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评制点评官员玩网络漂流瓶艳遇后摊上事了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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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玩“漂流瓶”艳遇后,摊上事了
央视网新闻 百家号08-2612:53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李建华敲诈勒索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了安徽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九三学社原主委徐某某玩网络漂流瓶遇“艳遇”之后,接二连三被敲诈勒索的细节。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徐某某2013年已退休,此前任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上述裁定书中,他的身份是“被害人”。
退休前两年,2011年左右,徐某某通过网络漂流瓶,与王某相识,后多次发生性关系。之后,两人的不正当关系持续了近6年,直到2017年1月“东窗事发”,王某的同居人李建华发现了两人之间的“秘密”。
判决书称,李建华与王某系非婚同居关系,并育有一子。
发现自己孩子的母亲跟官员徐某某有不正当关系之后,李建华从2017年1月到10月,多次发短信威胁、辱骂徐某某,声称公开其与王某的关系,还要向纪委举报。一审认定,这10个月间,李建华三次敲诈徐某某。
第一次是2017年1月21日,在“中间人”张某的办公室。李建华提出,让徐某某拿出28万元作为补偿。徐某某害怕事情公开对自己名誉不利,于三天后通过张某账户转给李建华28万元。
拿到28万元补偿后,李建华没有罢手,仍发短信辱骂、威胁徐某某,并第二次敲诈,让“中间人”张某转告徐某某,再拿出20万元,作为此事的花销和对自己“一家三口”的补偿。2017年2月20日,徐某某再次通过张某账户转给李建华20万元。
2017年9月18日,李建华第三次敲诈徐某某,向徐某某提出让他向亳州市红十字会其指定的救助对象捐款52万元,否则公开其与王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一次,徐某某选择了报案。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基于上述敲诈勒索行为,一审法院认定,李建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可李建华不服,认为第一笔28万元是徐某某主动提出的;第二笔20万元是“中间人”张某提出的,自己没有敲诈勒索的主观意图,提出上述。
二审法院认为,“中间人”张某证言、徐某某陈述均证明,第一笔28万元是李建华提出的,且即使最初是由徐某某提出,但双方存在讨价还价的过程,28万元数额最终仍是由李建华确定并同意,故李建华并不是被动接受,而是具有了勒索的行为;李建华供述、“中间人”张某证言、徐某某陈述相互印证,能够证明第二笔20万元确由李建华主动提出。
二审法院称:“李建华在侦查阶段明确供认:其威胁徐某某的目的是让徐某某不仅精神上受折磨,经济上也要受到损失,表明李建华自始就有勒索他人财物的故意”。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李建华上诉,维持原判。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撰稿/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