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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有权告状

热度 13已有 3592 次阅读2012-1-9 19:38 分享到微信

 

 

 

任何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告任何人/机构,诉N亿美元----即诉状上写什么怎么写, 都是法律允许的。告状本身不犯法。

 

本次指名的众多被告中,大多数与她声称的冤情,毫无关系。前律师后来也取消了一些被告。

 

剩下的被告,是否有罪,这要等法院判决。也只有法院才有这个裁决权,因此桑才去法院,没去沃尔玛或图书馆。

 

法院以外的社会怎么看待桑的告状事?发言评论的人,99%都认为桑的告状A)没有事实根据,B)也没有法理支持(提出的罪名,或是在法律上不成立或是过了有效期),C)严重践踏了公认的道德底线,D)忘恩负义白眼狼,E)被告刘谢完全是无辜的, 没侵害过桑,不亏欠桑。于是舆论一边倒地谴责桑滥诉敲诈无理取闹道德败坏。

 

我,是坚定属于99%的,而且站在谴责桑黄的第一线头一排最中间。

 

有句被用滥的老话: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维护你的言论权利。 我们文明人都要遵守这个文明原则。即我鄙视桑黄,在观点和立场上反对他们起诉错误的内容和对象,但无理由剥夺他们走法律程序的权利。法院的大门是对所有人都敞开的,但告成告不成是另一回事。桑黄以为能成,而且能成21亿美元。OK, go ahead. 为这99%的人都认为是发烧做梦的21亿美元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律师费和名声损失,反正不是我的。

 

 

祝桑黄惨败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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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5 个评论)

回复 广告 2012-1-9 22:48
sztao: 一个人连脸耻都不懂人,真的可悲。还以为自己很得意。我是愚民里层次最低的一档,我还找不到比你更低档的人。因为没了脸皮就不像人了,所以找不到你了 ...
我看不起你的水平,理由是:

你除了情绪宣泄,一句服人的道理讲不出来。
回复 sztao 2012-1-9 22:47
广告: 你是愚民里层次最低的一档。

招眼球,别有用心。。。这都谈不上卑鄙不卑鄙。

是不是卑鄙,要具体看对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A)捏造事实B)违背逻辑C)践踏法律道德。 ...
一个人连脸耻都不懂人,真的可悲。还以为自己很得意。我是愚民里层次最低的一档,我还找不到比你更低档的人。因为没了脸皮就不像人了,所以找不到你了
回复 广告 2012-1-9 22:47
桑寄生: 骂桑黄海、有点黑、小黑的人都是性情中人,不像你这样虚伪,一边主张正义,一边骂人!
我无兴趣和你扯性情。 我一直只说道理。

再有性情, 也不可以只盯着张, 故意不看王。

张王都去参与了同一件坏事。
回复 广告 2012-1-9 22:44
桑寄生: 别拿语境这类术语来糊弄人!非律师所为。既然“愚民”与你对话,你就清晰明白地表达出你的每一个概念。
你懒惰, 不去翻我以前说过N遍的道理。

你蛮横,不去找我的逻辑事实错误,却不满我指责王五。我用同样的道理,也指责张三,而张三恰巧是你憎恨的人比如桑黄,你就支持。全不知你已经陷入自相矛盾。
回复 桑寄生 2012-1-9 22:43
广告: 你们这帮暴民还有脸说这个?小黑一露头就被你们骂得狗血喷头,什么人身攻击的话都泄过去。他也是不过不赞同你们的意见。

此时你怎么不讲? ...
骂桑黄海、有点黑、小黑的人都是性情中人,不像你这样虚伪,一边主张正义,一边骂人!
回复 桑寄生 2012-1-9 22:40
广告: 我对此已经说明过好几遍了。

桑的受伤情况背景很清楚,八杆子划拉不着电视台。但刘谢却仍然协助桑准备起诉电视台。这个语境里,起诉CNN=滥诉CNN。 ...
别拿语境这类术语来糊弄人!非律师所为。既然“愚民”与你对话,你就清晰明白地表达出你的每一个概念。
回复 广告 2012-1-9 22:39
桑寄生: 咒骂其他不赞同你的意见的人为“愚民”,为一件尚未得到确证的事情咒骂当事人“臭不要脸”,你所谓的“正义至上”在哪里?不过是“争议至上”罢了! ...
你们这帮暴民还有脸说这个?小黑一露头就被你们骂得狗血喷头,什么人身攻击的话都泄过去。他也是不过不赞同你们的意见。

此时你怎么不讲?
回复 桑寄生 2012-1-9 22:36
广告: 刘谢协助桑准备起诉CNN的证据?刘谢自己说的话,就是证据。

桑黄死不死,刘谢是否协助告CNN, 都不过是大千世界里无所谓的P事。连P事都算不上。我不过是借此来 ...
咒骂其他不赞同你的意见的人为“愚民”,为一件尚未得到确证的事情咒骂当事人“臭不要脸”,你所谓的“正义至上”在哪里?不过是“争议至上”罢了!
回复 广告 2012-1-9 22:35
桑寄生: “刘谢协助桑准备起诉CNN的证据?刘谢自己说的话,就是证据。”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的水平真是烂到了极点!注意“起诉”和“滥诉”的区别! ...
我对此已经说明过好几遍了。

桑的受伤情况背景很清楚,八杆子划拉不着电视台。但刘谢却仍然协助桑准备起诉电视台。这个语境里,起诉CNN=滥诉CNN。
回复 桑寄生 2012-1-9 22:33
广告: 刘谢协助桑准备起诉CNN的证据?刘谢自己说的话,就是证据。

