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漂泊未还家 //www.sinovision.net/?6267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桑兰赔偿案的愚人分析之七————十字路口的选择

热度 11已有 6424 次阅读2012-3-11 16:51 |系统分类:杂谈| 十字路口 分享到微信

桑兰赔偿案的愚人分析之七————十字路口的选择 (2011-07-08 10:54:44)[编辑][删除]

 

       在对薛伟森的“性侵”指控不出众人意料地高调宣传低调撤诉之后,近期桑兰案的案情进展趋于平静。唯一喧嚣如常的依旧是海明大律师的博客,这几天已经在美国中文网博客栏目里荣登排行榜第四,并且似乎还有超越刘谢夫妇博客荣登榜首之势。这很喜剧,海明博客已经成为关心这个案件的人们的娱乐频道。我最近虽然较忙,但也尽量坚持每天上去捧一下海大师的场,欣赏海大师每天例行的行为艺术表演。海大师前些时日面临莫虎动议的威慑和黄健想换律师的冷嘲热讽时自怨自艾,柔情万千思忆初恋佳佳的时候,着实赚了观众一把同情泪,我心也隐有戚戚焉。但海大师毕竟是海大师,没有让诸多看戏党失望,他在与黄健勾心斗角的较量中还是占据了上风顽强地挺了过来,暂时讨得了桑兰的欢心稳住了代理律师的位置。毕竟海大师这段时间以来为自己打广告归打广告,准备工作还是为桑兰做了不少的。当然,很多事情也算办砸了。况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美国的律师也不都是随便让桑兰黄健选的,海明大律师免费加倒贴的热心也确实让人感动,那也就先凑合着用吧。

 

      “fencer1818”时不时的友情客串也为海大师的这个舞台增添了色彩和亮点,他与海大师的珠联璧合让人们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古语有了更深刻形象的认知和体会,也使得这个舞台不至于逐渐沦落为海大师时而癫狂时而凄凉的乏味独角戏表演。当然,美中不足的是“fencer1818”限制级的粗话脱口秀,尽管大众已经逐渐习惯其在这方面的天赋异禀,从一开始的愤怒对骂慢慢转变成为如今的当作笑柄来调侃,但毕竟由于其儿童不宜的惊人内涵和霸气外露使得“黄氏语录”不能够更为广泛地作为反面教材来流传,这是个遗憾。

 

       而路平气功师似乎最近地位明显有所提升,在法拉盛的记者招待会上他围坐在桑兰为中心的圆桌旁对着镜头侃侃而谈,要知道桑兰经纪人兼男友或老公黄健都在这次招待会上被挤出了圆桌之外,甚至是在记者的身后。现场路平的兴奋和周围其他人的情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估计路平气功师要是年纪没那么大搞不好现场还会忍不住表演一下“雀跃”。这也难怪,从13年前起就一直缠着桑兰嘟嘟囔囔“你被性侵了”而屡遭摆脱,到今天机缘巧合总算得到了桑兰的承认,也算是苦修终成正果。只是现场几位当事人的表情以及桑兰在回答记者关于性侵提问时的拐弯抹角留有余地的不肯正面确认,让我在恍惚间一时都有些错觉,我真有点搞不清楚到底是桑兰被性侵了路平来作证,还是路平被性侵了苦找桑兰13年求桑兰作证。见过被性侵的苦主苦苦追寻证人13年讨回公道的,但真没见过证人追寻13年帮助苦主认识到“性侵”的。兴起之处路平甚至举起了手里的皮包得意地宣称珍藏版的证物有五六公斤重,但可能在兴奋之余漏掉了一句关键的补充,就是包里13年前的带血卫生纸艺术成分还有三四层楼那么高。

 

       写到这里我再次忍不住感慨周星驰实在是高人,他的电影作品《国产007》里有那么一段经典的台词,就是在周星驰受达文西召唤重新回到军区司令部面对司令唏嘘不已:“十年了,已经十年了,我以为国家都已经把我给忘了。”司令笑呵呵地回答:“怎么会呢?就算是一条内裤,一张卫生纸,都有它的用处。”——很应景。

 

 

 

       美国时间七月七日,按照之前的案件进程安排,应该是桑兰团队与保险公司谈判接洽的日子。这也是一个关键的时刻,对桑兰团队来说,这个案子到了十字路口。在这个十字路口有诸多选择,而且在这次选择之后,恐怕后面就都只是单行道了。

