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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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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形势错综复杂。我捡重要的,给各位高瞻远瞩一下:
A) 桑首次承认自己21亿美元诉讼大势已去。
前不久,桑黄还说永不服输再接再厉打它个两年。但是,从徐大棚要求与对手开个和解会议来看,说明桑黄已在南墙面前低下了头,无心恋战了。
首先澄清一个中文造成的混乱:settlement本意指的是争议双方在法庭外的协商解决,有‘解’的意思,但没有‘和’的意思。一方或双方都可以现实地商议出一个妥协解决方案,但心里仍然把对方恨的牙痒痒的。以后行文将使用‘商议’一词。
其次,通常只有被告在原告来势汹汹的压力下,为减少损失而提出法外商议的。很少见原告主动提出‘都不用去法院了,咱俩私下谈谈怎么了结吧。’ 需知,正是因为双方有不可调和的分歧,谈不下去,原告一方才去法院企图通过法律强制力来胁迫对方就范的。要能商议解决,没人愿意打官司。此时原告桑黄徐提出商议解决,暴露出他们已经自知没有法庭的胜算,透露出桑黄萌生退意的重大转折。示弱的同时再次留下一个笑柄:被告拒绝接受商议的建议或在会谈中拒绝支付一分钱,原告如何收场下台?岂不一切都回到起始前的状况?那不表明原告的诉讼彻底失败?如果桑徐在会谈中威胁说谈不拢价码就接着打,那不仍然是浪费时间?桑黄本来就说过要打到底的。既然要接着打,何必多此一举谈什么谈?在法院里见分晓就是了。
B) 莫虎应对失当
刘谢先说,徐大棚说‘商议’会议是法官提出的。后来又说,徐请求法官下令双方先开个商议会议。
到底是法官要求的,还是徐请法官下令,还是徐假冒法官名义?考虑到刘谢文化水平低,多次词不达意,考虑到徐还不敢明目张胆地撒谎撒到法官头上,我认为应该是徐主动给法庭提的‘商议’建议。
莫虎对此的答复是,‘法官要我去参加此会议,我才去。’
莫虎此招极为愚蠢。我以前几次批评过莫虎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不知是退化还是原来就浪得名声。
如上面分析,原告提出私了,是败退的明显迹象。被告此时要做的,只是不用理睬就是最高剑法。原告见被告没有回应,能有什么办法?去法庭继续诉讼?他要是有胜算把握就不会提出商议了。他要是真的去继续诉讼,那就当没这个插曲,你们被告不是原本就准备打它个十年吗?退一步说,被告和原告有什么好谈的?被告赔原告一笔钱?被告同样表示过自己不但没过错不欠桑黄钱,而且还说过要追究桑黄伤害被告的名声。双方私下息事宁人?那也用不着开什么会,你原告直接撤诉不再吭声不就达到此目的了?法官要你去你才去开会?你当然可以告诉法官说,‘对不起, 我不去开这个我搞不清是什么名堂的会。’法官也不会命令当事人开会的。法官才不管法庭外的事呢。
C) 徐大棚对R&R的答辩
通篇只是在程序方面扯些不痛不痒的事,对桑黄起诉的实质部分,即事实&法理,和对法官的建议评价,未作任何辩护。
这说明,徐比海明理性得多,没有胡搅蛮缠拿着不是当理说。商议解决和不再狡辩这两件事表明,桑黄斗志已失,自知是秋后蚂蚱,没什么蹦达了。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在南墙上撞得头破血流,桑黄为什么还要请徐答辩这个R&R?那几页答辩加上案例搜索,仅算普通劳动也价值几千美元,桑徐何必费这个力气?是不是阶级敌人人还在心不死?这个答案,将在徐下次提交的文件里揭晓。
maomao1: 现在桑兰和黄健在博客上说是法庭要求的和解协商会,而徐又要求法庭下令召开协商会,二者似乎对不上号,而且让人感觉徐律师与桑黄的想法有距离。 ...
maomao1: 博主对莫的分析有道理,但是否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莫是表明一种态度:不愿意--但如果是法庭的命令将照办(尊重法庭)。俺不懂法庭的程序,纯粹猜测 ...
wd1531: 黄健近日在网上的叫嚣与大棚请求与被告商议的姿态很不协调,如果黄健前段时间关博确与大棚的约束有关的话,黄健重新胡言乱语可看作是对大棚的蔑视,这种状况在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