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ImYoona //www.sinovision.net/?7061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txgz999@yahoo.com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转载)孙鹰:桑兰受伤时的现场目击证人 2011-07-01

热度 10已有 8932 次阅读2012-6-13 04:43 | , 体育馆, 目击证人, 长岛 分享到微信

桑兰受伤时的现场目击证人
 

 

1998年7月21日,桑兰在纽约长岛拿骚体育馆热身受伤时的现场,观众的数量没有上万也有好几千,但是至今肯出面为桑兰作证的,却没有一人。桑兰说她在向前奔跑途中,有罗马尼亚教练到跑道上撤垫子,干扰了她,因此受伤。

 

有一点需要指出,“撤垫子”的意思就是把垫子撤掉,这实际不可能,垫子是用来保护运动员的,谁也无权撤走,更何况它不仅很厚,而且很大,哪这么容易就撤?这个“撤垫子”的动作应该是“扯垫子”,即拉动垫子。垫子歪了,有人上去拉扯一下,调整一下位置,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

 

前天,桑兰的律师海明说已经找到一位现场目击证人,他不仅承认看到罗马尼亚教练扯垫子,据说还有录像,只是一时找不到。据说这位证人同意作证,只是不肯公开自己的姓名。

 

如果真有人愿意出面作证,海明早就迫不及待地公布出来了,尤其是他所说的这位证人,根本没有必要保密,谁都知道,他就是乔磊曾经去联系采访的那位美籍杰克-卡特(Jack Carter)体操教练。他当时的确在现场,也的确曾经有录像。

 

到今天为止,真正出来说话的是1997年美国全美体操冠军范尼撒-阿特勒(Vanessa Atler )。她在今年4月29日,即海明向法院递送桑兰诉状的第二天,就在她的博客网站上发表评论了。

 

她指出:(1)体操运动员在热身练习过程中,跑道周围有人走动,这是很正常的事情;(2)有人上前拉扯垫子,这也很正常。她的说法直接驳斥了桑兰认为运动会主办单位应该为上述这两种情况承担责任的说法。

 

她进一步指出,桑兰对待自己的不幸应该“正面思考”(positive thinking),意即不要耿耿于怀。范尼撒也提到了杰克-卡特,也提到他有录像带,但是说他早已经删除。

 

乔磊曾经试图采访卡特,但是当卡特知道桑兰状告美国体操协会后,就立即警惕起来。我认为卡特不会向桑兰提供任何对美国体操协会不利的证据。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a17baab0100vsbl.html

 

 

6月16日补充:



6月18日补充:
这篇文章应该和下面一篇文章一起读:凡妮莎•埃特勒尔目睹桑兰受伤了吗?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70618&do=blog&id=152892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139 个评论)

