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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成了刑事和民事诉讼的双重关键证人。
有件事,让我两思不得其解:路平不是路见不平,说手里有几公斤重的QJ证据吗?那桑去警察局报案时,路为什么不陪着去警察局并提交证据?彼时不去,更待何时?难道那几公斤只是在记者招待会上做势用的道具假货?仅是在记者面前挥舞证据,是起不到惩罚坏人为上帝女儿报仇的作用地。只有警察才能有这个权力。但真要去见警察了,路平却不见了踪影。最起码地,也应该把证据交给桑,让桑转交给警察嘛。可这个也没有。
此案中,路还在扮演着另一个重要角色:基金损失上千万的证人。诉状上说,路‘估计’基金筹集了好几百万美元。但他估计的根据是什么?是见到这么多钱被送入刘宅,还是看到了对账单,还是听到了刘谢密谈,。。。这都没有。没有根据的话也能说?旁人的估计也能当索赔证据?海明说能。那术语叫hypothetical pleading。就是先假设路的估计是真的,然后叫法院强制被告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贪污。
这招好使吗?
法官R&R给了回复:
从原告自己给的证据看,原告的pleading都很implausible(翻译成中文就是很扯淡)。建议打回去让原告re-plead。
得,法院没有按桑黄海的意思去找被告出具证据,反而叫原告重新来过。
原告如果还想玩下去,就必须找到路平,让路平写份证词签字画押。
刑事QJ和民事几百万美元,现在都悬在路平一个人身上。路平把自己搁在了21亿美元诉讼大案的风口浪尖上。
路同志人在哪里呢?站好了别压趴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