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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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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会议内容我无法透露,因为谁透露了,将面临法庭的惩罚,接下来我看看大玖如何报道。她疑似被告亲友团,如果有消息,她第一时间发布。我们会提醒法官注意。
礁石还是很严谨的,我认为小普和他根本不是一个级别。客观的说他真有法律基础。骂我我倒不觉得什么,我本也不是什么圣人。关键在于有脑子的华人就这么几个?从礁石那我还是看到些许公平。
OVER.
刚看完哈利波特最新一集,很不错。物质就是这样,总有阴暗的一面。波特的故事告诉我们,要追寻的是光明。黑暗是可以被战胜的。
晓美吃了最后的一点狗粮,邻居得知晓美没有粮吃,特地送来了一些。嘿…这小家伙居然不爱吃。
转发| 收藏| 评论(2)2月27日 23:07 来自iPhone客户端
晓美狗粮没了,忘记给它买了,看来这孩子得吃点别的了。
当然,有一点要告诉大家和各位记者,这个庭前会议(被称为和解会议),不是必须达成和解。这要取决于原被告双方的利益问题,在案件仍然不明朗的时候召开,我个人不认为能够有任何结果,而这一次将是更好的让法官了解我们前期调查结果的好机会。还是那句话,一切形式的干扰,都不能阻止法律程序的前行。
今天的ADR可能开几个小时,也可能是一整天。而,我们是中国时间,如果是一整天,可能就要到明天凌晨。这个会议当中,如果SL的身体不适,是可以向法官要求暂停的。但我最担心的问题是,她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而且又要熬夜。去忙了,今天会议结束后,我可能要休息几天,处理一下下赛季几名球员的事情。
转发(1)| 收藏| 评论(3)今天 20:33 来自新浪微博
有些案件甚至在陪审团审理当中,判决前双方进行了和解。有些则是召开了很多次的ADR,这例如一个谈判,又如一个小型法庭,在正式的庭审、审理程序外的保密的、不对外公开的、畅所欲言的庭前会议程序。ADR有几种形式,我们这一次是一名法院法官主持,是简单的第三方介入调解。ADR也有小型陪审团的形式。
这种ADR庭审前会议,有很多种情况,A、出现在法庭调查程序前 B法律程序中的任何时间段。这种形式的ADR更多的是通过第三方的介入(法院),促使一些案件可以尽快得到解决。而因美国法院诉讼案件挤压过多,审理程序往往长达数年,为了更多的节省法院资源而在八十年代兴起的ADR。
厅外解决会议这种由法院作为第三方主持的,一般都在“调查程序”开始后进行。而这一次法官勒令召开的情况还不是很多见的。但根据一些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经验,有几种情况。1、法官需要通过这种会谈的形式更多的了解案情 2、对于一些案件事实清楚,当事双方愿意进行和解,则不多余消耗法院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