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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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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见闻 (九): LV 包包vs 帆布包包
丹奇 (2011年9月21日)
女 人爱美,是天生的权利。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年轻的时候,没被人夸过长的好看,自己也没心没肺,没太在意。只会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整天云 里雾里,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修身养性。天长日久,没藏得住,可能就自然溢出来,倒是被人赞“有气质”。人到中年,老了老了却被“美女”了。不带这么 寒碜人的,什么世道!!!
为自己的不解风情,不通世故找点借口吧。由于咱的注意力全在家事国事天下事上,对那些流行的歌星影星甚少关注,也不了解今年流行哪位明星代言的啥名牌。心里有事,对外在的装饰,自然就少了敏感度,当然就不会去追求名牌的包装,更不会去关心拎的是啥包包了。
想 当初,咱年轻。参加工作后,自己挣钱除了孝敬父母一部分,培养弟妹一部分外,也会用余钱给自己打扮一下。年轻就是美丽的本钱!随便买件大方合体的衣裙,也 能在大街上行走的时候获得很高的回头率。有时候还能引领一下潮流,但从来没有靠名牌来提升自己。内心的追求从来没有仅仅停留在物质的满足上面。
也是因为如此,在国内早已是“白骨精”的咱毅然唱着“雄赳赳,气昂昂,跨过太平洋”,来到美国洋插队。只是不慎落入“鬼子”的手掌心,常年浸在美国文化里,从此“堕落”到与T恤 为伍,与拖鞋作伴,与烤肉相约,与猫狗同舞,长发飘飘如白发魔女,非出席公务活动不喜梳妆的“悲情”地步。在国内时的时髦早已被“既要进厨房,又得出厅 堂”的重担磨没了。更别提拎啥名牌包了。上商店,开个车,捏个钱夹子,就去了!到了商场,咱也喜欢看包,看到喜欢的款式,那是要下手的!
多 数时候,咱喜欢的包包一要轻,二要隔层多,三要颜色淡雅。能配咱的红黑白服装系列,能出席政商界的会议就成了。至于是啥牌子,并不重要。咱是个繁忙的主, 平时也没时间看别的女同胞挎的啥包包。俺想人家也不会关注俺背的是啥袋袋。因此,名牌包包在俺这里几乎没有机会获得亲睐。咱就更不知道满世界的名牌都是谁 了。更不用说,那动辄上千上万美元的价格,就为了一个回家后随手一扔的包包,咱觉得这钱花的冤枉,这世道,谁挣钱都不容易,还是替当家的省省吧。尤其是当 你不慎买来一个假货时,那就只能仰天长啸了!
定 居美国后首次回到祖国时,“好土啊!”是咱妹的感叹。“整洋气点回来!”是俺娘的期盼(娘也是很懂得赶时髦的人)。然后便拽着俺前往弟弟和妹妹的名牌店一 阵扫货,闹得俺心里酸楚不安:啥时候,国人可以活的随意点,不再被名牌的光环给骗取财富了啊。咱告诉娘“美国人很随意的,早就没有啥名牌的概念了。怎么舒 服怎么来才是最高境界啊!你没看见,俺们羞死屯那乡下,满大街看不到一个行人。都搁车里坐着开着车呢。你穿了一身的名牌服装,拎着LV 包包给谁看哪?你一个人若是这样满大街乱晃,保不住警察要来收容你呢!”可是“入乡随俗”,国人看的还是外表啊。于是,乖乖地让老娘摆弄一番。披肩长发,剪掉! 土气的包包,换成名牌。但是,无论怎么折腾,咱心里就是一个别扭不得劲。
前 不久,因为家中故事回国,少不了兼顾一下公务和商务。出行前,为带啥包倒是费了一下脑子。家里有不下几十个各种类型的背包,有些是准客户送的样品,皮实厚 重,咱嫌沉,还有的是自己这些年看着喜欢就买,攒下的,有些旧了。俺买包包的标准,自然是以实用多功能为标准。因为咱的包里有很多乾坤,需要分门别类,要 随手就能找到准确无误地取出来。最后,咱上商店,看上一款黑色的帆布包,既轻又薄,又多隔层,还是长背肩带,可以随意伸缩,即可当书包斜挎,又可收缩后背 在一边。容积还很大,价格还很低,太合心意了。二话没说,当场拿下!
今次回国,有一位新朋友想通过咱结识一位重要人物。非要送咱一个LV 包,咱不识真假,虽有证书验明正身),说那是身价的象征,拎个名牌包包,比较有身份!咱当场气结!什么逻辑啊,咱 要是不够身份,你还找咱干啥?咱的身份既然可以足够帮你建立关系,你还画蛇添足干啥?咱够涵养,不与你一般见识,压抑着心里泛起的被羞辱的感觉坚辞不受! 但是,那朋友一句话“不收就是看不起我!”把咱打倒!得,还得先收着,回头再说!中国人讲究给别人面子,自己的面子不要也罢!
拎回酒店,打开一看,挺大还挺重,里面一个隔层都没有,太不对我的胃口了!那满包包的LV图案,对俺实在没啥吸引力。实在不愿把咱自己的包包给换了!为了给朋友面子,那就委屈自己一下吧。咱把自己心爱的黑布包包里的东西全部一股脑儿倒进了LV 包包。结果,眉毛胡子一把抓,啥也找不着了。而且还贼沉。更让人难堪的是,回来的路上,背着这个LV 咱感觉很丢脸,心里直嘀咕 “丹奇啊,你怎么也这么俗啊,你还需要名牌包装吗?!”嗨,一念之差,为了朋友的面子,咱毁了一世英明!
因此,咱很迷糊:啥叫身价?一个乞丐(不管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背一个LV 包包就真的能身价见长,变成富翁?有身份的人,如骆家辉,背着很普通的双跨肩背包坐经济舱,还需要这LV劳什子来点缀吗?
最后,俺把这LV 包包当累赘,锁进旅行箱,丢在老家,想着下次回国,完璧归赵。俺仍旧背着俺的小黑布包满世界跑,聚学生,访企业,会友朋,见高官!谁也没说俺的包包老土。那感觉啊,就一个字:爽!!!
礁石: 赞一下博主的“美国风范”。写出了美国华人的“美国”骄傲。
不过那个LV包值老钱的。建议博主带到美国在eBay上把它卖了。美国的另一个精神是“实际”。你看 Y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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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又是: 首先要说,特别喜欢你的文风,好像和傻家挺对路子的:大道理歪说,因为正说的人太多,而且其中假人特多。算是俺俩互相臭美吧。你们啊都是傻家风人喜爱的人,不过 ...
LionKing: 另外一个原因俺看了你的这篇特开心,是因为可找到同类了!我也是平时根本没心思时髦,要紧的事多着呢。到必要场合才'人靠衣服'。看到有比我年轻的MM跟俺做伴,心 ...
LionKing: 我就背我上班环境适合的包,黑色合成材料,不时髦。同意'女 人爱美',问题是忙工作忙家,还有几分钟剩下来让我美呀。就这几分钟我还不如用在健身上,健康才是美 ...
LionKing: 在纽约市,我感觉所有(上班或上学的)妇女都有至少一个LV包或者Longchamp。
在地铁上,或街上行走的人,经常左看一个Burberry,右看是一个LV。
听说有'审美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