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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好样的男子汉大丈夫知错必改是北京爷们!

热度 21已有 4285 次阅读2012-3-5 23:50 | 北京, 律师, 大丈夫, 男子汉 分享到微信

1,早说过,海明至少比某人强,某人玩不起,连个小玩笑都要上脸,不男人。
2,其实自从海明贴出了《见律师的几步》那个文章,我就认为海明还是有气度的,至少人家是一种调侃的态度看待网络,不像某人,胆战心惊的,还玩个屁。
3,知错必改比犯错更难,所以老刘原谅了海明,看戏的各位是不是也可以放过他了。
4,海明作了最正确的选择,所以没有人说你什么退缩了,怂了,之类的话,,反而觉得你聪明,有头脑,有判断,勇敢。
5,什么都不说了,海明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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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4 个评论)

回复 威聯 2012-3-10 20:01
岳东晓: 北京男人要都像海明这样,也太惨了。嘴这么硬,别人唬一唬,就找公证人签字画押,痛哭流涕,跪地求饶,饶命之后,还好意思当阿Q,自比耶稣受难。耶稣在十字架上 ...
  
回复 jimli 2012-3-7 14:36
海胖子的道歉信,是桑兰起诉海明的最好证据。海明已经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呢。
回复 黄健前妻 2012-3-6 10:23
海棠馆主: 不错,看上半身比较的健壮,但是不知道下半身如何?
就别让老娘说这种话了呗~一般老外咋样他就咋样的~跟他比,黄健不是男人。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2-3-6 10:16
胖子最大的优点就是玩得起,尽管他十分赖皮没羞没糙,但还能让大家戏谑和愚乐,有喜剧的细胞 ,也给大家带来一些饭前便后的谈资。
回复 海棠馆主 2012-3-6 10:08
黄健前妻: 他就老娘的男人,照片你们看一张饱饱眼福就够了~
不错,看上半身比较的健壮,但是不知道下半身如何?
回复 黄健前妻 2012-3-6 04:58
海棠馆主: 小芳啊,图片在哪里,求连接。
他就老娘的男人,照片你们看一张饱饱眼福就够了~
回复 海棠馆主 2012-3-6 03:32
wd1531: 海明为对刘薛的性侵指挥商道谦了,你不是宣称桑兰的性侵报案证词是诚实的吗?有种你就帮助桑兰继续告性侵。
海明虽然投降了,但是岳博士还没有出马呢。
回复 海棠馆主 2012-3-6 03:31
黄健前妻: 千面,看看老娘的老外男朋友,长得帅不?
小芳啊,图片在哪里,求连接。
回复 海棠馆主 2012-3-6 03:29
good-good-study: 尽管厌恶海胖子在诉讼中的行为,但也不赞成你的观点。
任何法律没有可能要求律师象法官一样保证基本100%正确,任何发条的解读都会有差异,因而律师的小许越界行 ...
很感谢您的看法,您是个宽容的人。
回复 海棠馆主 2012-3-6 03:28
岳东晓: 北京男人要都像海明这样,也太惨了。嘴这么硬,别人唬一唬,就找公证人签字画押,痛哭流涕,跪地求饶,饶命之后,还好意思当阿Q,自比耶稣受难。耶稣在十字架上 ...
首先感谢岳博士在百忙回我的帖子,感谢。其次我只是认为海明这次的做法是最明智的。另外虚名面子都不能当饭吃,海明也是人也是要吃饭,所以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当然,那个别人写好了他画押的解释有点多余,但正好是证明人都是一样要虚荣的,,这个控怕也是人的通病。所以全能的上帝才会降临凡间,拯救我们的罪,人无完人,海明已经做得很不错,没有出我的判断,勇敢的认错。我们还是要原谅他。
回复 wd1531 2012-3-6 03:28
岳东晓: 北京男人要都像海明这样,也太惨了。嘴这么硬,别人唬一唬,就找公证人签字画押,痛哭流涕,跪地求饶,饶命之后,还好意思当阿Q,自比耶稣受难。耶稣在十字架上 ...
海明为对刘薛的性侵指控道歉了,你不是宣称桑兰的性侵报案证词是诚实的吗?有种你就帮助桑兰继续告性侵。
回复 黄健前妻 2012-3-6 03:13
千面,看看老娘的老外男朋友,长得帅不?
回复 good-good-study 2012-3-6 02:55
tobuto: 胖子这是割肉止损,避免两面作战。
下一场是和光头的PK,看他有多大福气,还有多少肉吧。
和光头PK完了,还有律师公会在等着他呢。

胖子明明是做下了伤天害理的 ...
刚才发错了,是对您说的。

尽管厌恶海胖子在诉讼中的行为,但也不赞成你的观点。
任何法律没有可能要求律师象法官一样保证基本100%正确,任何发条的解读都会有差异,因而律师的小许越界行为是允许的,这是保证司法公平的基本措施。
作为律师,为被代理人提供咨询是最基本的本分,对要求是否过分的判断因人而异,但任何呈交法庭的诉讼文字,没有得代理人的批准,法院也不会接受。对海胖子的过分攻击,事实是在攻击法院渎职。
胖子过分了,但不致罪,这样的惩罚已经够了——法官准许莫虎撤销惩罚动议,已经明确表态了。
您可以保存你我的评论,看未来的结果。
回复 庐山谣 2012-3-6 02:55
领会精神,灵活应用。
回复 good-good-study 2012-3-6 02:54
庐山谣: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这是对执法者讲的,而且也不是法律。
回复 good-good-study 2012-3-6 02:46
海棠馆主: 最后一句不要等等看吧和句号问号我特别的喜欢
尽管厌恶海胖子在诉讼中的行为,但也不赞成你的观点。
任何法律没有可能要求律师象法官一样保证基本100%正确,任何发条的解读都会有差异,因而律师的小许越界行为是允许的,这是保证司法公平的基本措施。
作为律师,为被代理人提供咨询是最基本的本分,对要求是否过分的判断因人而异,但任何呈交法庭的诉讼文字,没有得代理人的批准,法院也不会接受。对海胖子的过分攻击,事实是在攻击法院渎职。
胖子过分了,但不致罪,这样的惩罚已经够了——法官准许莫虎撤销惩罚动议,已经明确表态了。
您可以保存你我的评论,看未来的结果。
回复 岳东晓 2012-3-6 02:42
北京男人要都像海明这样,也太惨了。嘴这么硬,别人唬一唬,就找公证人签字画押,痛哭流涕,跪地求饶,饶命之后,还好意思当阿Q,自比耶稣受难。耶稣在十字架上可没有乞求饶恕。
回复 庐山谣 2012-3-6 02:38
good-good-study: 那个法律?请明示,咱也补补课。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回复 good-good-study 2012-3-6 02:36
庐山谣: 法律上来说,律师犯错罪加一等
那个法律?请明示,咱也补补课。
回复 6969 2012-3-6 01:24
不要被海明的道歉书遮住您双眼,这是鳄鱼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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