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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桑兰官司缠身低调回国以后会安分一点,想不到至今仍然咄咄逼人。除了指责海明继续说谎外,表示一切将会用事实来说话。她的那个所谓的经纪人黄健,也公开指责某些媒体缺乏职业道德,在没有确认海明的“二奶”一说是否属实的情况下,便在媒体上转发海明所说的“二奶”一事,不仅涉及个人隐私,更为严重的是伤害了桑兰。对此,除了表示了极大的愤慨外,特别敬告媒体要注意自己的报道行为。
桑兰下机伊始,便忘记了在美国的教训,选择了一个不太恰当的时间犯了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那就是过高地估计了所谓“天使”的影响,对我们的媒体粗暴地发号施令。媒体是什么?想必桑兰不会不清楚。要知道这里的媒体并不姓“桑”。
就在桑兰与黄健对媒体指手划脚的时候,我们的媒体毫无顾忌的向社会大众公布了关于海明曝料桑兰的那个“二奶”一说。9月24日晚,上海东方卫视娱乐频道报道了有关桑兰与海明的情况。其中,二次用滚动字幕的形式报道了海明所说的那则“二奶”的新闻。海明说:桑兰告诉他,如果黄健抛弃她,她就跑到美国去,做海明的“二奶”。
桑兰是在9月22日回国的,指责海明说谎与敬告媒体注意报道问题的话音刚落,东方卫视便“无视”桑兰与黄健的“敬告”,仍然通过电视这个载体向社会大众发布了海明的那个关于“二奶”的说法。东方卫视对于海明的这一说法是否证实过?我们无可奉告。但是,有一点是很清楚的。那就是我们的媒体是不会听任桑兰等人摆布的。
媒体是独立的,并不从属于任何个人。我们这里的媒体都姓“公”,那就是一个公正的公。更何况媒体的职业道德也不是由某个人来制定与认可的。对我们这个社会负责、对每一个公民负责,这就是我们的媒体所一贯坚持的宗旨。
媒体的作用与地位不可否认更不可动摇。媒体的监督,表明了我们这个社会的进步。不少社会问题都是通过媒体传达给社会大众的。老百姓欢迎我们的媒体来监督政府与整个社会。当然,极个别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出现一些与事实有出入的情况也是很正常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事实终究是事实,绝不会因为媒体的报道而改变。不知道桑兰是否会保留起诉东方卫视的权利?因为,桑兰的“敬告”并没有能够阻止东方卫视的报道。
我说桑兰没有吸取在美国的教训,指的是她在刚刚抵达美国不久,便向25名被告提起了诉讼,结果却是不了了之,回国的时候仅仅只剩下了3名被告。这样的折腾真可谓是“虎头蛇尾”,虚惊一场。现在,她又把矛头对准了我们的媒体,也许是因为媒体没有倒向她一边,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帮桑兰讲话。所以,桑兰不高兴了。习惯于鲜花与掌声的桑兰,如何接受得了媒体如此的“胡作非为”?
可以告诉桑兰的是:今日的桑兰已经不是昨天的桑兰,也许昨天我们曾经同情过你。但是,你早已透支了我们的同情,更没有半点领情。所以,桑兰走到今天这一步,真的应该好好反省与反思了。
回到上面的主题再说几句。桑兰可以指责海明,桑兰可以指挥黄健。但是,桑兰无权指责媒体,更无权指挥媒体。因为,这里的媒体并不姓“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