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探索者之家 //www.sinovision.net/?67293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由赖昌星即将递解回国所想到的(EC166)

已有 1872 次阅读2011-7-22 05:41 |个人分类:社会学思考分享到微信

                            作者  苟文俭

                              (一)

据加拿大温哥华的媒体22日报导:在7月21日(昨天)加拿大联邦法院的聆讯上,联邦法院法官最终裁定:

赖昌星递解出境不存在危险,没有满足不递解他的标准;因为中国方面的保证足够说明,他遣返后不会判死刑,不会遭受酷刑折磨,并能够获得公正审判。

联邦法院律师布朗格(Jan Brongern)也在法院作证说:中国方面向加拿大提出过保证,由于顾虑到其国际名誉,他们会尊重这些保证,否则就无法给国际社会与其他国家交代。

据报道:目前赖昌星仍然在押,由于边境局继续上诉,要继续拘留直到获得遣返令。现他被关押在菲莎区教养所,等待联邦法院是否下令递解他出境。

(二)

赖昌星是当年轰动世界的中国远华走私案的首犯。我国官方介绍说:

赖昌星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1996年开始走私到案发,其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

赖昌星走私案中国建国以来的第一案,至2000年11月8日止,首批25起案件对84名被告做出判决,其中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等14人被判处死刑,另1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官方还介绍说:赖昌星撂倒官员百名随着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还有一批犯罪分子将依法受到惩处。

案发后,赖昌星成功逃离中国大陆,以后就一直呆在加拿大达12年之久。  

(三)

赖昌星被递解回国是没有悬念了。加拿大联邦法院官最终裁定他递解回国的理由是:中国方面保证他遣返回国后不会被判死刑。

至2000年11月8日止,远华走私案首批25起案件已判处了14人死刑,12人无期徒刑,而赖昌星是远华走私案的首犯,他回国了,却不会判死刑,由此很容易想到的问题是:

赖昌星不会判死刑,中国方面可以兑现承诺,可以给国际社会有个交代,那么又怎样对中国法律有个交待呢?

犯罪集团首犯不杀,从犯就杀了十几个,这算什么法律?

……………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7-22 09:37
赖昌星不被判死刑,不代表他不会死。
搞个看押期间“畏罪自杀”就行了。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