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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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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拜读了胡思升先生《一样的“刘老大”,一样的“卓玛”》,这的确是篇好文。
胡先生说:
这位“女原告”,能够睁着眼睛控告她的恩人,在援助“基金”上“帐目不清”、“不当获得”、“侵呑财产”,也就是贪污自肥。伸手帮助她的人是富人,13年来在她身上花的钱,谁统计过?谁亮出过?他们需要这点美元来“中饱私囊”吗?……
这个“女原告”,居然能够控告她的恩人“软禁”“封口”、“限制人身自由”。请问,一个半身不遂的人,你能“自由”到哪里去?!……
这位“女原告”,居然挺而走险,控告刘谢家的男子对她“性侵犯”,甚至跑到警察局陈述“一级强奸”的“过程”。结果是人所共知的,不需重述。这让人们大开了眼界。这桩所谓“性侵案”,不需要“性侵“鉴识专家,只要是稍具常识和分析能力的人,早就嗤之以鼻……
是的,对桑黄蛇蝎之徒,人们早已嗤之以鼻。但,桑黄二恶,至今无悔意,还在进攻。所以,善莫大矣,只会“姑息养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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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建议博主把最后两段“如果说”——如果说,中国的末代皇帝溥仪,国共内战中血腥厮杀的国民党将军们,也能越过苦海,回头是岸,何况是一个在中华文化和新中国教育下成长的昔日的“后起之秀”!如果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任期内,而且在白宫办公室与不算美女但青春犹在的女实习生莱温斯基发生婚外情。事发后,一开始矢口否认 (“我不认识那个女人”),最终在铁证面前向公众道歉,如今仍然受到尊敬。删去!以一个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与我国军将领及克总统比肩对照,辱人不浅,吾人气结也。
国人都担心刘谢莫薛摆出高姿态饶了桑黄海路,而使公义不能伸张,道德不能彰显,法律不能除害,民愤不能平息。这次前所未有的团伙诬陷敲诈大案,牵动了无数人心,卷入了无数被告,已绝非一家之事,望刘谢莫薛及博主明察。
桑黄最近威胁把敲诈再进行三到五年,还恐吓刘家让小薛离开大陆。对这种蛇蝎之徒,不痛下杀手,只能用匪夷所思形容了。谢谢博主的文章给公众以信心和决心在舆论上去彻底打垮桑黄海的卑劣行径,同时此文章一定能给这深受打击的家庭以莫大的安慰。
我深深敬仰刘谢一家助人为乐的爱心和美德,虽然桑黄海伤尽天良蓄意敲诈,诬蔑造谣,但是并没有影响到公众渴望沉清事实的愿望,还刘谢一家一个公道,严惩桑黄海。
当今世界,尤其是在改革开放的中国,为钱而堕落的人确实不计其数,所以千万不要对桑兰存有幻想,她走得太远! 不可能回头。更可怕的是:仁慈会引来后患无穷! 因为公众对桑兰的道德败坏已恨之入骨,没有愿谅的余地。你们的仁慈会失去公众的信任和支持。桑黄海是不甘心失败的,必然会随时反咬。盼望对桑黄海早日受到法律制裁!!
像桑兰这种用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的杀人犯一定要严惩才足以平民愤!
To: xiaohei 你曾经说:如果报道属实,那桑狼黄狈就真是天才啊
惩罚与否,由法庭判决,不是由普通民众(更不是网民)来决定的。法律就应该是以法为准绳。至于要求刘谢“软禁”“封口”,那是他们的律师莫的建议,莫这样要求,我想他是知道刘谢的大嘴巴,又目中无法的个性的,对他这种人是个好建议。谈天,谈地,谈天气,为何非要谈与案情有关的人或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