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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华东师范大学企业与经济发展研究所 李志林(忠言)博士 2011-12-09 17:44:59)
新股高价发行中隐藏着比中国足协更严重的腐败。自09年恢复新股发行以来,有人以“市场化定价”的改革为名,为新股“三高”发行大开方便之门。明明二级市场估值20多倍市盈率,但新股发行价却高达80——100多倍;明明现在二级市场估值已降到13倍,但近来仍有新股发行价63倍。明眼人一看便知其中有猫腻。我曾不止一次地撰文抨击新股“三高”发行,主张向定向增发看齐,给新股发行价限价,不得超过二级市场同列股的9折。但是,管理层人士却坚持认为:“政府不能干预市场定价”。我又反驳道“如果此论正确,那么,七部八委用“限购”、“限价”的行政手段,严厉抑制房地产泡沫,岂不是错误的?”终于,新证监会主席上任后,抨击了新股“三高”发行。之后,沪深两个交易所的总经理都公开谴责基金经理收取好处、刻意为新股定高价的行为。不少市场有识之士揭露了新股超高定价的内幕:一是,上市公司可以获得几倍的超募资金,其高管可以凭持股市值而在财富排行榜上有名;二是,拥有廉价获得巨额股份的创投老板身价顿时上百亿,一年后就可以高价抛售;三是,参与定价的机构可以不掏一分钱、一股不申购,却拥有为新股定高价的投票权,而个人却收受了来自两个方面的数量不等的大红包。这在国际上属于明显的职务犯罪,应严厉惩处,甚至法办。但在中国股市,这一切都在“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的旗号下,变得合理合法,大行其道。而一级市场的投资者稍有不慎,就被新股破发而套牢;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更是因新股的普遍腰斩,而亏损累累;股市的宝贵资金白白地流向了超募公司,放在银行里睡大觉。而严重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