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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残疾的桑兰又让世界见证中国的丑陋

热度 19已有 7285 次阅读2012-3-13 01:14 | 世界, 中国 分享到微信

 

原中国女子体操队队员、1997年获得全国跳马冠军、在第四届美国友好运动会的一次跳马练习中不慎造成颈椎骨折而胸部以下高位截瘫并成为2008年北京申奥大使之一桑兰,在2011428桑兰由其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提交给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的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美国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TIG保险公司以及刘国生、谢晓虹等9个机构和个人,提出18项指控,每项索赔1亿美元。同年513日,桑兰向法院递交起诉书的第一次修改稿,增加被告律师莫虎、谢晓虹之子薛伟森和15名网友为被告,起诉“罪名”增加到21项。眼下,桑兰未踏入法院大门一步。桑兰仅在2012227日的和解会议上通过电话与法官有过交谈。不过,桑兰后来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逐渐撤销了对其他被告的指控,唯独对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3人不肯撤诉。

201235日,美国联邦法院公布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承认包括性侵在内的指控“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并恳求他们的饶恕。前代理律师海明公开向被告刘国生、谢晓虹、莫虎和薛伟森道歉,这是桑兰20114月在美国提起天价跨国诉讼以来,首次有人出来道歉。海明公开向被告刘国生、谢晓虹、莫虎和薛伟森道歉后,与桑兰案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就此发表评论。

刘国生(本案的主要被告之一)说:“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海明作为桑兰的代理律师到联邦法院告我们,说当初我们帮助她,让她住在家里是软禁她,又说我们侵吞她的资产,甚至告我和薛伟森对她性侵。案子发展到今天已经很清楚了,桑兰所有的指控都毫无事实根据,也没有任何证据。桑兰一方面在法庭起诉我们,另一方面和她的经纪人黄健、前律师海明一起大造舆论,甚至不惜编造性侵谎言对我们进行威胁讹诈,其目的就是逼我们花钱和解。对于敲诈行为,我们不可能低头,也不可能花钱消灾。海明认错道歉,是明智之举。我们愿意原谅海明,因为他认错道歉的态度是诚恳的,我相信他认识到自己真的错了。我们不仅撤销了要求联邦法院对海明的惩罚动议,以后也不会再反诉他,更不会在任何场合羞辱他。我们与海明之间的事就此翻篇了。”

莫虎(既是被告的代理律师,也是被告)说:“这起诉讼案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对媒体表示,‘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今天我还是这句话。桑兰今天再次摔倒在了法律上。海明是桑兰的代理律师,如果没有桑兰的签字,他不可能向法庭递交起诉书。今天我们跟海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明已经不再受到滥诉的惩罚,桑兰就成为涉嫌滥诉而可能面临“R-11”惩罚的唯一对象了。”

谢晓虹是桑兰案被告中的核心人物,她和丈夫、儿子被桑兰列为被告。如何看待海明公开认错和道歉,谢晓虹说:“1998年桑兰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不幸摔伤,留在纽约接受治疗,成为美国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当时急需有人能够与中美各方保持联络,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受中国体操协会委托,我帮忙照顾桑兰。桑兰受伤后在医院接受手术,我们一家人几乎每天都轮流去看望她,给她送汤送饭,陪她聊天,目的就是要减轻她的痛苦,帮助她保持精神上的乐观。桑兰出院后,我们又接她住到我们家里继续康复治疗,想尽一切办法让她的痛苦减到最低。桑兰回国后我们又协助国内有关方面安排她的生活,努力帮助她自立,希望她能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桑兰一直跟我保持亲如母女的关系。每次回国,我们总不忘和她见面,了解她的近况。她到美国也住在我们家里。她总是亲热地称老刘‘刘伯伯’,称我儿子‘阿森哥’。每年除夕夜一过,她总是第一个打电话向我们祝贺新年。一直到20114月我才知道她将我和老刘告上了法庭,说我们当初让她在家里养伤是‘软禁’她。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她竟然告我儿子对她性侵。”