回复 桔子花 2012-6-15 03:08
maomao1: 现在有两项在法律上立案了,也许会让人觉得桑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如果从头再过一遍找到些站得住的理由再重告?看的都晕了 ...
我觉得桑案能立案离赢差的不是一般的远,法庭都是先相信原告状纸里的都是真的,民事跟刑事门槛不同,民事是先立案后看证据,刑事是由警察先看证据后立案。如果民事不让立案,会被告的!民事案的门槛很低,不会浪费太多的公帑,只要原告出得起律师费就好,证据就由律师把关。我也很少听到民事官司原告可以申请到政府的法律援助(去年桑黄兴诉前还说希望得到法律援助可以省钱),被告就不同,如果经过财产审核无论是民事被告还是刑事被告都可以申请法援。
     所以不要以为有两项可以成活(立案)就是赢面大了。证据不足还是没机会。
回复 mgzww999 2012-6-15 02:55
孙鹰这篇博文和漂4都基本承认罗教练在场而且动了垫子,这与在中国体操协会1998年8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张建和谢的说法是互相矛盾的,和桑兰的说法是一致的。这是基本客观事实判断。至于罗教练"动垫子"的性质是"撤、挪、动、调、拉、扯",各自的判断不一致。如果一定要在这四个字的严格定义上较真,这也是在猜测罗教练的主观意图,没有完成的"撤垫子"的动作和"挪、动、调、拉、扯垫子"是没有区别的,大家谁也不知道他动垫子的目的是什么,对桑兰的影响也没有区别。特别是这个"扯"和"撤"在这里几乎是完全一致的,"撤"是通过"扯"来实现的,"扯"得远了就是"撤"了。孙赢在这两个词上做文章,既无知又无耻。另外,在非法律的日常语境下,大家对这四个字的使用也没有严格的本质的区别,都是说有人在改变垫子原来的位置。桑兰在不同场合可能使用了不同的字,如果拿这一点大做文章、指责桑兰撒谎,那就是无理的攻击。所以,桑兰在罗教练在现场并影响她动作这一点上没有撒谎,涉嫌撒谎的是否定她这种说法的人。在用词细节上大做文章、谴责桑兰撒谎的人是没有道理和不道德的。
回复 桔子花 2012-6-15 02:29
ImYoona: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如果有那么一个对桑兰打官司有用的证据,你是希望她掌握它,还是希望她不掌握它?", 我没问你是不是愿意帮桑兰找证据。
你要把 ...
我觉得很重要啊!路人跟涉案人有很大区别的,就象老刘,如果不是桑兰的被告,他的博文就不会被人翻出来骂了。是吧?
回复 睡猫 2012-6-15 01:39
mgzww999: 哈哈哈,来了一个"助手",和我的id少了一个9, 但是最接近的也是我了。而且很可能是一个女士,厉害已经表现出来了,让博主上个照片,大家评价一下是否漂亮?[e ...
可惜她没说她是”999的助手“, 不然你就该升级成9999啦
回复 mgzww999 2012-6-15 00:18
睡猫: 现在有答案了,大家就别猜了。

博主说了,”你就把我当99棚的助手好了“。至于真假自行判断。
哈哈哈,来了一个"助手",和我的id少了一个9, 但是最接近的也是我了。而且很可能是一个女士,厉害已经表现出来了,让博主上个照片,大家评价一下是否漂亮?      

说到证据,我认为我们讨论这些内容,除了那个体操联合会的调查报告之外,都没有作为法庭证据的价值,既不能作为桑兰起诉的证据,也不能作为作者撒谎的证据,因为谈的是作者自己的主观判断。自相矛盾是说作者逻辑混乱,和撒谎不一样。这个报告即使存在,桑兰也不能用来作为起诉的证据,因为已经过期,所以对正在进行的案子没有任何影响和价值。但是,有人说体操联合会有一个官方调查报告存在,如果它不存在,第一个这样说的人就是虚假事实陈述。这个虚假事实的陈述既伤害原告,又伤害被告,也伤害中国体操协会。因为它如果存在,就证明了体操协会和谢在的当年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是与这个协议矛盾的。用它的存在来指责桑兰撒谎,这明显对桑兰不利,而它的存在可能是桑兰撒谎的反证。

这个报告的存在与否是一个客观事件,如果一个作者说它存在并给出报告的细节和产生过程,而无法给出出处,读者有足够理由认为是他编造的。
回复 睡猫 2012-6-14 23:38
吼完继续向前走: 我感觉博主极有可能根本不认识桑兰,天香为桑兰出头的原因非常有可能是因为天鹅的缘故。
现在有答案了,大家就别猜了。

