唆使桑兰报刑事案,进一步把桑兰置于“报假案”的不利地位,承受“刑事责任”的威胁;(3)将莫虎和众多网友列为被告,把桑兰置于“四面楚歌”的孤立境地;(4)将“极权主义”和国家领导人写入诉状,把桑兰置于“反党叛国”的绝境。

 

除此之外,海明还有不少欺骗法庭的罪责,例如:(1)明明说好不收费用,现在却要追债;(2)明明承认一切都是他和黄健在操办,现在却说一切都是桑兰的决定;(3)明明是他5月7日首先代表桑兰报了刑事案,7月19日也是他代表桑兰接受报案后的笔录材料,现在却说刑事报案和他无关,等等。

 

虽然海明对桑兰罪大恶极,但是他却不怕桑兰告她,因为起诉海明,是要花律师费的,海明看准了全美国没有一个律师会帮桑兰打这个免费官司,因此他不怕。海明唯一害怕的是刘、谢、莫反告他,因为对方不怕花这个钱,而刘、谢、莫控告海明,如果有桑兰充当证人,一告一个准,其把握要比桑兰告刘、谢、莫高出一万倍。对桑兰来说,还有三大好处,一是可以换取刘、谢、莫不再反控桑兰;二是不必花费任何诉讼费用,说不定刘、谢还肯承担桑兰滞留在美国打官司的费用;三是如果告赢了,可以要求分取经济上的好处。海明虽然没有亿万身价,但是告他一个400万美元应该不是问题。

 

刘、谢对桑兰从来就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桑兰自己做的太绝。因此,对桑兰来说,唯一的出路是将功赎罪,或许能得到刘家的宽恕,自己得到心灵上的平安。

 
桑兰算账还是会的,这笔账不妨仔细算算!打一个电话给莫虎,请莫虎哥哥给你出个主意,对你只有好处,没有什么损失。他律师楼的电话号码是:212-385-1500,或者亲自到他办公室拜访,地址是:纽约曼哈顿225 Broadway 2702室。
 
 
7月5日补充: 关于"1. 很多人都巴结刘谢"
11/21/2011 一个会说话的证据 http://www3.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51681&do=blog&id=112141&page=4#comment

孙鹰是谁?谁是孙鹰?_图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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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61 个评论)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0 13:07
ImYoona: 我真不知你要说啥。
1)要是你对我的标准不满意,没关系。我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我坚持我的标准。
2)要是你满意我的标准,但不同意叫这些东西谎言,我已经 ...
称呼有时候很重要的。如果把椅子称呼成桌子,大概会误事的吧。只是现实中极少碰到。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0 13:04
ImYoona: 我真不知你要说啥。
1)要是你对我的标准不满意,没关系。我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我坚持我的标准。
2)要是你满意我的标准,但不同意叫这些东西谎言,我已经 ...
公主掉进标准里去了吧,本人都已经说根本没有把你写的内容往“标准”上靠了,还怎么存在对你的“标准”满意不满意之说呢?再说,本人还不知道“正事”是什么,也就没有心思参与其中。

你最后的一个问句很有意思,本人很明白你在说什么,是你不明白本人在说什么,你怎么问起本人是否明白呢?