 

       我在系列分析文章之二里面就曾经谈到关于保险公司的诉讼对于桑兰团队的重要意义,它是桑兰团队系列匪夷所思诉求里稍微靠谱的一个,也是桑兰团队诉讼策略里预留的道德台阶与遮羞布。由于刘谢夫妇多年来一直为桑兰申请款项购买用于治疗和康复的药品及器件,保险公司与桑兰之间的合同赔付关系及“侵权”事实得以持续不间断。也正因此,对保险公司的诉讼是桑兰系列索赔诉求里难得没有失去诉讼时效的一个。在这里,我认为桑兰应该感谢刘谢夫妇十多年来在这些点滴上的付出,若不是他们两位老人在桑兰回国后有争议的“监护”责任已经自动免除之后的继续热心帮助,恐怕桑兰连这张最后的遮羞布都找不到。

 

       通过媒体曝光的大量资料和桑兰黄健及海明在各种场合的相关言辞的整理,我对美国保险公司与桑兰这十多年来的纠葛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在这里,也分享给大家,让大家对此有一个判断的依据和参考。

 

       桑兰在98年美国运动会上出事致残,在此之前国内体育部门对运动员的伤残福利重视不够,同时也没有足够的保险意识。说得坦白一点,以人为本的思想还没有在国内广泛传播和深入。在桑兰受伤之后,由于受伤地点在美国,发达的美国媒体在全世界范围内给予了广泛报道,同时在美国的华人也投入了极大的热情来关心这件事,这里面,尤其以刘谢夫妇及当年桑兰友好基金的几位创始人为首。在世界媒体的广泛报道和海外华人的热情关注和捐助的背景下,国家相关部门出于对国家形象的考虑开始关注和重视这个事情,并以桑兰的受伤赔付及安置为契机,开始逐渐提高伤残运动员的福利待遇并开始完善运动员的保险问题。在这之后,很多国内媒体和一些媒体人把这些积极的改变归功于桑兰名下,而黄健桑兰在一些场合的言辞也照单全收引以为荣。

 

       其实在这个事情上冷静分析一下,桑兰当年在病床上为这个做了什么呢?是桑兰四处奔走呼吁促使的这些积极改变吗?其实主要还是国外媒体和海外华人的积极推动,由此引发了国内媒体的响应并促使国家相关部门认真考虑并解决这类事情,桑兰只是这些热心媒体和热心民众积极呼吁下的首批受益者并且是到目前为止的最大受益者。从国内体育部门某位领导曾经抱怨刘谢夫妇为桑兰做得太多让体总尴尬,难以处理其他运动员的问题也可以证明这点。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国内体育部门虽然没有为桑兰投保,但在桑兰受伤回国之后还是给予了当时巨额的赔偿金的,并且解决了桑兰的人事安置问题,还在老家赠送了一套房屋。在桑兰的大学教育和社会活动的出席上,国家甚至是偏袒了桑兰特殊照顾的,按道理说其他残疾运动员是应该有怨言的,他们同样的伤残只是因为没有桑兰的知名度高相关待遇就相形见拙。所以,就这个问题我的观点是国家可能亏欠了其他伤残运动员,但绝对没有半点亏欠桑兰。

 

       我们再来看当年桑兰在受伤后的医疗康复的费用支付主要靠的是什么保险,根据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我猜测当时的美国友好运动会组委会为各国运动员集体投保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的综合险。从报道来看,在当时一次性赔付了5万美元现金,同时让桑兰享有1000万美元总额内的医疗康复费用,桑兰在治疗康复告一段落之后实际的花费大概是100多万美元。那么很多读者可能会有疑问,既然保险公司赔也赔了,治也治了,桑兰还要告保险公司什么呢?

