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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桑兰的公开信

热度 97已有 17654 次阅读2012-3-12 15:15 |系统分类:杂谈| 桑兰, 李大玖, 曝光, 威胁 分享到微信

311日桑兰sanglan发表的微博(89)

新华社记者邮件威胁我的现任律师,说不接受采访就要给他曝光。你们曝光什么?律师保护委托人隐私,这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你们不如给我曝光,这样就能体现什么了?我不怕你们威胁,我已经残障了,我还怕什么?欺负人到头了么?

转发(7)| 收藏| 评论(25)3月12日02:00 来自iPhone客户端 

做人要诚实,要诚实。更要知道自己这么做的后果……李大玖大家不要学,她已经把我熏的不行了。


桑兰的这两段话已经公开点了本人姓名,更何况自本人报道桑兰案以来,桑兰一方在网络上指名道姓地对本人进行漫骂,侮辱,攻击已经持续了近一年之久。新华社长期持续追踪报道桑兰跨国官司的记者只有本人一人,毫无疑问,这里的“新华社记者”自然是指的本人。因为桑兰亲自上阵攻击本人的基本职业操守,而且桑兰一方对本人的攻击是他们企图控制舆论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公开回复。


还原一下桑兰这段话的逻辑:律师为了保护受委托人的隐私,所以拒绝了我的采访要求,我因此而威胁你的律师,说不接受采访就要给他曝光。


这段话涉及两个基本要素,其一是徐晓冰为了保护桑兰的隐私而拒绝了我的采访要求;其二是我因为采访要求被拒绝,所以以“曝光”相威胁。


不是说我用邮件威胁吗?那么请你拿出我的邮件,证明上述两点。


这段话中的“曝光”两个字很奇怪,曝光什么?曝光谁啊?曝光徐晓冰的隐私还是你桑兰的隐私啊?难道我手上有什么你们不愿意曝光的隐私吗?一个记者,如果掌握了对方某些隐私,以“曝光”作为手段,要挟、讹诈被采访对象,为自己谋求金钱或者某种利益上的好处,不仅令人不齿,而且违反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反过来说,如果出于公心和正义,“曝光”某些社会的阴暗面,不仅有益于社会,符合公众利益,而且是记者的神圣天职。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我“威胁”采访对象,为自己谋求不正当的利益,我希望你不仅要将之公诸于众,而且我支持你到新华社,甚至到法庭告我,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如果你没有证据就随意地在网络上谩骂甚至诽谤,你需要为你的言论承担法律后果。


自开始报道你的案件以来,我挨过很多骂,开始是海明,海明在辞去你的代理律师之前是你的法律代言人,他说什么你是有责任的,当然,海明现在已经公开向我道歉,我也不会计较他过去的言论;后来是黄健,因为你从来没有公开宣布黄健的话与你无关,所以只能认为是你默许或者默认,甚至是代你开骂的。我一律没有理睬。原因很简单,我所做的只是尽一个记者的本分——如实报道。我还可以告诉你,我的主要消息来源是法庭文件和与此案无关的第三方律师,无论你或者徐晓冰律师是否接受采访,并不影响我的整体报道,我之所以希望采访他或者你本人,只是希望尽可能做到客观公正,给你们说话的机会,当然,你们有权利拒绝接受采访,这是你们的自由。


本来我不想公开回应你,但是我不忍心看你再这样错下去,我劝你好好看清楚目前的状况。你们如此仇视我,是因为你们认为是我的报道使你们处于今天这样的不利地位。我想告诉你,官司的走向是由法庭决定的,我的报道对美国的法庭没有任何影响。如果你冷静地看一下我的所有报道,你就会发现,我只不过告诉公众,当然也包括你一些最基本的事实:你们向法庭递交起诉书之初,我就请专业律师谈了此案的看法:主要指控都已经超过追诉时限,几乎所有指控都是“桑兰说”,缺乏实证,此案很可能无法进入庭审;佛朗西斯助理法官的初审意见公布后,我发表了专业律师的翻译和解读,说明助理法官建议撤销大多数指控,并批评海明在此案中的滥诉行为。如果你能冷静地认真看一看这些报道,不把它们当做是对你个人的攻击,或许你会在打官司这个问题上做出更加明智的决定。


最后,我想再提醒你一下,案情的最终发展不会受到你我个人意志左右,至于我的报道是实事求是,还是充满偏见和有意误导,相信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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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77 个评论)

