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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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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是受害者?荒唐!
最近某些网友,他们把桑兰案件失败的大部分原因归罪于律师海明,桑兰反倒变成了一位受害者?
对此,我要说纯粹是荒唐逻辑!我以为:
1、请这部分网友,多了解桑兰在认识海明前的所作所为,海明大概是今年初认识桑兰的吧,此前,桑兰的言行早已表现出其毒无比!
2、海明认识桑兰前,桑兰跨国敲诈早已酝酿两年,只不过臭味相投,各取所需,一方吃午餐习惯免费,一方借此扬名机不可失,于是桑黄海,一拍即合。
3、因与果从来就是线性或非线性的关系,海明既非因,也非果,仅仅催化剂而已,加速了因向果的线性转化。
4、作为桑兰的律师,海明一再违背职业道德,应受到声讨和谴责。但是,换一个角度,如果这个律师不是海明,而是像岳东晓(当然他无律师执照)之流,相信因果丝毫不会有任何变化,可预料的恰恰是受到声讨和谴责的东西恐怕比海明多得多!
5、......
2011-09-06 评论( 6 ) 阅读( 423 ) 分类( 未分类 )
桑兰跨国敲诈,换个新律师能赢?
桑兰跨国敲诈到此,有人建议换个新律师。其实,换100个新律师也改变不了桑兰跨国敲诈的本质,换1000个新律师也只会一败涂地,不信,请加州岳试试……
有人说,“集权”政府是海明写的,桑兰可以声称英文合同看不懂,骗桑兰签的字。这是理由吗?君不见桑兰多次坚定地表示,案子的一切她清楚,是她自己要这么做的,并且亲笔签字画押,上交到美国联邦法院……
有人说,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此说法有失偏颇,真正“毁容”的是桑兰自己。截止目前,部分网友仍然没有看清“最毒不过桑兰心”……
有人说,桑兰也可以去告海明,那好,告吧,看来非如此,才有助于帮助那些至今对桑兰仍然认识模糊的网友,进一步认清桑兰嘴脸……
2011-08-10 评论( 8 ) 阅读( 824 ) 分类( 未分类 )
海明该不该索要律师费?
按劳取筹,支持海明索要个人合法所得,正常的人,绝不是活雷锋……
残废不是白吃白住白拿的理由,不能再惯坏这专吃免费午餐的毒妇……
有人说,海明收费是说话不算数,其实桑兰连续说了13年的话,都能矢口否认,这有什么奇怪,况且海明是由活雷锋转变为正常人……
有人说,“新律师可让桑兰不付海明律师费”,问题是桑兰舍得拿钱出来请新律师?当然,你也可以免费帮桑兰,但你必须想清楚,“做好人是要冒风险滴”……
至于有网友指责海明之前的表现,对此本博倒要为海明说几句,这多少和律师这个职业有关,即使换成其他律师,比如加州岳,其表现恐怕更无耻......
2011-08-10 评论( 11 ) 阅读( 1380 ) 分类( 未分类 )
桑兰敲诈案,有新律师接手?
任何一件案子,严禁的律师接手前,都会认真审看证据,评估输赢并告知委托人。关于桑兰案,莫虎很多年前也这样评估过,并告知桑兰没有赢的可能。
现在该案经海明一番烂炒,桑兰已经臭透了,尤其是无耻的“性侵”和对“再生父母”刘谢的索赔,几乎触犯众怒。这种前提下,有那个律师会傻冒?当然也有例外,如明月城这样的疯狗,不过疯狗只能是人人喊打的疯狗,不是律师!
2011-08-10 评论( 2 ) 阅读( 771 ) 分类( 未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