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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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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地说,律师职责就是为了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我们心里都认定O.J是杀人凶手,但我们也应该遵循法律程序,尊重辩护律师Johnnie Cochran的工作。一个当场被抓获的杀人犯,如果没钱聘请律师,法庭也向他免费提供一个public defender,目的就是维护法律的公正。
同样道理,如我前面说过,桑黄和我们一样,都有法律赋予的平等诉讼权利,有权获得法律代理。任何人享用这个权利的过程,是否能如愿以偿,那是法庭决定的事。是否合情合理,是否符合社会道德,我们旁人当然也都可以任意评论---我们目前在网上所做的,就是评论。
简单铺垫后,再具体看徐律师的行为。
到目前为止,可以说徐在桑案中什么事都还没做。因此我们就不知道徐对桑黄的21亿美元各条诉讼,持什么样的立场;如果要修改诉状或另起炉灶,他将起诉谁,提出什么理由,要达到什么目的--这一切都是未知。判断一个人,要查其言,观其行;现在徐尚无言也无行,只是在法院挂了个号登记为桑的律师,结果就遭到了大家包括我在内的灭顶打击,实在是有些冤。徐此前只有两件事令人鄙视:一是那个不伦不类自取其辱的告示;二是以前在大陆走穴时的胡吹瞎忽悠。但接桑案后尚未海明式的恶行恶状。
我重新审视徐后,已经停止对他的奚落,不再叫他大棚,而是礼貌地称呼他为徐律师,指出他胜诉无望反倒惹一身腥还天天忍受黄不懂装懂指手画脚胡说八道的羞辱,替他不值。如今我为他设身处地着想,向他表示同情,饱受网上严酷无情谩骂嘲笑的徐律师听到我这理解万岁暖心窝子的话,可能会鼻子一酸淌下泪来。
修身立业半辈子的身价声名,来之不易;何去何从,徐律师好好把握。
顺便提一句罗女士那份公开信。她在网上征求意见,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人算哪一号啊?名不正则言不顺。她的言行,是否代表徐?如果徐不知情也未同意她上网询问网友,那么她的一切话都GP不值。如果徐律师认可她的做法,徐律师则犯下严重错误。
在我眼里,罗是个愚蠢的人。但她至少懂得这层厉害关系。所以她死活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也就是说,她并没有一个正经的名分。既然如此,她后来的这份公开信,其意义和价值也就等同于垃圾。你请桑黄撤诉?这话网友都说几千遍了,管用了吗?网友还有要桑黄去死的,桑黄听从了么? 你说的徐律师面临巨大压力,我看了觉得没什么啊。翻出来的那些资料,都存在于公共领域,本来就是给外人看的,并没有揭露徐的任何隐私。一个律师如果仅仅因为有人在网上骂他,他就痛苦不堪,那也太软弱无能了。更重要的,你要桑撤诉,却没给出一个正当合理的理由。还有,你的呼吁本身就很不合情理。你要想息事宁人,回复到以前的平静生活,你该说服徐律师终止代理关系啊。你和徐的关系更近,不是吗?这样,即使桑黄发誓永不退步,你们自己退出,岂不海阔天空?
罗这人和这事,莫名其妙不知所谓,唯一起的作用是抽桑黄一耳光,让世界都知道,新律师也心生悔意,桑黄再次搞砸,让人笑话。
围观: 广告, 忍不住说一句, 你现在的口气都赶上JJ和岳小人了. 谦虚点你会死啊?
闪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