回复 公道自在人心 2012-3-14 11:38
庐山谣: 你见,或者不见,
兰兰就在那里,轮椅,相依。
你听,或者不听,
贱贱就在那里,胡言,乱语。
你辩,或者不辩,
诬告就在那里,白纸,黑字。
你信,或者不信,
...
你辩,或者不辨,
事实就在这里,我们,信你;
他骂,或者不骂,
民心就这里,我们,挺你;
她谤,或者不谤,
大玖还在这里,我们,赞你。
回复 李大玖 2012-3-14 10:21
中国大鼻子: 支持李大玖!
谢谢你的辛苦工作,让我看到了本来不会去看的信息,也保留了关于本案的原始资料。在此向几位保存资料的网友致敬:大鼻子,普渡,海明博客镜像等等。
回复 庐山谣 2012-3-14 08:58
你见,或者不见,
兰兰就在那里,轮椅,相依。
你听,或者不听,
贱贱就在那里,胡言,乱语。
你辩,或者不辩,
诬告就在那里,白纸,黑字。
你信,或者不信,
结局就在那里,道歉,赔礼。
顽抗到底,或者,求对方宽恕自己,
金山,绿卡,梦里,依稀。
.
回复 太阳风暴911 2012-3-14 05:26
GreatShanghai: 请问你有父母吗?你还算个人吗?你为什么说狗语呢?你把你爷爷的脸都丢尽了,你爷爷好坏也是慌族,你丫一只卵的货在这里导尿吃屎还不嫌弃丢人?册那。 ...
大上海就是黄贱,别理它,越理它,它越贱
回复 太阳风暴911 2012-3-14 05:24
庐山谣: 官司成败法庭判,道德观念媒体宣。
我等与此皆无关,出声只为善恶辨。
朗朗上口的打油诗, 我也喜欢
回复 礁石 2012-3-13 15:32
GreatShanghai: 更年礁石应该去给贱贱搅屎。
我不晓得你这种人是在帮助李老大,还是故意在给刘老大抹黑。

这世上真真假假,是是非非的。为什么天下坏人会当道?就是因为有你这种王八蛋。
回复 tobuto 2012-3-13 15:11
WH403: 新华社记者?权贵喉舌而已。桑兰一弱残女子,维权而已。是非公道自有美国法庭判决,你新华社参乎个甚!我咋这么恶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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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完毕。
回复 李大玖 2012-3-13 10:19
庐山谣: 官司成败法庭判,道德观念媒体宣。
我等与此皆无关,出声只为善恶辨。
喜欢看庐山谣的歌谣,出口成歌啊,有趣
回复 dogwood 2012-3-13 10:17
支持。
回复 maomao1 2012-3-13 07:38
给博主一朵花,支持!
回复 你大爷 2012-3-13 06:22
请桑黄再告李大玖一个亿,美刀
毒蛇们不只会咬农夫们
回复 白眉 2012-3-13 03:39
我几乎看过李大玖关于此案的每一篇报道,都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没有偏袒那一方.而且李大记者的报道从不畏权贵,也不惧名人,捍卫了社会道德,捍卫了社会良知.
回复 白眉 2012-3-13 03:33
桑兰曾公然向新华社叫板,曾叫嚣要推着轮椅到新华社抗议,现在轮到李大记者公开向她叫板了,这可是以个人向个人叫板的哦,且看桑兰如何应对!如果拿不出邮件说明人家威胁她,她就是撒谎,就应道歉!
回复 2012不寻常 2012-3-13 01:14
我们支持的是大玖,我们支持的更是良知!没有良知的人,抛却了道德,忘却了恩情,苟且着、自欺欺人着,比如桑兰,她必将受到道义和法律的严惩!
回复 2012不寻常 2012-3-13 01:07
WH403: 新华社记者?权贵喉舌而已。桑兰一弱残女子,维权而已。是非公道自有美国法庭判决,你新华社参乎个甚!我咋这么恶心呢? ...
桑兰是弱女子吗?桑兰维什么权?海明已经道歉认错了,桑兰借维权之名敲诈诬告的事实已经摆在那里,你怎么要装糊涂看不见呢?作为记者,大玖客观公正的报道这个过程有啥错?
回复 2012不寻常 2012-3-13 01:00
大玖v5!你的公正报道大家都有目共睹,支持你,敬佩你!
回复 庐山谣 2012-3-13 00:35
WH403: 新华社记者?权贵喉舌而已。桑兰一弱残女子,维权而已。是非公道自有美国法庭判决,你新华社参乎个甚!我咋这么恶心呢? ...
官司成败法庭判,道德观念媒体宣。
我等与此皆无关,出声只为善恶辨。
回复 五楼 2012-3-12 23:45
中肯。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2-3-12 23:37
   法治国家案情的最终发展不会受到个人意志左右.
回复 lilin304 2012-3-12 23:28
支持你,李大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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