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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热度 13
任何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告任何人/机构,诉N亿美元----即诉状上写什么怎么写, 都是法律允许的。告状本身不犯法。
本次指名的众多被告中,大多数与她声称的冤情,毫无关系。前律师后来也取消了一些被告。
剩下的被告,是否有罪,这要等法院判决。也只有法院才有这个裁决权,因此桑才去法院,没去沃尔玛或图书馆。
法院以外的社会怎么看待桑的告状事?发言评论的人,99%都认为桑的告状A)没有事实根据,B)也没有法理支持(提出的罪名,或是在法律上不成立或是过了有效期),C)严重践踏了公认的道德底线,D)忘恩负义白眼狼,E)被告刘谢完全是无辜的, 没侵害过桑,不亏欠桑。于是舆论一边倒地谴责桑滥诉敲诈无理取闹道德败坏。
我,是坚定属于99%的,而且站在谴责桑黄的第一线头一排最中间。
有句被用滥的老话: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维护你的言论权利。 我们文明人都要遵守这个文明原则。即我鄙视桑黄,在观点和立场上反对他们起诉错误的内容和对象,但无理由剥夺他们走法律程序的权利。法院的大门是对所有人都敞开的,但告成告不成是另一回事。桑黄以为能成,而且能成21亿美元。OK, go ahead. 为这99%的人都认为是发烧做梦的21亿美元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律师费和名声损失,反正不是我的。
祝桑黄惨败于法院。
sztao: 一个人连脸耻都不懂人,真的可悲。还以为自己很得意。我是愚民里层次最低的一档,我还找不到比你更低档的人。因为没了脸皮就不像人了,所以找不到你了 ...
广告: 你是愚民里层次最低的一档。
招眼球,别有用心。。。这都谈不上卑鄙不卑鄙。
是不是卑鄙,要具体看对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A)捏造事实B)违背逻辑C)践踏法律道德。 ...
桑寄生: 骂桑黄海、有点黑、小黑的人都是性情中人,不像你这样虚伪,一边主张正义,一边骂人!
桑寄生: 别拿语境这类术语来糊弄人!非律师所为。既然“愚民”与你对话,你就清晰明白地表达出你的每一个概念。
广告: 你们这帮暴民还有脸说这个?小黑一露头就被你们骂得狗血喷头,什么人身攻击的话都泄过去。他也是不过不赞同你们的意见。
此时你怎么不讲? ...
广告: 我对此已经说明过好几遍了。
桑的受伤情况背景很清楚,八杆子划拉不着电视台。但刘谢却仍然协助桑准备起诉电视台。这个语境里,起诉CNN=滥诉CNN。 ...
桑寄生: 咒骂其他不赞同你的意见的人为“愚民”,为一件尚未得到确证的事情咒骂当事人“臭不要脸”,你所谓的“正义至上”在哪里?不过是“争议至上”罢了! ...
广告: 刘谢协助桑准备起诉CNN的证据?刘谢自己说的话,就是证据。
桑黄死不死,刘谢是否协助告CNN, 都不过是大千世界里无所谓的P事。连P事都算不上。我不过是借此来 ...
桑寄生: “刘谢协助桑准备起诉CNN的证据?刘谢自己说的话,就是证据。”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的水平真是烂到了极点!注意“起诉”和“滥诉”的区别! ...
广告: 刘谢协助桑准备起诉CNN的证据?刘谢自己说的话,就是证据。
桑黄死不死,刘谢是否协助告CNN, 都不过是大千世界里无所谓的P事。连P事都算不上。我不过是借此来 ...
桑寄生: 大多数人的认知水平并不像你判断的那么低,从来就没有人声称过“好就全好,坏就全坏”。因此你拿出来的是个伪命题。相反,你因为你认定的刘谢帮助桑兰滥告CNN就 ...
sztao: 博主确实很“聪敏”,所有的人都是愚民,
你若真是为了招眼球,那就更是可恶! 使出与桑黄类同的手法,一样卑鄙! 一个
为利,一个为名,把刘老大当靶子。想想二 ...
广告: 不是这样。
大多数人认知水平还是较低的。好就全好,坏就全坏,为桑说句简单的公道话(我曾说过没发现黄撒谎,包括这次有权告状),指出刘谢也有问题,就会招致 ...
广告: 不是这样。
大多数人认知水平还是较低的。好就全好,坏就全坏,为桑说句简单的公道话(我曾说过没发现黄撒谎,包括这次有权告状),指出刘谢也有问题,就会招致 ...
中间偏左: 呵呵,我扔你鸡蛋是因为你讲了句废话;就好象泰坦尼克上救生艇时你说人人平等。。。
何哲: 唉!博主放弃了道德把关,随大流退步到法律把关的境界去了。可惜了这么一条犯颜直谏的好汉。
广告: 你也是个愚民。
你站在法官位置上想想就知道了:“我怎么知道这个诉状是诬告?”
就因为有几个中国傻冒说是?
通过程序发现诉状没事实没道理,驳回就完了。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