谢晓虹说:“我对桑兰比对我自己的儿女还要上心。对自己儿女我们经常说‘No’,可是对桑兰,我们除了付出还是付出。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对待我们。那段时间,我和我儿子都完全崩溃了。我儿子瘦了十几斤,可是他怕我担心,不仅不告诉我,还每天给我打电话安慰我。我也垮了,躺在床上连站都站不起来,什么都吃不进去,脑子里甚至转着各种自杀的念头,只想带着儿子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去年夏天,她到警察局报性侵案,说我儿子和老刘对她性侵,我的心反而平静下来。我没什么可怕的。我很庆幸我又活过来了。我也曾经非常恨海明,桑兰做的很多事情都与他有直接关系。但是我现在觉得,只要他真心悔过,真诚道歉,我就应该原谅他。希望他能够汲取教训,以后不能再拿法律当武器胡闹。”

海明律师是桑兰天价跨国索赔案的第一个代理律师,曾经高调多次代理桑兰召开记者会,现在则与被告达成和解,并公开认错道歉,他谈了为什么会道歉,以及他对性侵报案等问题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海明说:“我后悔接这个案子。()不仅没拿到钱,还浪费了很多精力。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不后悔跟他们认错道歉。我只想早日脱离这个案子。我从来没有就桑兰被性侵一事向纽约地方检察官报案。我只是将中国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翻译后寄给了检察官。我是律师当然懂得,性侵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录口供签字才行。桑兰到警察局报性侵,我连门都没进。”

有记者通过电话和电邮与桑兰现任律师徐晓冰联系,希望他或者桑兰本人对海明公开道歉一事发表评论,但未收到徐晓冰律师或者桑兰的任何回复。

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不再寻求依据联邦民事诉讼法的“R-11”条款对他进行法律惩罚,今后也不再反诉他。目前,桑兰已经成为唯一面对“R-11”条款惩罚风险的人。

体操运动员桑兰曾经获得过女子跳马的全国冠军。1998年,她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不幸摔成高位截瘫。纽约华人刘国生和谢晓虹受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委托临时照顾她。从住院抢救,到出院康复,桑兰在刘家住了10个月左右。长期以来,桑兰都称刘家人是她的恩人。但20114月,桑兰不仅将刘、谢告上法庭,还将刘、谢的律师莫虎也告上了法庭。除了民事索赔,桑兰还向美国检方报刑事案,指控刘国生和谢晓虹之子薛伟森对她进行了性侵。20118月,美国检方通知海明对于桑兰的报案不予接受。检察官弗莱德·格林(Fred Green)对新华社说:经过调查,决定不起诉刘国生和薛伟森。纽约威切斯特郡地检处的发言人吕西安·沙尔芬201189日对纽约华文媒体说,桑兰案不能立案的原因是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他说:我们不会提起检控。理由是,我们认定()没有(提供)足够的、经得住合理质疑的证据来支持指控。

海明在桑兰报性侵案失败后,逐渐跟桑兰闹翻。他在2011831日向法庭递交了辞职申请,1031日获得批准。他和桑兰现在是相互对告的关系。海明最早被媒体关注是在2008年。当时他号称代表13亿中国人民起诉CNN一名主持人的“辱华言论”,索赔13亿美元,相当于每人1美元。然而当年5月,他自己撤销了对CNN的指控,理由是CNN要罚他10000美元。那一次,他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新华网纽约35日体育专电说,美国联邦法院5日刊出了天价跨国官司桑兰前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以下是海明《公开道歉》的全文:

“本人海明,是纽约州执业律师,在此向莫虎律师、张燕女士(莫虎夫人)、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薛伟森先生以及他们的亲友致以真诚的道歉,事关本人向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所递交的桑兰诉AOL时代华纳等一案的诉状中,因行为不当而触犯上述各位。

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

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作出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于压迫他们在诉讼上作出退让和解,由此而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同样深表歉意。

