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独立 //www.sinovision.net/?6667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独立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莫虎操之过急,没有战略眼光

热度 17已有 4895 次阅读2012-3-5 18:53 分享到微信

 

  

前不久就还扬言要‘骑虎前行’,说过能轻易打掉RULE 11的海明,刚刚向被告认错道歉外加赔款。这将给原告桑黄和现任律师增加巨大压力,所谓‘成活’的那两三项已成鸡肋泡影。

 

这且不去管她们。

 

对于莫虎一方,海明的道歉当然是一个胜利。但莫虎在这里又犯了一个战略错误。

 

莫刘不该接受赔款,而是应该以免除赔款的条件,换取海明在道歉书上具体写明海明在哪几个地方做错了事:哪条指控是罔顾事实,哪条罪状是捏造的,等等。还要海明说清楚这些个轻浮诉讼,是谁的主意?比如说,‘我们诉状中指控刘谢侵吞1000万美元基金,这个数字是黄告诉给我的,所以我才写进去。’  现在是海明把粪筐扣在自己头上,客观上给了桑黄一个口实:‘我们不懂法律,是海明律师误导了我们。’从而能够合理地有说服力地为自己辩护逃避RULE 11,并且凭借这个道歉书,获得90%的把握成功通过光头律师起诉海明malpractice.

 

因为莫虎的短视,不仅给桑黄提供了逃避惩罚的梯子,还无意中帮助了桑黄对海明的起诉。

 

岂不是得不偿失愚不可及?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1

鲜花

握手
6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7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20 个评论)

回复 hxyx 2012-3-9 02:33
海明的“道歉”你不懂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133622&do=blog&id=132833
回复 GOUP律师 2012-3-6 07:23
庐山谣: 桑黄欠胖大海律师费的因果关系,胖大海可以作为证人揭发而不用担心泄密控告。
那时不叫证人,叫当事人。除非他为桑兰再牺牲一次自己。
回复 庐山谣 2012-3-6 02:51
广告: 对。我就小看莫。海明出庭?胡扯。听说过律师/当事人保密原则吗?
桑黄欠胖大海律师费的因果关系,胖大海可以作为证人揭发而不用担心泄密控告。
回复 广告 2012-3-6 00:25
再来看戏: 你太小看他了
呵呵
道歉书之外当然还有协议,否则HM会这样傻??当然包括到时候出庭作证
对。我就小看莫。海明出庭?胡扯。听说过律师/当事人保密原则吗?
回复 再来看戏 2012-3-5 23:42
你太小看他了
呵呵
道歉书之外当然还有协议,否则HM会这样傻??当然包括到时候出庭作证
回复 folk3 2012-3-5 22:10
广告: 死脑筋啊你。

现在未起诉海明malpractice, 不等于明天不起诉。

明天完全可以起诉海明的。没证据都能起诉时代华纳特纳刘谢21亿,今天手里有了海明的认罪书,起 ...
      
回复 明月娘 2012-3-5 22:09
广告: 死脑筋啊你。

现在未起诉海明malpractice, 不等于明天不起诉。

明天完全可以起诉海明的。没证据都能起诉时代华纳特纳刘谢21亿,今天手里有了海明的认罪书,起 ...
你有钱吗?老娘有钱。气死你。
回复 广告 2012-3-5 21:26
清流见底: 海明与桑兰的官司,是海明起诉桑兰,而不是桑兰起诉海明,海明占有主动权。
桑兰关于未取得签证的假证明,只所以能够出现在法庭,与光头律师的不合作有关。估计 ...
死脑筋啊你。

现在未起诉海明malpractice, 不等于明天不起诉。

明天完全可以起诉海明的。没证据都能起诉时代华纳特纳刘谢21亿,今天手里有了海明的认罪书,起诉海明还不是吃白菜一样容易?

