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志高的封口费是一颗子弹,陈晓的封口费是1000万。还是国美电器有钱。同是叛徒,甫志高是人民的叛徒,按敌我矛盾,枪毙。陈晓是国美的叛徒,属人民内部矛盾,出钱。
甭管国美有多不好,封口费出了1000万。覆巢之下安有完卵,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样,拿了1000万封口费,就别再提人家国美有多操蛋。这是普天下做人的规矩,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拿了1000万,国美从此没操蛋。虽然这不是什么真理,可却是一种不失道德的契约精神。
据中新社报道国美电器公司状告前董事会主席陈晓合同违约案,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国美在法庭上称,陈晓离职后违背合约,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发表不实言论,要求陈晓返还1000万元高管经济补偿金。
去年3月9日,陈晓离职之前,曾与国美电器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承诺不以口头和书面的方式发表任何不利于公司董事、公司高层的不利言论。国美为此还分两次支付给陈晓1000万元人民币的高层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俗称的“封口费”。
去年5月10日,中国一家财经杂志发表《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报道。文章引述了陈晓离职后对国美电器的评论,文中描述道:国美的股票已无投资价值,他本人将尽快抛售国美股票,并引用陈晓的话称“如果我自己坚持不走,没有人可以赶我出局”。文章发表后,国美电器作出强烈反应,以合同违约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就陈晓不实言论等侵权行为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针对该篇报道,陈晓曾辩解称:“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是缺乏常识的个人理解。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陈晓一方还认为,这1000万元款项的性质是国美的高管离职支付金,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违约行为。
显然,陈晓不想退这1000万,才会如此辩解。本博秦全耀不解,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难不成今天世道变,连契约精神都不认可。
怪了。中国人民真有钱,1000万封不住一张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