 

       我整理了一下桑兰团队在诉状上以及在各种场合对保险公司的抱怨,发现里面的分歧主要有三点。第一是认为只支付医疗费用不合理,打保险总额剩下的约900万美元的主意;第二是认为保险公司指定治疗医院和药品购买仅在美国,对桑兰有歧视性待遇,并由此要求法院给予惩罚性赔偿1亿美元;第三是认为美国友好运动会组委会为桑兰只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不合理,以桑兰的形象和价值应该投保更多的险种和更高的保额。实际上,如果对保险稍微有点常识的话,就会发现桑兰团队在这个事情上的无理无知和贪婪无度。

 

       首先,我们来看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把剩余的900万美元限额直接给付桑兰让其用于无限用途。要搞清楚这一点,需要对相关险种和保险的精神和意义有一定的认识。我们先来说说保险,保险不是赌博,不是买彩票,不是中了奖就一定要把钱全部给你。象“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类的险种,是比较规范和普通大众化的的一个险种。通常是设定一个总额限度,用于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治疗康复的专项赔付,根据受伤的具体程度相应赔偿,伤有多大,治疗有多少,那么赔付就有多少。国内有的险种只是赔付具体金额的一定百分比。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实质意义就是通过社会大量人群的投保提供资金给小概率意外伤害人群予医疗保障,既然冠名医疗保险,主要是围绕受伤害人群在医疗康复中的经济负担的免除而不涉及其他。而在赔付医疗费用上设置了一个总额,比如桑兰保险的1000万美元总额,就是为了防止极小概率的天价医疗费用无上限,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控制风险使得更多需要得到保险赔付的人群失去赔付资金甚至保险公司被迫破产。

 

       举个实例来讲,比如某保险公司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个险种上总计收到1亿美元保费,扣除经营费用及佣金等诸多开支之后可用于保险赔付的资金有5000万美元,在数以万计的投保人中出现了100例需要赔付的情况,其中伤害程度有轻有重。那么可能有的案例需要赔付50万医疗费用,有的仅仅是几千美元,而有的甚至出现天价医疗费用的情况,比如1亿美元。如果不设赔付总额上限,那么天价医疗费用的一个伤残者就足以占用掉全部可赔付的所有资金导致其他伤残者失去赔付,保险公司从而破产。保险公司做的就是风险生意,自然对风险的控制是专业和精细的。象刚才的那个例子,100个意外伤残者如果均分可用于保险赔付的5000万美元总额,每人是50万美元。那么伤残较轻的会非常划算,而伤残较重的,包括桑兰的例子需花费100万美元就会入不敷出,而如果需要1000万美元的则完全杯水车薪。这样就已经不是保险,而更像是在买彩票,可以肯定没有一个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是这样做的。实质上保险公司的操作通常是经过海量的数据调查和研究并通过专业精算师对保费和赔付金额之间的关系进行精确计算并长年累月进行数据比对和调整,最终形成现行比较通用的保险条款服务于受保的广大人群。通过对大量投保但没有出意外的人群和实际出现意外伤害程度不等的人群的数据统计和分析精算,可以把单笔保单的赔付上限提高到远远超过平均赔付的金额,从而使得伤残较重的人群能得到充分保障,桑兰这么重的意外伤害也只用去总额度的十分之一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这样是符合保险的“社会救济”精神的,而不是“中奖发财”的精神。归根结底,桑兰当年获得的是一张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单,而不是一张1000万美元总额的中奖彩票。把保单变成中奖彩票,我认为不应该上美国联邦法院,而是应该和哈利波特一起去上霍格沃兹魔法学院。

 

       保险条例的制定,保险费率的计算都是很严肃和精确的事情,并不能因为某一个被保险人是特殊人物就会有所改变。如果你想有所改变,可以,那么去和保险公司签订一份特殊条件合同,交纳特殊比例的保费。比如明星詹妮弗洛佩兹为自己全身各部位投保总值数亿美元的保险就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当然保费可能就要花掉数百万。尽管桑兰在国内很多工作和生活中的很多事务上因为是知名残疾人而被国家、社会以及民众所特殊照顾,但在保险合同这样严肃的事务上,是不可能得到特殊照顾的,就算是美国总统也不行。因为这样的先例一开,保险的信用就瞬间崩塌,合同和契约变得一文不值,恐怕没有一个普通人愿意再去投保为特殊人群做垫脚石。这个,甚至是某种形式的腐败。难道桑兰的维权就是要美国的保险公司腐败为她开后门?