海明这样的流氓,怎么惩罚都不过分。哪怕是被同类的毒物来惩罚。黑吃黑,不管谁吃谁,我都高兴看到。
回复 good-good-study 2012-3-5 21:23
广告: 海明抽自己的胖脸,违背他流氓无赖的本性。即使真的被RULE 11惩罚了,也不过是六千到一万二美元的事,那也比这么认错要(对他自己)好。因为他这么一认错不要紧 ...
感觉有点偏见。
俺并不认为刘莫需要海明的帮助,也不认为桑黄可以从海明那儿讨到好处。
海明以很少的代价逃脱惩罚,是早就意料中,只是没想到是在这个时候以这样的方式。理由很简单,海明并不是草包,而是一个有经验的律师,绝不会把自己整到死路上。
很多网友因为反感海明的所作所为,希望海明受到惩罚而已,但是很可惜,这只是希望而已。海明的言行的确出格,但律师的辩护行为,本来就游走在法律的边界。为保证司法公平,法律必须对律师宽容。
律师是代理客户诉讼的,没有客户的授权或许可,没有任何效力。桑兰想以所谓“误导”来为自己辩护,以图转嫁祸海明的可能性为零。海明已与此案没有任何关联了。
回复 清流见底 2012-3-5 21:16
庐山谣: 桑黄不会放过胖大海的,起诉胖大海还有赔偿金可以拿呢。
海明与桑兰的官司,是海明起诉桑兰,而不是桑兰起诉海明,海明占有主动权。
桑兰关于未取得签证的假证明,只所以能够出现在法庭,与光头律师的不合作有关。估计可能是桑兰欠了光头的律师费,律师当然不会尽力,直接把桑兰的证词上交了法庭。在桑兰与海明的官司中,桑兰明显欺骗法官,恐怕也得不到好处。
目前还未见到桑兰起诉海明的明确消息。除非桑兰再花钱请非律师帮忙。
回复 xiangrikui 2012-3-5 21:14
桑兰的法律文件也都是公正签字的,赖不掉。
回复 庐山谣 2012-3-5 20:15
folk3: 最终目的是想保住执照呀!
长岛房产还没有转移成功,
所以,宁可在2012年3月7日之前付出小比例的银行本票给刘谢莫!   ...
以后再把别墅赔出去,就够长记性了。
回复 何哲 2012-3-5 20:15
广告: 海明抽自己的胖脸,违背他流氓无赖的本性。即使真的被RULE 11惩罚了,也不过是六千到一万二美元的事,那也比这么认错要(对他自己)好。因为他这么一认错不要紧 ...
言之有理
回复 folk3 2012-3-5 20:12
最终目的是想保住执照呀!
长岛房产还没有转移成功,
所以,宁可在2012年3月7日之前付出小比例的银行本票给刘谢莫!
回复 威聯 2012-3-5 19:58
广告 高见!
1、刘谢不缺那几个钱
2、笼统地大包大揽地道歉,等于没认错。甚至有受委屈的嫌疑
回复 礁石 2012-3-5 19:51
广告: 海明抽自己的胖脸,违背他流氓无赖的本性。即使真的被RULE 11惩罚了,也不过是六千到一万二美元的事,那也比这么认错要(对他自己)好。因为他这么一认错不要紧 ...
怕是海明律师楼也不想开了。上山陪尼姑们讲经。
回复 庐山谣 2012-3-5 19:51
广告: 海明抽自己的胖脸,违背他流氓无赖的本性。即使真的被RULE 11惩罚了,也不过是六千到一万二美元的事,那也比这么认错要(对他自己)好。因为他这么一认错不要紧 ...
桑黄不会放过胖大海的,起诉胖大海还有赔偿金可以拿呢。
回复 广告 2012-3-5 19:29
何哲: 相信海明下一步会为刘谢莫剿灭桑黄路逐项作证,不然刘谢莫也不会对他这么宽容。
海明抽自己的胖脸,违背他流氓无赖的本性。即使真的被RULE 11惩罚了,也不过是六千到一万二美元的事,那也比这么认错要(对他自己)好。因为他这么一认错不要紧,malpractice几乎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至于继续帮助刘谢:从此他无事一身轻,没有压力和解脱自己的需要了,所以没有动机帮助莫虎追究桑黄。
回复 xiaohei 2012-3-5 19:15
何哲: 相信海明下一步会为刘谢莫剿灭桑黄路逐项作证,不然刘谢莫也不会对他这么宽容。
    
回复 何哲 2012-3-5 19:11
相信海明下一步会为刘谢莫剿灭桑黄路逐项作证,不然刘谢莫也不会对他这么宽容。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