有鉴于本人的上述严重错误行为和不当做法,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允许本人向他们道歉,并且向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双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对他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

为此,我恳求他们的饶恕。

海明律师(签字)(201232

公证人签名:Don Chin

桑兰性侵案未被检方立案后,桑兰以及其经纪人黄健与代理律师海明的不合被曝光。昨天,成都商报记者在海明的微博上发现,海明与桑兰的关系几乎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海明称:“桑兰不交律师费,也不交法庭费和花销,甚至连房租都不交了,桑兰真的是白眼狼。”

有意思的是,海明突然坚持索要律师费和法庭费让人有些哭笑不得,因为他在这件事情上前后说法完全不一致。早在2011512日,桑兰诉讼案索赔巨额的18亿美元时,海明接受新华社电子邮件采访时曾信誓旦旦表示,代理桑兰案子至今未收一分钱,赢了也不准备收钱,如果桑兰想要支付律师费,我们会让她用这些钱去建立公益基金。海明当时还说,他认为桑兰单纯善良,愿义务帮她打官司。然而,现在桑兰方面与部分被告庭外和解、性侵案未能立案后,海明却撕破脸要跟桑兰要律师费了。据海明讲,他是觉得被桑兰一伙人欺骗了,“我对残疾人的同情和爱心被人利用了。”

海明透露,桑兰的民事赔偿案近期没有开庭可能,最早也要等到半年之后,而由于黄健方面拒付律师费。20119月,海明再次向媒体爆料,称桑兰报性侵案的目的是想和经纪人兼男友黄健移民美国,在美国生美国公民小孩,拿绿卡。海明还透露:“桑兰又说如果黄健抛弃她,她就来美国投奔我,给我做‘二奶’,并多次反复跟我讲我太太如何坏她多么好。”海明在自己的博客上还称,桑兰的男友黄健曾勾引他的秘书。“她(桑兰)说如果黄健背叛她,她就来美国投奔我。她说反正身体这样了,做二奶就好。我对她说,我已经养活着八九个人,多养一个没问题,但是,做妹就好,不必做二奶。”海明跟着解释道:“桑兰说这话就是对黄健不放心,桑兰说她父母对黄健也没好感。只有黄健把所有财产都过户到桑兰名下,她才会放心结婚,但黄健也没什么财产,都是吹的。我从没有收留桑兰做二奶的意思,但是出于同情我一直乐于帮她,现在也是。”海明还爆料,黄健和桑兰扬言要雇凶手要他的命。……

928日,桑兰和经纪人黄健在美国租住的房子将到期,海明气愤地说:“今天桑兰一伙人正式要我转告房东,他们不会在28日搬出去,9月份也要房子,但不付租金了,因为没钱了,还因为修理了煤气管。”在美国起诉30多人及索偿21亿美元的桑兰,突然变成被告,被自已的律师索偿共30万美元。告她的人是她代表律师海明。从诽谤到暴力威胁,从拖欠律师费到骚扰,桑兰眼下面对至少12项指控,每一项都被求偿2.5万美元,总计是30万美元。除了代表律师海明,房东也起诉了桑兰。海明举行新闻发布会说,对于桑兰来说“钱是上帝,钱是命”,故此,他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没有最雷,只有更雷。据海明介绍,桑兰和他的经纪人黄健不仅不支付自己应得的律师费用,还多次威胁自己。“桑兰、黄健他们跟一个网上认识的人商量着怎样继续给我施加压力,逼迫我对‘桑兰维权案’中的被告更狠一点。并且公开在网上攻击我工作做得不好,对被告不够狠,对桑兰不忠心,甚至可以起诉我失职,要我赔偿400万美金……桑兰还说我为她打官司沾了她的光,因为她是名人,她的后台硬”,“桑兰的鬼心思实在太多了……”。

