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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股分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分配制度

已有 2377 次阅读2018-3-30 05:41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均股分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分配制度

内容提要:

反映一个社会的性质,关键是看所有制和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生产资料占有者对雇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一种分配形式,它不是直接体现社会所有制本质的分配形式。要使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分配形式得到体现,就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分配制度。本文提出实行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的全民均股分红制,作为公民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的主张。变政府所有、政府管理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资本,为全体公民所有、政府管理的公民资本。通过“均股分红,使全体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直接受益者。国资“均股分红”是体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本质的分配形式。
    
关键词:社会主义;国资;全民;均股分红

一、提出“国资均股分红”的诸多原因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准确的用“三位一体公式”来分析资本主义分配形式。即;“资本——利润(企业家收入加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并指出“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公式。”在这个三位一体中,劳动者的工资是在扣除了资本所有者的利润和土地所有者的地租之后余下的部分。资本家和土地主则利用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参与社会生产分配,进而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价值。
    
为了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马克斯提出:“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产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列宁在分析社会主义两大经济特征时也明确地讲:“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在这里,无论是马克思设想的“自由人的联合体”还是列宁所讲的“社会主义”,都强调劳动者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情况下,实行按劳分配。并把其当做在社会主义时期实现劳动者分配最大化的主要形式。
    
在二十世纪世界社会主义革命中,资本主义制度没有被彻底消灭,社会主义革命只在世界的部分国家里取得胜利,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暂时处于共存的局面,由于世界经济的整体性,社会主义国家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和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国际间的贸易活动,这些贸易基本遵循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规则,以资本、工资、土地为基本元素的资本主义分配形式,也不可避免的在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中表现出来。重新评估资本、劳动、土地在社会主义分配中的作用也被提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课题上来。
    
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也出现了生产资料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局面,为了统一分配标准,使分配更加合理,在实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的同时,将生产资料进行细化,也是调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必须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或地方企业,投资者大多数是国家或地方政府,这些资本属全体国民或地方政府所属区域内的全体成员所有。国企和地方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单位集体的形式为主。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其职工只对企业有生产经营权,不具有所有权。企业职工和企业实际上是一种单纯的劳动关系。由于现在国企不具备全民就业的条件,企业生产经营以效益为主,实行竞争上岗和最低劳动成本制。所以,将资本利润、劳动工资和土地地租等实行单独核算,更有利于国有或地方企业生产经营,对全体国民来说,也更加公平。
    
近一百多年的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为我们今天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使我们能够在实证的基础上有条件更加科学地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是社会主义革命取得成功的国家之一,也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的国家(当然也遇到了一些挫折)。中国长期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现在我们再重新审视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时,可从我们的具体国情入手进行考察。
    
建国六十年来,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把一个贫穷落后的中国建设成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和开放市场的经济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国民总产值已跃居世界前列。但是在国经济飞速地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在人们整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出现了城乡、地区、行业收入差距逐渐拉大,逐渐呈现出两极分化的现象”。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还是社会存在着分配不公等诸多的因素。传统的思想认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体制下按劳分配制度是公平的。但现实中单纯的按劳分配忽视了社会(主要指国家和地方政府)资本的积累(包括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和社会生产资料),而这些社会资本在政府的再投入中大部分已与原来的劳动者脱离了关系——原来的劳动者已无法直接享受这些资本在进行再投资中所带来的利润。所以在解决了按劳分配问题后,在分配问题上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资本及利润分配不公的问题。为了解决以上种种问题,我提出了“均股分红”这个设想。
    
二、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的全民均股分红制
    
我认为按劳分配是生产资料占有者对雇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一种分配形式。在封建社会里地主对雇佣农民的分配,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分配都采用这种形式。而地主和资本家对自己继承者的分配则主要是土地和资本的分配。以农耕为主的早期的社会主义实行土地的平均分配或按人口(主要是占有土地的人口)和劳动付出分配,这是一种既按生产资料又按劳动分配的一种形式,比较合理的体现了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然而,当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农作物的生物特性限制着农业生产的产量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提高。而工业化的现代化大生产以其高效率使其产品在国民生产中占有较高比例。以生产粮食为主的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退居次要地位。以土地为主的分配形式其不足之处逐步显现出来。占国民生产总值较大比例的资本分配被凸显出来。资本的分配成了进入社会化大生产时期体现主人翁地位的主要分配形式。所以说: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这两种分配形式。
    
