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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天

已有 1412 次阅读2018-9-7 10:48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   “昆山案”终于宣判结案,判定骑车男为正当防卫。未结案前,舆情汹涌,社会大众意见大致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宝马男拨刀砍人在先,已经严重触犯法律,骑车男后发制人,拾起宝马男掉下地的砍刀击毙宝马男。你看视频监控画面,真如戏剧般的逆转,本来骑车男被宝马男持刀追杀,就在危急关头,宝马男手中的砍刀掉下地来,骑车男神速拾起刀来,击毙宝马男。你看,有证有据,无理的当然是宝马男。支持这一派意见的人,可称为阳光派,或是少年派。少年嘛,当然是充满阳光。
‌     至于另一种意见,即是认为,其实同类案件早已经有了先例,判定为防卫过当。同类案件判定一般遵循先例,骑车男不容乐观。
‌   如今“昆山案”已经尘埃落定,单纯只探索此案例已意义不大。其实此案给人最大的启发应该是,日后再发生此类案件,所判定的结果还会是现在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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