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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A)海明的话不属实。
桑没有说“不同意”和保险公司达成的和解。而是说“没看懂”,和“没同意”今后不再找保险公司的麻烦。
评论:弱智就是弱智。她居然以为她可以一方面接受保险公司的报销,一方面什么时候想多要点儿钱就可以再起诉保险公司。她也不想想,保险公司能同意让你敞开来向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嚒。“永不再诉”是和解的不可分割的条件:你要么就拒绝和解,继续诉。要么就拿点儿钱滚蛋再也不能回来。
可惜我的希望落空了:我看了海明的博客,以为桑兰从此就推翻协议不认账要重新起诉保险公司呢。友情提醒一下她的新律师:你们以后让桑兰签字的文件,她随时都可以用‘不懂’的借口不认账。你们看怎么办好吧。
B)桑说黄既不是她丈夫也不是她的未婚夫。
哈哈,妾身未明啊。
C)海明揭露的桑兰警察局证词,狠狠打击了桑黄,伤在脸面,痛到心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