实行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的全民均股分红制,作为公民与生俱来的生存保障基金。使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以具体的形式得以体现。变政府所有、政府管理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资本,为全体公民所有、政府管理的公民资本。使全体公民都成为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合法拥有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将国家和集体资本通过“均股”的形式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国民身上,符合这一原则。投资“分红”是所有股份制公司企业遵循的一般的原则。既有利公司企业的发展,又能使投资人获得相应的回报。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中国实行均股分红制度,一方面,国家或集体可以集中资金投入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另一方面,使全体国民或集体成员在参与国家和集体的投资中获得实在的经济效益,从而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确立广大劳动人民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全民均股分红是公有制的本质要求,也是公民权利在经济民主方面的表现。为了巩固和发展公有经济,公民通过“均股分红”所持有的股份,不准买卖、继承和转让。股权依附于人身而存在,公民凭股权分红。
    
国家和集体实行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制度,是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劳动谁受益的原则。国家投资属全民所有,地方和基层单位投资属地方和基层的单位每一个成员所有。中央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基层集体单位的领导根据国家、地方及基层单位的投资比例,按照一般股份制公司入股分红的规则对所属成员实行均股分红。
   
均股分红可进行系统量化,可进行计划和调控,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使其在全国和地方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实行均股分红制,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使人民更加关心国家和集体的建设和发展,从而全身心地投入社会主义建设之中去。同时,也加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和集体财产的监督。我们可以此为契机,利用公众对共有资产的关心,推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公有资产审查委员会,审查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的预算,进而实现真正的公共预算。保证国家和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国家和集体实行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制度,能大面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扩大消费需求。从而激活国内市场经济,促进生产地发展,使国内形成良好有序的供求关系。以减少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冲击。使我国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始终处于自立自主的主动地位。
    
国家和集体实行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制度,从根本上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利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民族的团结。有利于我们建设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伟大的中国将通过亿万人民的资本积累而走向繁荣富强。
    
国家和地方实行均股分红的分配制度是现代化社会大生产替代个体的、手工的、低水平的、繁杂的体力劳动的一种货币表现形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它会将广大人民群众从整天为生计而奔波的沉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 ,使其有时间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生产技术的改造。有时间去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有时间去参加文体活动和艺术创作。总之,实行均股分红的分配制度将推动国民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根本转化。促进公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彻底的改善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质量,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虽然目前大部分国企已经改制,未改制的国企的利润刚开始恢复,但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字,2007年全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62万亿.中国现有十三亿人口,人均利润也1200多元.由于参与分股的国民资产目前还没有明确界定,我们还无法具体统计参与均股的国民资产的具体数目,但我可以无可置疑的告诉大家,国民资产均股后每个公民的股份是一个可观的数字,这份资产将极大的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信心.
    
为了配合“均股分红”分配制度的实施,国家应设立国民资产委员会。并逐步将参与全民分红的资产从国有资产中分离出来,以便于实行单一的核算和管理。国家要通过立法,严格界定国有资产,国民资产和政府资产(指维持政府机构运作的资产)的范围。要严格各类资产的转化程序,防止单方面权力的滥用而对其他资产的侵蚀。要明确各类资产的来源。国家和政府的资产主要来源于税收。国民资产(指公有部分)主要来源于国家部分税收的投资和国民资产利润的再投资,以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收入。要通过立法,明确相关方面对各类资产的权限。国有资产属政府管理国家使用,国民资产属政府托管国民享用,政府资产属政府管理政府使用。实行国有资产 、国民资产、政府资产的单一核算,有利于保护国有国民资产,为建立廉政府奠定基础。
    
