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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12月8日的限期已经到来,海明和莫虎都向联邦法院上传了各自的意见,唯独没看到原告桑兰的证据补充和反对意见,更没看到桑兰公布新律师。而桑兰经纪人黄建的微博也一改常态,不再对桑兰的官司发表任何看法。种种迹象表明,桑兰很可能放弃了刘谢的官司,把下一步起诉的目标瞄准了海明。
如果桑兰任由联邦法院去处罚海明,从某种意思上去讲对她应该是个好事。法院去处罚海明,对桑兰来说有两个好处:一是证明了自己输官司的原因是海明的误导,借用媒体来为自己恢复一点声誉;二是为去告海明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桑兰作为原告不去补充证据和提交反对意见,对海明来说就问题严重了,海明的那22页反对意见基本等于交了也是白交。可笑的是海明以前为了逃脱官司和桑兰翻脸,后看法院要处罚自己又主动和桑兰套近乎,小算盘打得倒精,但每次似乎都拨错了珠子。
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证据”在一般意义上,是个软概念。
民事官司需要注重的第一点就是证据,然后才是程序。你没有证据,程序多么合法也是白搭。什么叫诬告:就是在没有事实发生的情况下去控告别人。海明的22页建议用重大缺陷和漏洞,牵涉到双双当事人的厉害关系,我就暂且不说了。
To: 礁石 你曾经说:民事官司需要注重的第一点就是证据,然后才是程序。你没有证据,程序多么合法也是白搭。什么叫诬告:就是在没有事实发生的情况下去控告别人。海明的22页建议用重大缺陷和漏洞,牵涉到双双当事人的厉害关系,我就暂且不说了。
我想博主说的“海明的那22页反对意见基本等于交了也是白交”是基于海明的回应是替桑兰而作的这样一个前提。但我不认为海明是替桑兰在做任何事情。
海明这次的回应,全部是为他自己。海明的定位很简单:假如桑兰撒谎,那不是我的责任。按照桑兰所说,我有义务和责任提出那些诉讼,云云。
关键一点,海明不计较诉讼内容(和他的“证据”)是否被法官接受。他只要让法官接受他的诉讼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就
To: 免费看耍猴 你曾经说:我同意你的观点。不过有一个变数。
我自己感觉:海胖会有惊无险,躲过一劫。
为什么呢?我感觉海胖其实就是起哄炒作,这件案子最大的罪魁祸首是桑兰而不是海胖,没必要跟海胖过不去。还有,海胖老奸巨猾,再加上美国的法律制度其实也很不着调,想搞垮海胖并不容易,我也不相信老刘会下定决心跟海胖或桑兰过不去,很可能是不了了之了。
海胖确实不是个东西,但他搞笑起哄有一套,不惹人厌恶,这一点与桑兰不一样,桑兰真的惹人厌恶
To: PaybackIsABitch 你曾经说:“不要过度迷信大律师事务所“,黄健的自我安慰,没钱请大律师,就要贬低别人的大律师。看来新律师应该是个小律师。
Fencer老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以桑兰和我目前有限的财力尤其如此。我们的新律师已经帮我们确定了下一阶段的诉讼对象。他人不错,桑兰很信任他。集中优势兵力,打一个漂亮和有把握的歼灭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据,等待我们需要的那个结果。这次我们必胜!
转发(2)| 收藏| 评论今天11:02 来自新浪微博
Fencer老黄 :今天中午在机场进餐,足协的法律顾问坐在我边上,我和他聊了聊关于案子开
To: 随笔 你曾经说:Fencer老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以桑兰和我目前有限的财力尤其如此。我们的新律师已经帮我们确定了下一阶段的诉讼对象。他人不错,桑兰很信任他。集中优势兵力,打一个漂亮和有把握的歼灭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据,等待我们需要的那个结果。这次我们必胜!
黄健说:“正在调整案子“可能有这个意思。但海明能轻易放了桑兰吗?,要死一定要拉上桑兰,黄健,路平一起死。
如果法官只判海明,海明一定会反诉,把桑黄路一起带上。
To: 随笔 你曾经说:桑黄不在美国,跨国敲诈它们是一伙,跨国执行它们是冤家对头。我看只有路平可以拉住垫底。
黄健说:“正在调整案子“可能有这个意思。但海明能轻易放了桑兰吗?,要死一定要拉上桑兰,黄健,路平一起死。
如果法官只判海明,海明一定会反诉,把桑黄路一起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