这件打着“索赔21亿美金”名头的跨国闹剧前后历经一年,其中爆出了诸如性侵、二奶等雷人内幕。曾经被赞为微笑天使的桑兰,其公众形象如今早已一落千丈。到2011921日桑兰回中国时,25名被告中只有刘、谢、莫3人接到了传票。据新华社报导,桑兰对其他22名被告或撤诉,或“和解”。而如今,桑兰自己已经成了被告和“众矢之的”。 正如被告方代表律师莫虎在诉讼案之初所说的:“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

桑兰去年来美国打索赔18亿(后增到21亿)的官司,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闹剧。这场闹剧所以能上演,关键是这个海明律师当时接案。本来桑兰14年前在纽约摔伤纯是“意外”(中美两国体操协会都认定),案子又都过了司法追诉期,所以这个官司完全是“无案可打”,正常律师是不可能接案的。但海明为了出风头,给自己打广告,竟然接下这个荒唐案,然后大肆炒作,三天两头开记者会,几乎每天在博客发评论,调侃辱骂被告及其律师、报导此事的记者等,甚至把批评桑兰的网友告上法庭(虚拟15人),其荒谬绝伦超过任何肥皂剧作家的想象。面对这幕荒唐剧,被告和他们的律师只得向美国法庭递交了要求惩罚滥诉行为的“Rule 11”,让法律制裁无理取闹者。但在法官还没裁决之前,海明就告饶,其道歉信起码证明两点:第一,海明承认他在代理桑兰案时提出了“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等于公开承认他是“滥诉”。第二,对桑兰告义务监护人父子性侵一事,海明承认这是为了逼迫被告“退让和解”。等于承认“告性侵”是为了逼对方掏钱,实质就是讹诈。海明在这个讹诈案中扮演了导演的角色。

桑兰案的诉讼要项已经被该案的助理法官全部否决,认为没有根据,不予立案,并认为相当部分属于滥诉。最后只剩四小项,要求桑兰海明提供证据后再重新审核。但桑兰海明的回复,没有拿出任何新证据。那么按初审法官的裁决逻辑,这个案子基本会全盘否定。

最后整个案子的20几项指控都不成立的话,那桑兰海明的“滥诉”罪名就必然成立,受到“Rule 11”惩罚的可能性随之骤然升高。在这种大局基本已定的情况下,海明“两难取其轻,决定认错、道歉并赔款,以此避免“Rule 11”的惩罚。这样罚金没那么高,更重要的是,保住他的律师执照。

以前都说海明疯了、傻了,但玩起真格的,他又一点都不傻了。一看莫虎真要打他的律师执照,他立马又电话、又写信地告饶;看到真要被“Rule 11”罚了,他再次立马老实了,公开告饶,磕头作揖恳求对方宽恕,还咬着牙掏出5000块。

海明的道歉认罪更多是权衡之计,首先是基于他自己的言论:第一,他在博客上把“道歉”解释成是韩信受胯下之辱,甚至谈到耶稣上十字架。俨然一副他是正义的化身,此时屈就一下自己,是为了今后更伟大的事业。一个人无耻至此,别人只能当闹剧来看。但这出戏演得太烂!如果没有美国这种制裁“滥诉”的法律,像海明那种恶行,就可以玩得通,可以毫不在乎地漫天撒谎,毫无感觉地出口成“脏”,毫无心肝地满脑袋邪门。对中国人,他就煽动民族主义,在CCTV上编造什么美国种族歧视桑兰;对美国人,则控诉中国是极权主义,高官们欺负桑兰。什么做人的规矩,做律师的道德,做事情的道理、常识,在他那里统统都不存在。对这场官司会给被告家庭带来多大的痛苦,多少金钱损失,多少人生烦恼,他一律不管,大概连一丝闪念都没有过。只要“海明”两字能上媒体,能上镜头,即使臭名远扬也要。只要被人瞩目,怎么都行,哪怕当葬礼上的尸体!

