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热度 1
桑兰是输家并非是赢家!
今天下午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助理法官佛朗西斯就桑兰案对沙法官(本案的主理法官)提出报告和建议书,该报告显明,这场民事起诉;桑兰不是赢家,甚至应该说桑兰彻底输了,因起诉中的14项被拒绝了!
助理法官佛郎西斯只同意桑兰诉状中只能追究:1;被告今年有无在博客上诽谤她?2;2008年被告有没有用她的照片盈利?3;被告有否侵犯她的隐私?
有关R11惩罚动议,法郎西斯的建议是:现追原告承担律师费还太早,这场民事官司暂时还未面对算账这个问题。
佛朗西斯的报告共有31页,第31页是他的签名,30页是给双方律师的一个报告。
海明虽然辞职了,但因为桑兰并没有提供新律师的名姓,该报告仍旧将海明冠上。
该报告是给该案法官Mr.沙的建议。Mr.沙是终身法官。
该报告认为;12月8日双方律师有权力作答辩,并可以提出同不同意他的报告?他报告中何处该修改?
另;佛朗西斯在建议中认为,桑兰所提供的;有关莫虎诽谤她的证据站不着脚。莫虎是被告的律师,有权代表刘谢开口,莫虎有权利说;桑兰13年前摔在垫子上,13年后将摔在美国法律上。
有关原告认为莫虎开口了,就带动网友“胡说八道”是毫无根据的。甚至牵连到刘谢对她诽谤也不存在、和网友、刘谢串谋在一起攻击桑兰更不存在。显然不存在美国法院将追究网友攻击桑兰的可能。
报告认为;原告提出刘谢答应养她一辈子的理由站不着脚,且不可能生效。刘谢对她的精神伤害不存在、桑兰强调刘谢是最早的监护人、封她的嘴、侵犯她隐私的8条都该撤。
桑兰控告刘谢动用她的基金,不维护她的权益,法兰西斯认为,第一条要修改、第三条要撤掉,如桑兰有证据证明该基金牵连成千成万,按程序;她还是有权修改原条款,但目前有关基金的起诉不符合事实,要拿出证据。
有关薛伟森部分,被告认为要撤案,无管辖权,该报告指出,桑兰的第二修改状中有薛,但后来被桑兰撤了,薛早就不是被告了。
从法兰西斯的报告中显示,他将该案简单化。
桑兰起诉的99%被否定,只有5%牵连到基金部分还保留。但他认为有关的证据明显不存在。在法律上,他仍给原告机会;修改有关起诉的3个方面。
这3个方面能否经修改后起诉成功?
桑兰在起诉中所提的录音带是2003年制作的,不是2008年的产物(佛郎西斯在报告中误解成2008年),2005年刘谢已退休了,所以刘谢还需利用这个录音带盈利吗?12月8日,被告律师在答辩中定会纠正法官助理有关的误解。有关基金部分,其实需要3个人签字,并非刘国生能决定。另两人;一个是老外,另一个仍是唐人街的银行家。
该日;相信被告方也会在其它方面要求助理法官给予彻底的修改。如被告能提出证据证明桑兰所起诉这3个方面全部不存立,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对原告的滥诉马上惩罚?
桑兰起诉的状子矛盾明显,且无有力的证据,输是必然的。
倘若到明年4月前有律师能帮她出头,也许有不同的结果也未必?!
。
To: 免费看耍猴 你曾经说:没完的。就看律师如何解读。也取决桑兰的钱袋多深。把目标对准个人,在美国是没钱赚的官司。所以桑黄必须自掏腰包。
能不能换个法庭,再诉一次?就这么完了也挺可惜的,我热闹还没看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