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评制点评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八旬老人讨薪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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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八旬老人“讨薪”,我的脸发烧了
周蓬安:不受理八旬老人“讨薪”,我的脸发烧了4月25日,新华每日电讯《八旬老人被拖欠工资讨薪被拒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一文报道,江苏省阜宁县81岁老人薛春勤因没有养老保险也没有退休养老金,为补贴家用,2014年开始在江苏富建集团公司做门卫,每月工资1000元,但2016年被欠薪10个月。因讨薪未果,找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但却被告知其由于超过了退休年龄而不予受理。
看到这则报道,我们不得不再提农村高龄老人的境遇。因为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没有建立,老人无法做到经济独立,必须依赖子女养老。而经过“文革”、批林批孔、斗私批修等教育后,社会道德体系近乎崩溃,传统“养儿防老”模式在农村正在发生快速退化,特别是外出打工者越来越多,他们在城市就属于弱势群体,一些子女根本顾不上老人养老,因此,农村高龄老人尤其是高龄病人,生活境遇相当不好,有的甚至相当凄惨,故而才会出现老人故意“犯罪”,为的就是能在牢里衣食无忧、看病不难。如江苏的这位81岁老人,若是城里的退休职工,怎么着也是每月几千块钱的退休金。那些职务较高的干部、国企高管,还能享受免费医疗,退休工资根本就花不掉,因此才会出现医院里有患者身上长期插满各种管子,或者已成植物人,亲属也不同意拔掉呼吸器的情况。
看到这位81岁老人为了每月1000元工资而去企业做门卫,我的脸是莫名地感到丝丝发烧。本该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年龄段,这位老人却为了生存而不得不打工,说明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太弱,弱到与“世界第二经济体”完全不相称的地步。2009年就有报道,中国1.06亿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都将有机会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每个适龄农民即使不缴纳参保费用,也每月都能领到国家发给的55元养老金。2010年10月,在参加“人文浙江专家博客主题笔会”的时候,我是亲耳听到浙江省委主要领导告诉大家,浙江60岁以上农民可以享受到每月70元的养老金,随后将逐年提高。虽然每月70元还是太少,但逐年提高还是令出生于农村的笔者相当羡慕。但多年后发现,浙江省逐年提高的幅度还是太小。此前有报道,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135元。
我理解,浙江或许不愿意在全国过于“冒尖”。而如今绝大多数地区仍是每月70元的养老金,还不够买1斤卤牛肉的钱,何谈“老有所养”?更无法奢谈老有所乐了。看到这位81岁老人被欠薪10个月共计1万块钱工资,讨要一年多未果时,我的脸再次发烧。我不知道江苏富建集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企业?即便企业频临破产,管理层仅从道义上讲,也该从私人荷包里掏这么“一顿饭的钱”给老人吧?道德滑坡到如此地步,令人惊讶!
看到81岁老人为“讨薪”而维权,职能部门却以种种理由不予受理时,我的脸就烧得发烫了。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以老人超过退休年龄不予受理,我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据?《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对此问题已有规定,只要双方之间用工情形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按劳动关系特殊情形处理的规定。如今相关人员扯皮“劳动监察”职责还是“劳动仲裁”职责,可说好了的“首问责任制”又跑哪里去了?
再说,即使有法律依据,即使没有“首问责任制”,劳动监察大队作为职能部门,仅从道义上讲,是不是该主动以其他方式过问一下“81岁老人被欠薪”案?该案再一次体现了舆论监督的力量。该文报道,此后,薛春勤开始拨打政府热线、联系媒体来反映问题。记者称,江苏富建集团一嵇姓负责人回应“我们打算这周就把钱给他。”我就在想,该案之所以被弄到媒体上,无非是政府热线不管用,相关部门尸位素餐。面对政府的不作为,我们就该将问题反映到网络上,让相关人员的脸面“挂不住”,让他们领导的领导与我一样,感到脸红甚至“脸烧得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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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被拖欠工资讨薪被拒 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