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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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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抗议广东移动公司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关于广东移动公司提供的服务,有一个问题自己想了很久,也困惑了很久,现在终于想到要公开提出抗议:
移动公司推出一系列GPRS上网流量包月套餐,只要消费者每月分别支付5元、10元、20元等GPRS套餐费就购买相应的GPRS上网数据流量。如此,移动公司事实上与消费者之间已建立了一种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向移动公司支付GPRS套餐费用和移动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GPRS上网流量服务是在履行买卖合同义务。
可是,消费者每月月结日都会收到移动公司发送的两条短信:“您好!月结已成功扣取GPRS套餐费用xx.00元,中国移动广东公司”、“ 您好!月结赠送xxxx00 KB的GPRS流量”。前一条短信无可厚非,移动公司发送扣费通知是在向消费者承担告知义务,但后一条短信问题就严重了:明明是消费者花前购买的GPRS套餐服务,为什么就变成了移动公司向消费者赠送的GPRS流量呢?
事实上,消费者也只能享用每月购买套餐约定的数据流量,如果当月套餐内的流量用完,移动公司又会向消费者发送这样的一条短信:“尊敬的客户:截至本次扣取 2012 年xx月xx日xx时xx分,您当月数据套餐内含流量已经用完,套餐外流 量:1元/MB 月最高消费 500 元封顶,流量15 G封顶,欢迎继续使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由此证明,移动公司根本就没有向消费者赠送过GPRS流量,所谓的“月结赠送Xxxx00 KB的GPRS流量”完全是一种公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自己掏钱购买的数据套餐被移动公司说成了赠送的流量,这难道还不是一种公然的消费欺骗么?难道不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侵犯么?
在此,本人作为广东移动公司的消费者之一,强烈要求移动公司立即停止这种欺骗消费者的侵权行为,并立即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公开的赔理道歉!
杜洪毅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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