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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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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一生好作奇谈怪论。在他的名著《附录与补遗》中有这麽一段:
“一个人如果靠缪斯的垂青(即诗人的才华)谋生,我看他就像一个靠自己的美丽谋生的姑娘【按:即妓女】。 低下的收获玷污了天生丽质。两者都会疲于奔命,通常还会耻辱地断送了自己。 所以,不要让你的缪斯堕落成妓女,而是要‘像枝头的鸟儿那样歌唱。 人们听到了他的歌声,那就是最好的奖赏’。 诗人应该把这句话当作座右铭”。
他的这类怪论似乎近于胡说: 诗人靠写诗赚钱,画家靠画画赚钱,作曲家靠作曲赚钱,不正是扬长避短吗,怎么成了妓女? 仔细一想,他老人家其实大有道理。
文学艺术必需出于内心的自由。一旦要靠作品换钱,就只能把作品做成商品,就不得不随市场的好恶来制造。自十九世纪君王贵族式微以至今日,无论东方西方,至少在商品市场上,都是大众做主。要想商品好卖,只有取悦大众。大众挑选大米猪肉汽车洋房的眼力,都是绝对一流;但挑选文学艺术作品的眼力,就不能恭维了。 这倒不该责怪大众:生活不易,成天要打工谋生,文学艺术修养是件奢侈品; 只有运气特别好,或牺牲了生活中别的东西的人能有时间精力来琢磨这件奢侈品。 能有这种奢侈品的人自然是少数中的少数。靠这市场中少数中的少数的消费者,是很难赖以谋生的。 所以诗人真要尊崇缪斯,就要先死了赚钱的心。你能说叔本华所说的‘人们听到了他的歌声,那就是最好的奖赏’不是至理名言?‘曲笔阿世’以牟利,倒是对不住这世上‘少数中的少数’人的牺牲与坚持了。 那只能让那‘少数中的少数’日见其少。 长此以往,恶性循环,文化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这样看来,诗人不以诗谋生,的确如淑女之格守贞节,同是在保守这世上的美好,让人迥异于一般动物。
叔本华不乏得意的一件事是他爹给他留下了一笔不大不小的遗产,他省吃俭用靠那笔钱活了一辈子,不必靠卖书卖文赚钱,不必去为什么人打工,有的是时间读书写作,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没有领导来管,也不必考虑市场、流量。他三十岁就写好的哲学巨著卖不出去,他忍了,从来没有向权贵和大众低头,孤独而高傲,把他闭门读书、开门观世的心得,拌合着三十年的牢骚写成了《附录与补遗》,旁征博引,希腊罗马都是原文,足让钱钟书辈望洋兴叹,也许是为自己作一件精致的陪葬, 却走红成了畅销,连带三十年前卖不出去的《唯意志与表象的世界》也畅销了。 于是后来差不多所有的哲学史都不得不把他记上一笔,连研究物理的爱因斯坦都成了他的粉丝,真应了"庾信平生最萧瑟,暮年诗赋动江关”。 不过我还是觉得他那哲学不太有意思,精彩的还是这本《附录与补遗》。
对没有遗产的才子,叔本华好心地劝导:去找个别的什么跟文学艺术哲学无关的工作做。只要不卖精神,内心就是自由的。
注: 引自《附录与补遗》中《哲学短文》第21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