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独立 //www.sinovision.net/?6667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独立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海明的律师需要改变策略

热度 1已有 3279 次阅读2015-3-1 19:36 分享到微信

桑在回答海明方面的律师的询问时,逢重要问题,一律都推到黄身上,她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都是听黄转述的。

 

结果就是海明的律师没能收获预期效果:证明桑黄捏造事实,仅凭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就起诉别人。

 

海明的律师触及了几个重要问题是:桑的商业代言广告合同。厂商是因为什么才终止合同,是不是因为‘海的诽谤’?厂商有无权力终止,有无违约?桑在澳门电视台的主持工作,是桑自己找到的,还是刘谢的安排?在医药费上,刘谢有无欺骗桑,明明可以由保险公司报销的,被刘谢从基金善款里扣钱中饱私囊?刘谢的所谓‘诽谤’博客,桑说是黄看到后告诉她的。。等。

 

这些关键问题,海明的律师应该继续追问,而唯一有效扣住桑黄前后矛盾顾头顾不了尾的的方法,是下次询问时,要求原告方把黄推到前面来,理由是桑自己说黄是她的代理,一切大事包括写博客,签合同,起诉,都是黄的主张和安排。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1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