桑黄死不死,刘谢是否协助告CNN, 都不过是大千世界里无所谓的P事。连P事都算不上。我不过是借此来 ...
“刘谢协助桑准备起诉CNN的证据?刘谢自己说的话,就是证据。”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的水平真是烂到了极点!注意“起诉”和“滥诉”的区别!
回复 广告 2012-1-9 22:29
桑寄生: 大多数人的认知水平并不像你判断的那么低,从来就没有人声称过“好就全好,坏就全坏”。因此你拿出来的是个伪命题。相反,你因为你认定的刘谢帮助桑兰滥告CNN就 ...
刘谢协助桑准备起诉CNN的证据?刘谢自己说的话,就是证据。

桑黄死不死,刘谢是否协助告CNN, 都不过是大千世界里无所谓的P事。连P事都算不上。我不过是借此来教育你们愚民一个你们总也理解不了的道理:正义至上。甲案里无辜的受害者,可能在乙案里曾经干过同样的坏事。
回复 广告 2012-1-9 22:25
sztao: 博主确实很“聪敏”,所有的人都是愚民,
你若真是为了招眼球,那就更是可恶!  使出与桑黄类同的手法,一样卑鄙!  一个
为利,一个为名,把刘老大当靶子。想想二 ...
你是愚民里层次最低的一档。

招眼球,别有用心。。。这都谈不上卑鄙不卑鄙。

是不是卑鄙,要具体看对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A)捏造事实B)违背逻辑C)践踏法律道德。

我还会继续抨击刘谢,直到他们为协助桑起诉CNN的可耻行为认错为止。

谢谢。
回复 桑寄生 2012-1-9 22:22
广告: 不是这样。

大多数人认知水平还是较低的。好就全好,坏就全坏,为桑说句简单的公道话(我曾说过没发现黄撒谎,包括这次有权告状),指出刘谢也有问题,就会招致 ...
大多数人的认知水平并不像你判断的那么低,从来就没有人声称过“好就全好,坏就全坏”。因此你拿出来的是个伪命题。相反,你因为你认定的刘谢帮助桑兰滥告CNN就破口大骂他们“臭不要脸”,才真的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嫌疑。既然你的水平高,那我也不说什么道理了。我想问一句,你一直执拗地要求刘谢道歉,如果最终没有证据证明刘谢曾经帮助桑兰滥告(注意!我说的是滥告)CNN,你准备向他们道歉吗?
回复 sztao 2012-1-9 22:20
广告: 不是这样。

大多数人认知水平还是较低的。好就全好,坏就全坏,为桑说句简单的公道话(我曾说过没发现黄撒谎,包括这次有权告状),指出刘谢也有问题,就会招致 ...
博主确实很“聪敏”,所有的人都是愚民,
你若真是为了招眼球,那就更是可恶!  使出与桑黄类同的手法,一样卑鄙!  一个
为利,一个为名,把刘老大当靶子。想想二老已经被那两个畜生搞得身心心受创,
又来了第三个,岂不是雪上加霜。新春佳节,在网上出言伤人,斯无忌怠蛮骂刘老
大,你的天良何在?你与桑黄海有什么差别?哪里是你的公正?
回复 中间偏左 2012-1-9 21:51
你再找骂我都不会骂你 我说那话完全是触景生情哈,意思是,只是,对的话错的时候讲也等于屁话,哈哈哈
回复 广告 2012-1-9 21:31
中间偏左: 呵呵,我扔你鸡蛋是因为你讲了句废话;就好象泰坦尼克上救生艇时你说人人平等。。。
你们确实是愚民。说话总不经脑子。而且话题变来变去。我前面谈道德批刘谢时,你们给我说刘谢最后没真去诬告CNN。 此篇专讲法律程序,你又扯回到道德。总也不围绕主题。即使你有权谈其他话题,也没说出我哪里有错。

就说你这句蠢话吧。我何时说过逃生时壮汉也可以/应该抢救生艇座位?壮汉也有逃生权利。但道德上还是先尽着老弱, 才是风格。
回复 中间偏左 2012-1-9 21:24
呵呵,我扔你鸡蛋是因为你讲了句废话;就好象泰坦尼克上救生艇时你说人人平等。。。
回复 广告 2012-1-9 21:20
何哲: 唉!博主放弃了道德把关,随大流退步到法律把关的境界去了。可惜了这么一条犯颜直谏的好汉。
不是这样。

大多数人认知水平还是较低的。好就全好,坏就全坏,为桑说句简单的公道话(我曾说过没发现黄撒谎,包括这次有权告状),指出刘谢也有问题,就会招致不讲理的谩骂攻击。

我本来想专门就此现象写个博客,但觉得也没什么效用,不如直接骂人痛快。这个最新博客,是想借此招眼球,让访客看看我以前的帖子, 达到宣扬公正的教育效果。

说到底,都是吃饱了撑的。呵呵。
回复 folk3 2012-1-9 21:07
广告: 你也是个愚民。

你站在法官位置上想想就知道了:“我怎么知道这个诉状是诬告?”

就因为有几个中国傻冒说是?

通过程序发现诉状没事实没道理,驳回就完了。而 ...
本人写事情都有事实依据!你何不删掉本人的评论呢?!
愚民或是愚弄民众,大概就是你吧!(拿不出事实)
回复 何哲 2012-1-9 20:56
唉!博主放弃了道德把关,随大流退步到法律把关的境界去了。可惜了这么一条犯颜直谏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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