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太多偏颇,会让人迷失正常的思维。这句挺有哲理性的。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20 13:04
明月娘: 大吼吼看来很聪明,不上套,不落陷阱。年纪大啦,折腾啦一天。早点休息吧。那些个与桑案无关的案件咱就不操心啦。桑案看的都是云山雾罩。对吧?    ...
俺傻,所以俺在牢记俺娘的教诲: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说的话。
因此我可以有幸避开很多陷阱,你看,现在激烈反对罗马尼亚声明的并说那是谎言的人自己都说当时确信不疑并且至少两次引用过该声明。可是俺当时就存疑,也一直没有引用过,所以俺现在也无需痛心疾首的为了掩盖自己的幼稚而删除全部博文转而激烈攻击那个声明。
俺今天的网练到此结束,明天继续走着。
回复 明月娘 2012-6-20 12:53
吼完继续向前走: 俺不上你的套,俺懂得规避陷阱。人家既然都说是反思了,咱就当反思听就好了。就像桑兰说打官司是为了讨个说法,还她一个清白,那我就当她打官司的目的和钱一点都 ...
大吼吼看来很聪明,不上套,不落陷阱。年纪大啦,折腾啦一天。早点休息吧。那些个与桑案无关的案件咱就不操心啦。桑案看的都是云山雾罩。对吧?
回复 ImYoona 2012-6-20 12:46
第一缕阳光: 楼主真是不知好人心啊,呵呵。
另外,公主有谎言了吧,本人什么时候说过要定标准了呢?本人还甚至根本没有把公主所写内容往“标准”两个字上靠。不过是提出你的 ...
我真不知你要说啥。
1)要是你对我的标准不满意,没关系。我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我坚持我的标准。
2)要是你满意我的标准,但不同意叫这些东西谎言,我已经请教过你有没有更合适的称呼了。不能因为对一个称呼有不同理解而耽误了正事。
3)要是你满意我的标准,但觉得我的例子不满足我的标准,欢迎你具体指正。
你明白了吗?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20 12:42
明月娘: 大吼吼呀,你既然知道几个急先锋从倒桑转变为倒刘就细说吧。人家敢公开态度,你咋就藏着掖着呢?难道不是个痛快人?看来你很深沉。这几天你忙忙碌碌没有功劳也有 ...
俺不上你的套,俺懂得规避陷阱。人家既然都说是反思了,咱就当反思听就好了。就像桑兰说打官司是为了讨个说法,还她一个清白,那我就当她打官司的目的和钱一点都不沾边。感谢你告知天香这里热闹,我又爱凑热闹。有人提供了网练的场所,我就像蜜蜂闻到了花粉的味道。
关于那个案件,你回避了主题,记者把这个事情在网上披露之后,大家几乎一边倒的谴责那个记者。因为第一根本无法证实原来偷窥女事主的就是报案的小伙子,可是记者的报道是往那个方向上引导。第二,假定真的是小伙子曾经偷窥过女事主,但是这次小伙子对于她是救命之恩。所以女事主纠结于往事很不地道。
我看过几幅现场照片,警察冲进去的时候,全裸女事主被捆绑,身上有被歹徒刀子割伤几处流的血。第二幅是全裸的女事主开始穿裤子,歹徒已经被警察按倒在地。当然女事主自始自终用的是化名,全裸也没有正面露脸镜头,不知道该照片是出警的警员携带相机拍摄的还是邻居小伙子拍摄的。咱们假定这个女事主没有起诉歹徒伤害和抢劫罪,反而起诉小伙子有偷窥流氓行为和拍摄散布隐私照片的行为(假定现场照片为小伙子所拍摄)。你觉得大众会怎么看待这个事情?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2-6-20 12:33
ImYoona: 我觉得我已经把我的标准解释的很清楚了,也没有看出有更改的需要。你如果要定你的标准,建议你可以按你的标准去查,多个人来把关,对文集的编辑是件好事。 ...
楼主真是不知好人心啊,呵呵。
另外,公主有谎言了吧,本人什么时候说过要定标准了呢?本人还甚至根本没有把公主所写内容往“标准”两个字上靠。不过是提出你的说法似有不妥而已。公主可不能揭露别人谎言的同时自己制造“谎言”啊,否则如何服众呢?呵呵
回复 明月娘 2012-6-20 12:19
吼完继续向前走: 我怎会不知道矛盾的转化?这里几个急先锋如何从倒桑改变立场转为倒刘的原因我都知道,甚至于有可能比他们自己心里认为的都清楚。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
事物要看 ...
大吼吼呀,你既然知道几个急先锋从倒桑转变为倒刘就细说吧。人家敢公开态度,你咋就藏着掖着呢?难道不是个痛快人?看来你很深沉。这几天你忙忙碌碌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又是为那般呀?

