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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李大玖: 维护记者合法采访权利

热度 5已有 2463 次阅读2012-5-24 23:13 | 记者, 律师 分享到微信

维护记者合法采访权利
(2012-05-16 10:25:00)
 
 

本人报道桑兰案以来,黄健不断地在网络上谩骂,侮辱,最近桑兰的律师徐晓冰一再无理刁难,我认为,这是一种企图控制,甚至无理阻扰记者采访报道合法权利的严重侵权行为。转帖光明日报文章:《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限制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20110628 09:33:31  来源: 光明日报 节选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重申:依照我国的法律和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媒体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社会民主、社会文明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大量新闻报道实践证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不但促成具体个案问题的有效解决,而且推动某一领域或者行业的体制创新,对社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新闻媒体存在的报道内容个别细节不准确的问题,不应该采取求全责备的态度,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开展正面引导的方式进行解释,不能设置障碍任意提高采访难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23ef4101014a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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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1 个评论)

回复 180pig 2012-5-24 23:32
说李大玖是个脑残还真没说错。她搞清楚桑兰的律师是一个中国籍人吗?拿中国的一个“办法”去要求一个美国律师,这个“雇员”就是一脑子“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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