 

       其次,认为保险公司指定治疗医院和药品购买仅在美国,对桑兰有歧视性待遇,并由此要求法院给予惩罚性赔偿1亿美元这是极不严肃和贪婪的。当然,1亿美元的赔偿额现在迫于被反诉的压力被海明偷偷修改为法院随便定了。众所周知美国保险公司在桑兰受伤之后积极给予了赔付,没有因为费用短缺影响到桑兰的治疗。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和药品的购买商家是很严谨的,这也是为了制止骗保和被保险人恶意钻财务空子从中牟利,并不是因此针对桑兰。这一点,看看国内保险公司关于医疗保险是否会指定信誉度高的医院就可以清楚地做个对比。并且,在刘谢夫妇的努力下,保险公司其实一直给予了桑兰一定优惠变通,就是桑兰不符合赔付条款没有在美国滞留的情况下,由刘谢夫妇代为申领费用代为购买治疗康复所需药品和器件。这个已经是保险公司对桑兰的善意照顾了。并且从案情进展的报道我们可以得知,保险公司已经主动同意今后桑兰在中国的医院治疗相关伤病也可以报销,这也算是保险公司规避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的在法律上的让步,同时也算是对桑兰的同情和尊重。承担民事责任需要有相应的过错行为,那么保险公司在赔付桑兰的过程中过错行为在哪里呢?如果有的话,过错又有多大呢?

 

       第三是黄健所说的“既然你是组织方,你就应该知道她的价值和每个运动员的价值,明明知道她是一个很宝贵的人才,在给她上保险的过程中你不能仅仅只上医疗保险。”以及“我们可以抓住她所上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额度未达到上限这一点,友好运动会给她们所上的保险是集体性质,意外的那个额度很低,只有5万美元。对于一个脊髓损伤患者来说,5万美元在她今后的生活中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这部分观点,我认为既有无知的成分,同时也有自我膨胀的成分。这也让我联想到桑兰在诉讼之初所说的认为现在起诉时机成熟了,有能力保护自己了的说法。而桑兰见诸媒体的这个说法暴露了两点,第一是桑兰一直想起诉,那么没有为桑兰代为提起诉讼而使得失去诉讼时效的责任显然不在刘谢夫妇,桑兰是在回国后脱离刘谢夫妇监护之后自己漠视诉讼时效的失去的,或者说由于自己的无知不知道诉讼时效的存在。第二点就是把桑兰话里隐藏的意思直白一下,就是等到自己知名度和社会地位提高了,相应的保险价值就该提高了,可以让保险公司更改条款多赔一点了,这真是个可笑的逻辑。这大概也可以看出桑兰很有投资自我的意识,当桑兰这支股票到了高点就该卖掉了。形象在桑兰黄健的眼里就是应该拿来卖的,挺着个高大全的形象也还要去工作挣钱养活自己显然不划算。但是桑兰在1998年有多高的知名度?她在国家队是什么样一个地位?在世界体操界又是什么样一个地位?并且,参加美国友好运动会的运动员保险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如果运动员个人对保险额度不满意,完全应该自己去专门购买自己认可额度的保险和选择险种。要想获得现在诉讼请求的数亿甚至是数十亿美元的赔偿去高额投保,我想保险公司是乐意接受的,而且还会派出专人全程守护桑兰的安全。当然,数百万美元计的保费恐怕不能指望组委会或者国家帮你出。说到底,组委会一方是否应该就保险的问题承担责任关键还是看是否符合国际体育盛会召开对运动员投保的基本标准而不是最高可能的标准,这一点,正常人的思维不难理解。当然,有的时候我感觉桑兰黄建的内心世界确实咱们一般人不能了解。凡事都要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积极进取的精神,不过没有实现利益最大化就要告别人恐怕有点搞笑,这个社会也没办法满足桑兰和黄健。

 

       如今,如我所说,桑兰赔偿案走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理清楚哪些诉讼是应该告和可以告的,哪些诉讼是有希望获胜或者部分获胜的对于桑兰而言,至关重要。尽管对桑兰和黄健的观点立场无法站在同一面,但考虑到桑兰将来还有漫长的路要走,还是想提醒桑兰慎重并务实地对待即将到来的与保险公司的诉讼和谈判。狮子大开口,被人蛊惑放大自己的贪婪只会错失与保险公司和解的良机。法庭要判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要看保险公司在履行保险合同中有什么过错,如果有,过错有多大也是赔偿的具体依据,不会因为原告是桑兰就无原则同情。否则,我们应该看到美国上流社会全部都是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包括美国的总统以及主审这个案件的法官。

 

