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多空趋势 //www.sinovision.net/?56020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打击颠覆人类文明者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悍妇的桑兰 与 呆笨的刘谢

已有 2586 次阅读2011-7-12 20:34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转网友意见:

     从莫虎提交的惩罚动议看,对桑兰和海明的力度明显不够,基本态度还是想逼退桑兰海明撤诉,并不想真正严惩他们。

     另一方面,刘谢完全受莫虎的安排,没有表现出任何主观能动性,似乎不如桑兰懂得如何打官司。桑兰善于挖掘任何可利用的资源发起攻势,而且善于驱使律师发动攻势,即便海明想撤诉,桑兰也有办法让他不撤诉。

     而刘谢在这方面就显得很呆笨,最典型的例子,谢晓虹因为伺候桑兰,双眼都被努出血来,很可能导致终生半失明,或者视力严重受损,像这么严重的人身伤害,谢找个律师向桑兰索赔20亿美元也说得过去。

     莫虎就因为评论了桑兰一句,她就向莫虎索赔一亿美元,把谢阿姨搞成了双眼出血,该不该索赔20亿美元呢?如果老太太提出了索赔,然后经常上电视哭哭啼啼诉苦,全世界人民能不同情吗?法官能不同情吗?

————

杨澜:你觉得在整个受伤以后的康复过程当中,谁给你的精神上的支持最大呢?

桑兰:我觉得阿姨(指监护人谢晓红女士)他们一家人给我精神上的照顾最大。因为当我最困难的时候,他们日夜照顾我、爱护我,所以我现在对自己更有信心了。

杨澜:你看到,现在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你都受到了很多的关注,很多人都关心你。但是实际上,你过去对于社会的了解是挺有限的,对吧?你大部分都以一种半封闭的状态在体操队里进行训练。你现在开始一下面对了这个社会,你觉得这个社会温暖吗?

桑兰:温暖,那么多人关心我、支持我、爱护我。尤其现在阿姨、刘伯伯和两个哥哥,还有我妈妈,他们都对我那么好。

杨澜:阿姨对你怎么好?给我举个例子。

桑兰:阿姨那天抱乐我三次,她眼睛都爆了。

杨澜:眼睛都爆了是怎么回事?

桑兰:爆血管了,血都出来了。

杨澜:就是她用力气的时候,眼睛里血管都爆了,是吗?

桑兰:因为我有八十多磅,快九十磅了,阿姨才一百磅,我跟阿姨体重那么接近,阿姨还抱我,还连着抱了三次,眼睛都爆了,然后一个礼拜才好,现在还有一点不太好。所以阿姨不能使劲,她一使劲一抱就……刘伯伯他们也经常这样抱我,抱我很辛苦,因为我腿老是抽筋。我妈妈也是经常帮我好多,睡觉又抱我翻身,当时不会的时候还有哥哥他们。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回复 海明的老子 2011-7-13 08:18
楼主此说差也。
什么悍妇,一泼妇也。
桑海黄有什么东西?无非就是在网络媒体炒作,你反击更好助长了他们的炒作。不由他们炒作去。
现在上网的网民还有多少人会相信他们的炒作?
桑黄海根本没有做开庭的打算。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7-12 23:34
应该说,打官司有打官司的打法,不是局外人看到的那样不温不火。须知,莫虎的动议一出,海明桑兰被迫与所有的洋人和解,放弃了十来亿美元的索赔,这就说明的内中的热度。桑兰本是原告,从打官司角度来看,占着上风,但在和莫虎的几个软交锋过程中已经败下阵好几次了。如果我们想看热闹,那么,如果海明也是莫虎一样有能力的律师的话,那我们可能连这点热闹的看不到。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7-12 21:44
其实哭哭涕涕未必好,就像祥林嫂,哭多了就令人厌了。
现在桑兰就是如此
回复 围观 2011-7-12 21:26
To: weijs 你曾经说:
如果刘谢在媒体和桑兰、海明等打口水仗就没意思了。这正是刘谢莫虎的高明之处
建议在纽约的网明前往海明律师楼向中央电视台要真相, 让他们看清谁在说谎!
回复 weijs 2011-7-12 21:19
如果刘谢在媒体和桑兰、海明等打口水仗就没意思了。这正是刘谢莫虎的高明之处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7-12 21:13
个人认为,刘谢夫妇所采取的策略是完全正确的。
1、以静制动,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2、桑兰一伙发动的攻势越多,其法律漏洞就越大,因为她们本来就没有任何值得起诉的正当理由。
3、千万不要小看莫虎的惩罚动议。看似不温不火,实则致命。可以说,从莫虎递交了惩罚动议开始,海明与桑兰就被深度套牢,案子拖得时间越久,她们的赔偿也就越大。
4、留给桑海表演的空间,等她们越过了民事的界限,刑事惩罚就可以出手了。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7-12 20:48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正人君子战胜混混付出的代价也小不了。
回复 初夏雨霏霏 2011-7-12 20:41
法律有法律的规定,既然委托律师,就是全权委托,更应该相信律师。否则的话,委托人与律师之间发生矛盾,官司就难以进行了。
相信老先生是有定力的,大家也稍安勿躁,静等案件的审理结果吧。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