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男人,儿女都已经成家,并且生活得很美满幸福,他和老伴都退休在家了。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操心的,谁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大年纪,突然增添了一个不应该有的爱好,喜欢找小姐,经常去四处寻找这些人,寻欢作乐,并且,对于老婆,他也不避讳什么,心情很轻松地告诉老婆,自己就是随便和那些女人玩一玩,不会动真情的,所以,老婆不需要大惊小怪什么。
老婆现在很迷茫了,男人在年轻时候,可以说很爱家的,为了家,劳累了一辈子,现在,虽然有了这个不好的爱好,但是,每次只是白天出去,晚上还会按时回家,并且对待老婆,也一直很好。这样的事情,如果老婆不说出来,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现在老婆的难处就在这里,和他分手吧,一辈子感情就算终结了,而且在子女面前,无法交代清楚,自己以后,也不知道还会面对什么样子生活。不分手吧,男人经常在外面这样,而且似乎觉得是正常的,属于一种嗜好,这样在自己心里面,总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压在胸口上,让她喘不过来气。
生活中,就是有这样的人,属于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类型的,自己现在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只要可以达到,就不去考虑以后怎么样了,或者觉得自己现在不去享受生活,以后的日子,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自己不再拥有,也是一辈子遗憾,所以,现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马上去享受,去做好一切,满足自己的心里面欲望,才是首选。
这个男人的做法,如果必须让外人理解,就是他觉得,自己现在有这个爱好,应该马上做好,否则以后自己年纪大了,就没有了这种可能,到时候,后悔的是自己,所以,现在只要不影响家庭,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如果外人不去理解,就是觉得,这样的人,简直是不知道羞耻,人可以有爱好,但是不要忘记,你的爱好,必须建立在不影响其他人生活的前提下。比如你喜欢唱歌,你在整个小区放音乐,影响其他人休息和生活,那么你的做法,只能遭到很多人反对。所以一个人在做事情时候,一定要记得,这个世界上,不是你一个人的,你的做法,必须在保证大家都和谐相处的前提下,在不影响其他人的时候,做好自己,满足自己的爱好。
法律上为什么规定一个人,年纪超过十八岁了,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本身就是在告诉大家,你不是孩子了,你的一切做为,都要考虑清楚,你想做什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相应的义务,才可能得到相应的权利,做好你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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