要风头要到疯的海明绝不是中国人中的唯一,大大小小的海明在海内外到处大闹天宫,把华人世界闹得乌烟瘴气。但现实最终是公平的:那些为了虚荣、风头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的人,最终损害的只能是他自己!真要感谢美国是个法治国家,只有法律制裁,才能迫使成天演小丑闹剧真人秀的海明们停止装疯卖傻,停止为达目的不惜一切手段的恶行。

但这个以海明道歉、赔款而部分了解的案子,因对海明的罚款过于轻而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构成对他真正要痛改前非的惩罚,被告接受这种条件,令人遗憾。一场惊动海内外华人的荒唐剧,一场在美国丢尽华人脸面的官司,以这么小额赔款就可以脱身了,它能达到遏制海明们继续滥诉害人的效果吗?!

对伤害他人者,不罚到他真痛,他转眼就会好了伤疤忘了疼,继续害人。当然,也不能认为海明一点认错之心都没有,在此和解之前,他已经一再表示自己接桑兰案是个错误。通过跟桑兰的接触,他已经认识到了,桑兰实在是一个罕见的心灵丑陋的残疾人。无论如何,能公开认错总是好事。中国人认错总是比登天还难,而美国人,无论多么有权势、名声,只要错了,马上就得公开认。这里有自身和公众、媒体两方面的制约。而中国人则在两方面都“饶人”,所以那些犯错者就死挺着、死赖着,无论多错一样还直着脖子往前迈步。

海明跟桑兰打,就是斯大林跟希特勒打,同归于尽是最好的结局。现在海明先向被告低头认错,用实际行动证明他没桑兰那么坏,是聪明之举。认错虽然不易,但却是赢回尊严的开始。不够真诚的认错,也比不认错好;只要认错了,就对继续犯错有制约效果。

现在海明道歉了,桑兰却毫无悔意,又找了新律师,要重起炉灶,从头再告美国几家机构,以及义务监护人夫妇等。华人中的荒谬剧永远演不完,这世上还真有“海明第二”来接这个案子。已接桑兰案、在佛州奥兰多开业的华人律师徐晓冰,基本上是海明的同类人。

据网上记录,徐晓冰曾开过十多家公司,又很快关闭,被网民质疑是搞皮包公司办移民。而且他打着“佛州史坦森法学院顾问董事”牌子到中国讲学。照片显示,在跟中国校方对谈时,桌上摆中美两国国旗,俨然一副他是美国代表状。但真实情况是,他只是个普通的律师,在美国开业惨淡经营,据说,“徐晓冰律师所”简陋得像工地仓库,设在奥兰多的低收入区。

201110月发生在广东佛山的18名路人对小悦悦惨死视而不见的丑闻,曾轰动世界。然而,轰动世界的更应该是中国微笑大使桑兰及其“索赔21亿美金”,和“鬼心思实在太多了”的“钱是上帝,钱是命”的中国人。惨死的小悦悦让世界见证了中国人的道德低谷,残疾的桑兰又让世界见证中国的人性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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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回复 zoebb88 2012-3-13 16:44
motofans: 这篇是老曹的文章?何以见得呢?
没有去核对过,只是看了觉得象而已。
回复 随笔 2012-3-13 11:17
zoebb88: 老曹的文章!
曹的政治立场不敢苟同,但他对桑兰案发的文章还是很公正有力的。
回复 180pig 2012-3-13 04:56
居然还有人给鲜花,你们的眼睛都瞎了?还是你们本来就是脑残?
回复 180pig 2012-3-13 04:09
刘光头就喜欢这类狗屎文章。
回复 180pig 2012-3-13 04:08
连个题目都起不好,动则拿“中国”说事,这叫什么?这叫混账。黄口小儿,不知中国是个什么概念。
回复 eureka 2012-3-13 03:33
“对伤害他人者,不罚到他真痛,他转眼就会好了伤疤忘了疼,继续害人。”
回复 motofans 2012-3-13 02:45
zoebb88: 老曹的文章!
这篇是老曹的文章?何以见得呢?
回复 zoebb88 2012-3-13 01:48
老曹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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