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从桑兰案来说,莫虎的表现的确是大师级别的,而海明只能称业余了,双双在12月8日前向联邦法院提供的建议可见一斑。
海明在反对意见中再次提到了路平,辩解桑兰基金的损失是路平提供的信息。众所周知,路平在桑兰案中出现只能说是毒药,桑兰在报一级性侵案时就没敢原文搬路平的证词,那“十三年前带血的纸”是完全违背科学和现实的。然而,由于海明提前向媒体公布了路平的性侵证词,桑兰不得不在报一级性侵案时思路按路平的证词走,结果闹出了大笑话。因此,桑兰才向媒体表示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
巧合的是,尽管路平是毒药,这次海明又不得不再次搬出路平去为桑兰基金损失的诉状去辩解,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路平的性侵证词海明拿去公证了,为何路平的桑兰基金损失证词没去公布呢?原因很简单,性侵证词说假话,但无法再去还原以前的真相,而基金损失就不同了,那个很容易还原真相的。更可笑的是以前路平说的基金损失1000万美金在海明新建议里又变成了几百万美金。这正是海明自以为的聪明之处,但也是成了他最大的漏洞。
莫虎的表现绝对是顶级的律师。莫虎明白,主审法官是位80多岁的老人,助理法官的建议基本就是主审法官以后的意见,所以莫虎根本不用去对助理法官建议撤掉的案子再发表什么意见了,只要求法官惩罚海明和桑兰就行了,这和他以前的R-11惩罚动议是一脉相承的。同时莫虎根据海明指责桑兰的公开言论指出,海明与桑兰为了增加诉讼压力和换取 “U签证”等不正当目的,编造了刘、谢“性侵”的罪名,并且向地方警局报案。莫虎指出的更重要的一点是:桑兰也曾经指出,海明最初向检方报案,并没有得到她的同意。
不管莫虎的这个提议联邦法官会不会采纳,但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出,莫虎已经紧紧抓住了路平和桑兰证词上的漏洞,就是今天法官放跑了海明,以后以“做伪证、串谋”去反诉,也让海明无路可逃。
记得海明好像这样说过:莫虎的三十磅动议让80多岁的主审法官去审阅,不是害主审法官吗?自己四两拨千斤就可以对付莫虎了。而现在的事实是:主审法官并不看莫虎的动议,直接让助理法官看后给拿主意了。海明那拨千斤的四两现在在哪里呢?
To: 礁石 你曾经说:说法官审案带偏见,可以同意,但说法官不懂法,则不敢苟同。
在美国指责法官不懂法,是司空见惯的。美国法官很多是政客。的确不一定懂法。连最高法院的新法官,就是哈弗的法学院教授。不是从基层法院做上去的。
律师对法律的理解深度不比法官差。但法官有权。
To: 礁石 你曾经说:在一个无关案件中反复提已因为无有效证据或不合法而撤诉的东西,本身就是轻浮的证据,海明并不巧妙。
性侵一事,海明提的很巧妙。海明没有再提诉。却把桑兰定位成受害者。一箭双雕。既能自保,有挑起莫虎在性侵一事拉开战线。
To: 桑寄生 你曾经说:在美国指责法官不懂法,是司空见惯的。美国法官很多是政客。的确不一定懂法。连最高法院的新法官,就是哈弗的法学院教授。不是从基层法院做上去的。
也不能说海明没有增加新东西,他增加了不少法官不懂法的指责。
To: 礁石 你曾经说:莫虎只是顺势提出,因海明再提此事,但莫虎并没有展开。要知道,性侵这个插曲是莫虎要求惩罚海明的一个理由和依据,再次指出一下并无不妥之处。
你错了,莫虎正是要在性侵一事上开战。但这一招风险很大。
To: 桑寄生 你曾经说:性侵一事,海明提的很巧妙。海明没有再提诉。却把桑兰定位成受害者。一箭双雕。既能自保,有挑起莫虎在性侵一事拉开战线。
财务和性侵,莫虎没有必要作出反击,因为性侵早已被撤,海明再提,就是轻浮、滥诉。而财务问题,佛法官的意见很明确,撤诉,有足够证据时另行起诉。就是说,这次枪毙。至于还能复活否,则看桑兰手中有没有证据。
对于在法律已经死亡的东西,莫虎没有必要去理睬,这是他看懂了法官意见书后的正确反映。反观海明,佛法官要他提交反对的理由,结果他把起诉书中的内容抄一遍送去,也就是说,他没有增加任何新东西,何以
To: 桑寄生 你曾经说:也不能说海明没有增加新东西,他增加了不少法官不懂法的指责。
财务和性侵,莫虎没有必要作出反击,因为性侵早已被撤,海明再提,就是轻浮、滥诉。而财务问题,佛法官的意见很明确,撤诉,有足够证据时另行起诉。就是说,这次枪毙。至于还能复活否,则看桑兰手中有没有证据。
对于在法律已经死亡的东西,莫虎没有必要去理睬,这是他看懂了法官意见书后的正确反映。反观海明,佛法官要他提交反对的理由,结果他把起诉书中的内容抄一遍送去,也就是说,他没有增加任何新东西,何以
To: 桑寄生 你曾经说:你错了,莫虎正是要在性侵一事上开战。但这一招风险很大。
财务和性侵,莫虎没有必要作出反击,因为性侵早已被撤,海明再提,就是轻浮、滥诉。而财务问题,佛法官的意见很明确,撤诉,有足够证据时另行起诉。就是说,这次枪毙。至于还能复活否,则看桑兰手中有没有证据。
对于在法律已经死亡的东西,莫虎没有必要去理睬,这是他看懂了法官意见书后的正确反映。反观海明,佛法官要他提交反对的理由,结果他把起诉书中的内容抄一遍送去,也就是说,他没有增加任何新东西,何以
To: 礁石 你曾经说:财务和性侵,莫虎没有必要作出反击,因为性侵早已被撤,海明再提,就是轻浮、滥诉。而财务问题,佛法官的意见很明确,撤诉,有足够证据时另行起诉。就是说,这次枪毙。至于还能复活否,则看桑兰手中有没有证据。
从旁观来说,我倒觉得海明很精彩。
财务和性侵两项,莫虎并没有做出有效的反击。
博客
财务上,莫虎没有做回应(按照孙鹰的介绍)。这种以静待动的效果,不能说不好。但是孙鹰和大玖的回应则让人觉得不协调。海明的起诉书上原话是“损失估计超过1000万美元”。这给桑兰很大的回旋空间。海明的这次回应个他自己有筑起了两道防御城墙,一是路神医,二是银行帐号。孙鹰在把【损失】二字的定义限定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