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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全国政协委员张宏伟在美国彻底败诉 茂茂
大陆现职高官;第一位来美打官司的亿万富翁张宏伟,民事起诉美国公民赵告一案,今天11月8日有了结果:张宏伟控告赵告的5项罪名全部惨败、张宏伟向被告求偿2000万美金不予成立。简言之:原告张宏伟彻底败诉,被告赵告是这场诉讼的赢家!
原告张宏伟是中国东方集团董事长,任全国政协委员18年,自称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延东、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大陆金融监管部门主管、公检法部长及众多高官都是他后台、和他的关系错综复杂。
为了将了解他许多黑幕的赵告铲除、灭口、敲到千万美金的竹杠,张宏伟不惜花百万重金聘请美国两个律师事务所中的5名律师、多名白人保镖、大牌会计师、多名证人等为他在美国打官司护航。
张宏伟劳师动众、引致海内外媒体相当关注的这场官司,败得如此惨烈的原因是:
1, 原告张宏伟及证人无第一手证据资料证明被告赵告犯下6项:违反信托责任、欺诈、隐形欺诈、侵吞官司财务、会记查账、不当支付之罪。
2, 大量证据证明原告张宏伟为换取中共当权者对他生意上的照顾,多次指示被告赵告(原美国东方集团驻美代表、中国东方集团美国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中国东方集团总裁助理)动用公司大笔金钱为众多官员及子女等买房、付账单、给零用钱、打高尔夫、乃至出入赌场、妓院等。
3, 取证时的录像显示,张宏伟自己承认,瑞士最大保险公司苏黎世通过巴哈马小岛给了1690万美金的黑钱,以换取优先获得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股权和成为最大的股东。张宏伟将其中的730万黑钱非法“洗”进;在香港上市的联合能源公司中。为逃避美国和大陆的税务管理,1690万黑钱未入任何账目,明显私吞的原因是,他妄图将美国东方集团从大陆东方集团的资产中非法剥离掉,让这笔黑钱作为他的私房钱。
4, 证据显示,张宏伟将留在美国的黑钱为自己三个孩子搞移民、为多位人头不当者开销、如发放工资但在中、美都逃税等。
5, 被告律师莫虎精通美国法律,具丰富的出庭经验(曾面对评审团官司50多次)、为保障任何客户的权益绝对地一丝不苟。面对法官多次明显庇护当地律师和原告的举动,仍相当从容地应对。对原告5名律师阵容,无丝毫地惧怕。以致7名评审团员,经过3周的庭审,全部接受莫虎所作的辩护,并一致达成判决的最后结论。
6, 张宏伟在出庭作证时,满口谎言,让评审团耻笑不已,不打自倒。张宏伟当庭撒谎,被莫虎律师逐一戳穿,张无地自容。
张宏伟采用恶人先告状,悻悻来美,却将灰头土脸回大陆。这场官司如此结果,不仅是他输掉百万美金,更重要的是他输掉了在中国的黑班底。
为打赢这场有关生死存亡的官司,有黑老大雅号的张宏伟不惜在取证时,抛出他的杀手锏:出卖他的黑后台自救;出卖他在大陆政府中多年培育出的大量高官组成的黑班底。
最具讽刺的是,他抛出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张宏伟在10月5日取证时,主动提出他曾指示赵告,要赵提供5千美金零用钱给黄。可能后来又觉得不妥,他在10月31日的庭审中,自己否定他先前的证词。出庭时他说;他回国后,向黄本人核实,黄满口否认。
对于张宏伟的败诉,中共有关当局有何对策值得拭目以待。
大陆方面应该向媒体和万众交代的是:
1;官商之间狼狈为奸、在海外洗黑钱、在香港上市公司中有黑钱的这些有关事项如何处理?
2;道德如此败坏的官员或商贾还该在中央部门任职吗?有的还能进18大任常委吗?
3;亿万富翁张宏伟能在大陆无法无天,他可以将关国亮送进秦城监狱;中共司法机关多年不予判决、张宏伟可以找流氓殴打维权的律师,美国法院为何能保障诉讼案的公平和公正,大陆的黑箱运作何时能结束?
以下转帖《美国之音》所发的有关消息:
(美国之音) 11月7日 星期一,维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郡巡回法庭对张宏伟起诉赵告的民事诉讼案做出裁决,陪审团认定张宏伟起诉赵告的5项指控均不成立。张宏伟败诉。
由7名费尔法克斯郡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经过两天半的辩论,没有采信张宏伟及其美国东方集团公司对前美国东方集团公司副总裁赵告的指控,包括出卖公司利益、诈欺公司、推定欺诈、动用公款和不正当得利等。陪审团认为赵告没有侵吞美国东方集团公司一分钱。在经过三个星期的法庭审理后,被告赵告终于最后胜诉。
张宏伟在2011年中国富豪福布斯排行榜中名列第87名,净资产达19亿美元。张宏伟目前还担任中国政协委员,他来美国打官司,出庭作证,实属罕见。
这位中国东方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10月31日在法庭作证时,在谈到赵告欺骗公司会计、造假、侵吞公司财产时,曾三度失态发飙。
纽约著名的华裔律师莫虎担任被告赵告的辩护律师。莫虎律师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他很高兴,也很自信赢得了这个官司。他说,无论政协委员、亿万富翁张宏伟在中国地位多高,多么富有,在美国法律面前,在美国陪审团面前,他无异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陪审团是不会听信他在法庭作证时编造的谎言。
据出席法庭裁决的人士说,在陪审团做出裁决后,原告张宏伟的辩护律师约翰・陈,以及现任美国东方集团公司负责人孙锦花等都显得很吃惊,不知所措。约翰・陈是华盛顿地区著名越南裔律师,他事后不愿对记者发表任何评论。
分析人士指出,这个被一些网民形容为“大贼抓小贼”的案子表明,中国的一些民营或国营公司企业,出于各种原因和动机,将各种名目的资金转移到国外,用于办身份、购房、子女教育,或以零用钱、教育费用资助等名目,或对来美国的中国官员进行行贿。类似的案子,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在海外投资,会越来越多引起媒体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