       但是,从法拉盛的记者招待会来看,桑兰团队极有可能会铤而走险把诉讼重心从“维权之诉”到“唯钱之诉”的转变再次转移到与刘谢夫妇之间的“私人恩怨之诉”。如果是这样,桑兰的形象很可能会因此损失殆尽。从法律上来讲,之前已经讲得够多,也不想再多讲。起诉刘谢夫妇的相关诉讼简单概括就是诉讼时效丧失,诉讼事实依据单薄基本都是自说自话,诉讼证据缺失或者单薄牵强,甚至很多是搬石头砸自己脚的反证。而从道德上来讲,旁观的民众要看的是桑兰和刘谢夫妇之间的得到与付出的关系。这13年来刘谢夫妇与桑兰之间到底是谁在付出,而又是谁一直在得到?至于桑兰黄健想争论刘谢夫妇的付出有没有尽到最大化,是不是真金白银,作为我这个看客只想问刘谢夫妇为什么应该无休止地向桑兰付出。

 

       路平这个证人的出现,也许是桑兰的幸运,但也许同海明一样是桑兰的灾难。根据路平见诸报纸和海明博客的第二份证词透露,路平曾经想趁刘谢夫妇在北京出差期间把桑兰和桑兰母亲从刘谢夫妇的豪宅带走,桑兰不允被母亲责骂并重重打了一耳光而大哭,因此引来了薛伟森。薛伟森在听完桑兰的哭诉后及时告知刘谢夫妇,而刘谢夫妇急忙深夜在国际长途电话中责骂了路平的挑拨离间导致桑兰母女失和,并因此终止了路平的治疗合同并赶走了路平。桑兰和黄健都应该好好想一想,当年路平到底为什么要带走桑兰?他的目的和企图是什么?桑兰当年如果没有坚持,而和母亲一起去到路平寄人篱下的住所会发生些什么?桑兰后来又会怎样?路平以一个几乎是毫无关联的旁观者身份受邀出席桑兰友好基金的公开会议,他听到自己不能理解的法律意见就可以在自己的雇主家中带走被监护的残疾恢复中的少女?说实话,桑兰和黄健应该首先就路平提出的这部分证词去咨询一下纽约的警察局,询问一下路平当年未遂行为的性质和可疑的动机,刘谢夫妇只是把路平赶走而没有报警实在是太息事宁人了。

 

       路平在记者会上已经出示了装满“五六公斤重,艺术成分三四层楼高”的证据皮包,而桑兰依然声称要在一两周之后再去报案,以至于有细心的网友怀疑有可能要事先排练串供。在这里奉劝桑兰黄健不要愚蠢到为此铤而走险,刘国生之前已经劝告过桑兰到法庭打官司要诚实,我认为他说得不错。不要高估自己的智商,同时低估美国的司法鉴定手段。一旦走出这一步,恐怕就是再也回不了头的火坑。

 

 

       如今,这个案件不仅到了十字路口,桑兰黄健的人生道路恐怕也到了十字路口。怎么样去选择,也许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8

雷人
3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回复 小虫 2014-10-15 16:48
太有预计的文章,佩服。今天桑的‘撤诉’。见证了您的预言。希望见到您更多的文章。也慰问您可能成为‘浆豆’的头号种子。祝好
回复 漂泊未还家 2012-3-11 22:32
对岸的灯: 谢谢,那我就抱走整个愚人分析系列了
  
回复 对岸的灯 2012-3-11 22:17
漂泊未还家: 不要这样称呼我,被抬捧太高之后往往话都不会说了,打几个字出来还得考虑很多……
我的这几篇系列文章本意就不是牟利,也是在网友帮忙收集资料的情况下完成的, ...
谢谢,那我就抱走整个愚人分析系列了
回复 漂泊未还家 2012-3-11 22:15
对岸的灯: 请问漂泊大侠( ),我可以转载你的愚人分析系列到百度贴吧吗?我会注明出处。
不要这样称呼我,被抬捧太高之后往往话都不会说了,打几个字出来还得考虑很多……
我的这几篇系列文章本意就不是牟利,也是在网友帮忙收集资料的情况下完成的,您的转载要求我没有意见。
回复 vansky 2012-3-11 22:08
  
回复 对岸的灯 2012-3-11 22:04
请问漂泊大侠( ),我可以转载你的愚人分析系列到百度贴吧吗?我会注明出处。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