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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快把桑
A) 想办绿卡
B)获得保险公司巨大赔偿
这两件事的证据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想办绿卡,没什么问题,也不是错。但如果她企图通过诬陷他人性侵来满足U签的条件,这本身就是犯罪了。
保险公司到底给了什么,给没给,到目前为止都是你说的。可你嘴里说过太多的谎言。不出示那个协议,没人相信你。
“桑兰拿不到绿卡,是因为你不够条件,不合格。不要把怨气撒到律师头上。我至少已经为你争取到了美国保险公司的巨大赔偿,供奉你终生。”
To: 美军虎 你曾经说:教唆也是罪。。。这都是常识。不用岳小丑装模作样告诉我们,“海明一PG脏,桑可以起诉海。“
联邦刑法,教唆伪证一样判5年以下。破坏司法是20年以下。 破坏司法比教唆伪证更容易定罪。 详情去看镜像的一篇文章-“lawandorder先生在镜像博客对9月16日海明微博的评论” 我提出过这个问题,lawandorder先生认为我说的有点道理。
To: 美军虎 你曾经说:教唆也是罪。。。这都是常识。不用岳小丑装模作样告诉我们,“海明一PG脏,桑可以起诉海。“
联邦刑法,教唆伪证一样判5年以下。破坏司法是20年以下。 破坏司法比教唆伪证更容易定罪。 详情去看镜像的一篇文章-“lawandorder先生在镜像博客对9月16日海明微博的评论” 我提出过这个问题,lawandorder先生认为我说的有点道理。
To: 广告 你曾经说:联邦刑法,教唆伪证一样判5年以下。破坏司法是20年以下。 破坏司法比教唆伪证更容易定罪。 详情去看镜像的一篇文章-“lawandorder先生在镜像博客对9月16日海明微博的评论” 我提出过这个问题,lawandorder先生认为我说的有点道理。
是。我前面也判断是海明出的馊主意。一般人哪里知道还有这么一个苦肉U签。
但责任的主次,我们看戏的,要分清。海明的主意再馊再下流,也不过是个口头或书面建议,这不构成犯罪或过错。最多是教唆。
谁真的去实施了,比如真的去警察局报QJ案了,那就构成了诬陷罪主体。这三个人渣都是畜生,但如果细分,还是桑黄的畜生成分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