博主说了,”你就把我当99棚的助手好了“。至于真假自行判断。
回复 睡猫 2012-6-14 23:16
吼完继续向前走: 我来回答你,我希望桑兰掌握有用的证据,但是目前桑兰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假如要是有任何有利的证据,海明也那种聪明绝顶的人也绝不会千万百计不遗余力的退出 ...
这其中还有个时间顺序问题,桑兰既然选择了打官司,起码手头也是有了证据才去告官吧。哪能都告了一年了,现在才想起来到网友博客里面去找证据呢?再说了,这类证据,法官接不接受都是不确定的。
你说的不错,估计海胖子那么个滑头,也是通过和那俩的交往,判断了没戏了,才火速带伤撤离的
回复 睡猫 2012-6-14 22:19
ImYoona: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如果有那么一个对桑兰打官司有用的证据,你是希望她掌握它,还是希望她不掌握它?", 我没问你是不是愿意帮桑兰找证据。
你要把 ...
你真是个趣人儿!

你的问题是"如果有那么一个对桑兰打官司有用的证据,你是希望她掌握它,还是希望她不掌握它?"

我的回答是“于我何干?”这不是应该是桑兰或者她的律师或者律师助手该干的吗?找不到证据,或者没有证据,桑兰就输定了。难道桑兰案弄来弄去非变成看戏的责任你才觉得公平合理吗?

既然你敢于公示你的身份,我很欣赏,希望这是真的。所以可以把你的话翻译成你的"以寻求桑兰事件事实真相为己任"是出于商业利益。可对?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14 14:16
ImYoona: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如果有那么一个对桑兰打官司有用的证据,你是希望她掌握它,还是希望她不掌握它?", 我没问你是不是愿意帮桑兰找证据。
你要把 ...
我来回答你,我希望桑兰掌握有用的证据,但是目前桑兰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假如要是有任何有利的证据,海明也那种聪明绝顶的人也绝不会千万百计不遗余力的退出桑兰的代理。他寄希望最大的性侵案件被地检署驳回,海明心里就哇凉哇凉的,知道山穷水尽绝无路了。所以才脚底抹油。桑兰和黄健忽悠了很多人,原来一直再说手里有过硬的证据,到了美国会出示,到了美国又说报案的时候会出示,报案失败之后又说回国会整理出新的过硬证据,律师也乐的见到这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官司迷。反正有人掏钱,律师在这惨淡的经济危机能接到一单生意,心里不定有多高兴呢。他们也会不断的鼓吹和误导桑兰把这个不得人心的官司继续下去。
我就不关心你的意图是出于公益还是出于利益,大家聊聊天其实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只要在聊天中不爆粗不伤和气就是有益的活动。
回复 ImYoona 2012-6-14 14:14
吼完继续向前走: 刚才很长事件未见你答复,刚好有人来电话喊我去娱乐,我就不告而辞了,刚回来,看见你的回复。所以现在才给你回复,请见谅。
关于贝鲁的责任,桑兰必须出示证据 ...
谢谢。你是在讲法律对吗?那你已经自己回答了自己的问题。我虽然愿意看网友普法,但我没学识来讨论法律层面上的问题,也没能力来判断网友对这类问题的评论。所以不能评价你的说法,见谅。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6-14 14:03
ImYoona: 你没说要我回答那层意思,我就都说了
1)在组委会,体育总局,贝鲁,刘国生四者中那些人有责任?
连贝鲁到底干了什么事我们都没定论,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假如 ...
刚才很长事件未见你答复,刚好有人来电话喊我去娱乐,我就不告而辞了,刚回来,看见你的回复。所以现在才给你回复,请见谅。
关于贝鲁的责任,桑兰必须出示证据,假如没有证据,法律会确认任何其他人对桑兰的事故都没有丝毫责任。如果别人没有责任,所谓监护人不帮助桑兰维权的说法就不攻自破了。
关于侵权案件中,你是无法放弃主要责任人而起诉次要责任人的,比如说,一个人醉酒把你撞残,驾驶员显然是主要责任者,车上乘客发现司机醉酒驾驶而没有进行劝阻,也会负有次要责任。但是对于负有次要责任的乘客,要么连带承担轻微的民事责任,要么免于起诉,但是你放弃驾驶员而专门去告次要责任者,还美名其曰维权,法律上是不会被认可的,而且会被贻笑大方。
回复 ImYoona 2012-6-14 13:39
睡猫: 老实讲,我对给桑兰找证据毫无兴趣。从去年几个月那俩货的表演,实在让人倒尽胃口。整个是个耍无赖的滚刀肉。就是有证据也得他们自己花钱去找,关我何事?