借看房为名,抢劫,强奸国内,国外比比皆是。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新闻。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20 12:05
明月娘: 大吼吼呀,看你对党史,军史全面的,深刻的理解咋就不知道矛盾的转化呀?
事物的两个方面,辩解的看问题有错啊?        ...
我怎会不知道矛盾的转化?这里几个急先锋如何从倒桑改变立场转为倒刘的原因我都知道,甚至于有可能比他们自己心里认为的都清楚。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
事物要看两个方面那是从理论上说的,但是主要和次要什么时候都会有显著的区别。
这场官司中到底是是谁扮演着导致世风益下催化剂的角色应该是很清楚的。老刘不是没有缺点,但是现在远不是对老刘进行批判的时候。
我曾经把一个案例发到海明的博客上让大家看,结果发现很多人没有领会其中的含义。
我就在这里重新讲一遍这个案例,那是去年的下半年,有个歹徒借口租房看房到了一个想退租的二房东那里之后凶相毕露,把女事主扒光衣服捆绑起来,除了抢夺完财物正要对女事主性侵的当口,警察破门而入。擒获了歹徒。原来是一个邻居发觉屋里情况有异,通过通风口发现了屋里作案的歹徒,他不动声色的叫另外一个邻居把守门口,自己打电话报警并迎守警察到来迅速领到该出租屋。据歹徒在审讯中交代,他准备性侵完事主就杀人灭口的。
你说这个小伙子是不是女事主的救命恩人?可是如果到此结束这个事情我就没有讲述的必要了。后来记者通过深入发掘,爆料了不少信息,说女事主声称从前经常有人从通风口向里偷窥,联系到此次事件中小伙子能在第一时间听见屋里的响动就报警,因此怀疑过去偷窥的就是这个小伙子。
此事在几个知名的论坛上披露之后引发轩然大波。我先不说主流民意的意见,请明月娘来说说你对此事的看法。当然包括独立团成员在内的其它网友也可以发表看法。
回复 lfyhao 2012-6-20 11:37
礁石: 但误差率小于海森伯的测不准原理的范围时,那个“约等于”就是跟等于同义啦。
反正俺觉得约等于好。
回复 明月娘 2012-6-20 11:36
吼完继续向前走: 我有任何地方说天香歹毒了吗?这里说的陷阱是辩论中常见的技巧中的那种陷阱,不是像越南抗美时那种布满竹尖桩掉下去非死即伤的那种陷阱。
孙鹰出来辩解当然就是 ...
大吼吼呀,看你对党史,军史全面的,深刻的理解咋就不知道矛盾的转化呀?
事物的两个方面,辩解的看问题有错啊?
回复 lfyhao 2012-6-20 11:36
ImYoona: 我觉得我已经把我的标准解释的很清楚了,也没有看出有更改的需要。你如果要定你的标准,建议你可以按你的标准去查,多个人来把关,对文集的编辑是件好事。 ...
你是不是可以学学水浒上好汉们的回答啊: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
回复 礁石 2012-6-20 11:35
lfyhao: 老兄你不要又来这么武断的吧。你应该用约等于,这样我觉得更好一些。
但误差率小于海森伯的测不准原理的范围时,那个“约等于”就是跟等于同义啦。
回复 ImYoona 2012-6-20 11:28
我也来说几句: 按ImYoona公主的观点,考察一个人,看他说的在理与否就是了,你管他孙鹰是谁?谁是孙鹰?去追问什么?
按ImYoona公主的口气,早就知道孙鹰是谁,谁是孙鹰,揣着 ...
发言者的身份对讨论问题而言并不重要,除非发言者在做事实陈述。但是发言者对自己的言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这就和发言者的身份有关了。
回复 lfyhao 2012-6-20 11:27
礁石: 孙鹰 = 刘老大。从孙鹰第一时间发布法庭文件,本人就判定如此。后来的删贴等等,都更是加强了这一判断。
至今没有有力的辩驳指出这个断言是错的。 ...
老兄你不要又来这么武断的吧。你应该用约等于,这样我觉得更好一些。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20 11:26
明月娘: 大吼吼。天香公主有这么的歹毒呀?

你说孙英出来辩解好呀?还是当缩头乌龟好呀?
我有任何地方说天香歹毒了吗?这里说的陷阱是辩论中常见的技巧中的那种陷阱,不是像越南抗美时那种布满竹尖桩掉下去非死即伤的那种陷阱。
孙鹰出来辩解当然就是弱智了,就像黄健对于江湖传言说他是独蛋急不可耐的出来辩解,他就掉进陷阱了。
现在桑兰和黄健变得聪明起来了,开始缩头不语,结果热血澎湃的反桑队伍不断开始内讧不少反桑人士开始反戈一击调转炮口对准老刘了。
这点很有老毛的风采,他一直和敌人斗,其乐无穷,等到全国解放了,敌人都去了海峡对面,不甘寂寞斗性十足的老毛就开始把炮口转向自己人和曾经的同志。“八亿人口,不斗怎么能行呀!”
回复 lfyhao 2012-6-20 11:25
明月娘: 第三个故事看过啦。酒精兑水看来是有传统啊。前段时间看过一篇报道,民工用工业酒精兑水中毒身亡。
说起兑水酒,老妪喝啦近20年。威士忌,白兰地。兑苏打 ...
你是光玩洋的。俺说的那个是土的。
回复 明月娘 2012-6-20 11:22
lfyhao: 俺们在喝酒的第三个故事里就讲了个酒精兑水的事。那酒兑出来可好喝了。
第三个故事看过啦。酒精兑水看来是有传统啊。前段时间看过一篇报道,民工用工业酒精兑水中毒身亡。
说起兑水酒,老妪喝啦近20年。威士忌,白兰地。兑苏打水,冰块自己亲自动手,陪酒小姐不知深浅。
回复 lfyhao 2012-6-20 11:16
看了看,小老头更糊涂了,这孙鹰到底是个男的还是女的啊?怎么一会男一会女的啊?要不真的是个二尾(YI)子?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20 11:14
ImYoona: 我觉得我已经把我的标准解释的很清楚了,也没有看出有更改的需要。你如果要定你的标准,建议你可以按你的标准去查,多个人来把关,对文集的编辑是件好事。 ...
请教一下,你的标准是部标还是国标?大家善恶是非的判断为何要用你的标准来衡量?公序良知自有公认的标准和底线。
不能你根据你的标准给他人定性和作为评判的依据。
我认为那个文集本身就是闹剧。无论是海明声言的要把桑兰搬上银幕还是老刘要出反桑文集,我认为都是闹剧,所以对于这两个事件从来没有发出过赞同的声音。但是很奇怪的是,很多现在拼命反对的人却是当初的积极拥护者。
凑热闹的事情俺一向唯恐躲避不及,包括写联名信签名之类的事情。既然当时我没有热血沸腾争先恐后的参与,所以现在也不会懊悔反思,更不会大张旗鼓的批判。俺只是冷眼旁观桑兰和黄健的表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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