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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桑兰案之所以被一些法律专业人士从最开始就认为是一场闹剧,就是桑兰的诉讼早已过了诉讼期限,所谓的证据也没看到一条能站得住脚的。那些认为桑兰是弱者,必定让陪审团同情的思维,严格的来说,抱有这种想法的人智力应该和幼儿园5岁的儿童划等号,天真的不能太天真了。如果你是个残疾人就能博得美国法官和陪审团的同情,那本拉登就不需要搞什么恐怖爆炸了,直接找一些在海湾战争中受到伤害的残疾人到美国打官司搞天价索赔就能把美国搞破产了。
美国人爱打官司,用法律解决纠纷这种说法是很正确的,但那仅仅限于美国公民之间,外国人在美国打官司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就如美国公司到中国国内来打官司一样,你赢的几率几乎为零。象比尔盖茨那样的老板,公司有专业的律师楼,但他的软件在中国到处都是盗版,他不会在中国打官司的,他知道那个没用,也只能借助美国的外交手段对中国提提抗议罢了。同样,中国企业在美国国内遇到不公平待遇或侵权,也大多是选择吃哑巴亏,不是他们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打官司取得的结果会让自己输得更惨。华人科学家更是被美国联邦调查局以莫须有的技术间谍罪逮捕的还少吗?
以桑兰官司目前的情况来看,桑兰被国内网友评为十大恶心人物之首,再加上桑兰公开说报性侵是律师误导,已经让桑兰的法庭信用系数用零来形容了,这样的信用系数在美国法庭想打赢官司简直是痴人说梦,况且到现在桑兰没拿出一项有说服力的证据,还在说什么收集证据,这是拿美国人当傻瓜。
刘谢已经完全拥有了这场官司的主导权,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决定开庭的时间,官司拖上几年,桑兰的花销就高达数十万人民币,但官司一样没有赢的希望。如果桑兰在这场官司上花销达40万人民币之上,那桑兰所谓的受到国家不公平待遇将彻底被否定,这样的巨额花销不是一般人能拿得出的,以后任何人都拿不出去同情桑兰的理由了。
我个人认为,新律师也应该是借桑兰官司进行一下炒作,桑兰找新律师也应该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桑兰这场官司已经没任何理由可打下去了,除非让自己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