至于 ...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如果有那么一个对桑兰打官司有用的证据,你是希望她掌握它,还是希望她不掌握它?", 我没问你是不是愿意帮桑兰找证据。
你要把"以寻求桑兰事件事实真相为己任"理解成"为桑兰找证据",我无所谓, 但我认为两者有明显不同。
"公示一下你的意图是出于公益还是出于利益",这对讨论问题重要吗?如果你认为重要,你就把我当99棚的助手好了。
回复 睡猫 2012-6-14 11:36
maomao1: 看这话全醒了还厉害?        
估计难,习惯性睡眠
回复 maomao1 2012-6-14 11:31
睡猫: 正半梦半醒呢
看这话全醒了还厉害?     
回复 睡猫 2012-6-14 11:17
maomao1: 现在有两项在法律上立案了,也许会让人觉得桑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如果从头再过一遍找到些站得住的理由再重告?看的都晕了 ...
何必想那么多,谁都有告人的权利。那也有付钱的义务,等到那天结案一算账,发现得不偿失,那俩货的表情估计还是很值得一看的。哈哈   
回复 maomao1 2012-6-14 11:13
睡猫: 呵呵,关于桑兰案,如果从道德上讲,那俩早就成过街老鼠了,可以略过。现在从法律上讲,似乎也没看出有什么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指控。加上最近媒体的报道,桑黄俩人 ...
现在有两项在法律上立案了,也许会让人觉得桑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如果从头再过一遍找到些站得住的理由再重告?看的都晕了
回复 睡猫 2012-6-14 11:10
maomao1: 哈,睡猫醒来就是虎啊
正半梦半醒呢
回复 maomao1 2012-6-14 11:04
睡猫: 老实讲,我对给桑兰找证据毫无兴趣。从去年几个月那俩货的表演,实在让人倒尽胃口。整个是个耍无赖的滚刀肉。就是有证据也得他们自己花钱去找,关我何事?

至于 ...
哈,睡猫醒来就是虎啊
回复 睡猫 2012-6-14 10:55
maomao1: 说到点子上了。还有就是可能想帮桑兰回复下名誉,想证明桑兰的提告还是有根据与合理的。现在道德不是考量的标准,只要从法律上能站住脚就成。慢慢看吧,只是觉得 ...
呵呵,关于桑兰案,如果从道德上讲,那俩早就成过街老鼠了,可以略过。现在从法律上讲,似乎也没看出有什么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指控。加上最近媒体的报道,桑黄俩人,也没有什么新意,还是”我摔伤了,给我100亿也不值得。。。。。。“
回复 睡猫 2012-6-14 10:47
ImYoona: "兄弟,你多疑了" 你把我的意图想错了,所以后面讲的那些道理我就不评了。
我的意图明确的写在我主页的左上角:"以寻求桑兰事件事实真相为己任 ...
老实讲,我对给桑兰找证据毫无兴趣。从去年几个月那俩货的表演,实在让人倒尽胃口。整个是个耍无赖的滚刀肉。就是有证据也得他们自己花钱去找,关我何事?

至于你的意图,我想是很清楚的,"以寻求桑兰事件事实真相为己任"。所以我的理解毫无错误。说明我一点没多疑,大妹子,我说的对吗?

我觉得你很不错,起码摆明车马,明着来。当然能够公示一下你的意图是出于公益还是出于利益那就更加完美了。

关于我这个打酱油的,大家就别太关注了,我喜欢欢乐,不过要是有人挡道,拿看客当白痴,说不定我也会悄悄扔砖头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