资本分股或均股早已有之,只是目的和效果有很大不同。十九世纪初期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提出“按比例分配原则”,即按劳动、资本、才能分配原则。他企图采用招股的方式建立这种基层组织“法朗吉”,把希望寄托在那些有财产有权势的人身上,从他们那里征集巨额款项组成股份公司。但富人们没有慷慨解囊,他的设想注定是空想。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说,就是傅立叶的法朗吉能办起来,由于其主要资本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所谓的法朗吉平等也会是一句空话。俄罗斯在1991年大规模推行私有制的过程中所实行的人均股份制,以向全体国民发放私有化证券方式,将国有资产私有化或非国有化,后又通过国有资产“改分为卖”和货币私有化形式,从根本上瓦解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彻底颠覆了俄罗斯的社会主义制度。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美国凯尔索律师提出的“职工劳动股权计划”ESOP)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对工人的有限分股。英国学者詹姆士.米德主张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实现“倒转的国有股所有权”,通过政府对资本有限的“剩余要求”权,从资本家的残羹剩饭中筹措经费,再作为“红利”,“无条件”地分给每个公民。以此来缓解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维持劳动人民作牛作马的社会地位,巩固苟延残喘的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我们也从中不难看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学者对民生和社会问题的无奈和无能。清华大学崔之元教授在鼓吹詹姆斯.米德“倒转国的有股所有权”时,又提出建立“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意将“166家中央企业的利润的50%作为基金,再将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投资的收益的50%作为社会分红发给每个公民个人”。不难看出,他的主张是米德“倒转的国有股所有权”的翻版。他看不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规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人民对公有财产拥有绝对的所有权。他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为防止人民的反抗所产生的周期率而搞“补贴”,这同样是麻醉和愚弄人民的东西。他不强调整个公有财产,而只强调166家中央企业的利润的50%的投资收益的50%作为社会分红发给每个公民个人。166家,再加上两个“50%”已是部分的部分,人民的利益就在这部分的部分中大打折扣。况且,再投资一定有收益吗?是不是象投资黑石一样,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复返呢?崔之元设想的“中国公民永久信托基金”,试图用资产阶级理论解决社会主义问题,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矛盾性和实际的不可行性。也难怪他自己都说“这个建议并没有受到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学术界作出回应的并不多。”海尔集团所实行的“把资本量化到个人“的分股制,是集体对本单位职工的分股。我所提出的“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分配制度”是在保障社会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所需资本的前提下,分红给全体国民或地方及基层单位全体成员。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成员所有制这一理念。旨在消除或基本消除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不均衡所造成的巨大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低收入和高收入之间的差别。使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实行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将基本解决公有制条件下的诸多分配不公的问题。避免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产者变成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无产者。均股分红的目的是在保证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所以,实行均股分红分配制度还要兼顾国家的储备和现代化建设的再投资。分红要按比例,也要区别当时当地的不同情况。当然,再投资公民还要有相应的增股。
    
均股分红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民不分年龄、性别、职务、和民族,只要是在其行政所属范围内,就人均一份。其目的就是突出公民对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最基本的权利。使公民的生存权通过拥有国家和集体资本投资所获得利润而得到最基本的保障。社会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实行按劳分配政策,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鼓励公民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创造发明。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公民的劳动积极性,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均股分红和社会福利属于不同一范畴。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在这里国家和社会起主导地位,社会成员处于受施的地位。社会福利具有个体和个案的特点,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均股分红是全体公民通过投资社会化大生产来分取经营中所获取的利润。这种投资分红是公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所获取的任何人不可剥夺的合法的经济利益。在这里公民既是投资者又是收益者。公民处于主导地位。均股分红也是社会保障,但它具有兼容性和综合性。公民可自主的支配投资所获得的利润。
通过对前苏联、东欧诸多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以色列的基布兹,和我国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政治和经济体制的研究,参照西方一些政治和经济管理经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单纯的实行平钧分配或按劳分配制度都是不合理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实行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国家的政治经济基础才能得到巩固。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的生活才有保障。总之,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主体。只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实行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制度。均股分红使生产资料社会化、生产社会化、所有社会化和分配社会化达到完整统一,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的分配制度。它也是工农联盟的物质基础。“均股分红”理论解决了由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度的关键的技术问题,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开辟了光辉的道路。
    
三、小结
这篇文章最早的题目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必须实行“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自二00七年起,先后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中华网中华杂谈,新浪网国是论衡,中国网和平深水分别以“晴朝”和“jxjmlc”的网名连续发表,首次提出“以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必须实行: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并逐渐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识。一种新的分配方式(均股分红)被逐步提上日程。继20081月上海市政协委员建议全国每人发千元,以抵消涨价之后,2008430日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刘志庚表示拟向市民发红包抵消GPI高增长。 据最新消息,东莞市已在7月份开始这项工作,估计8月份基本完成。届时当有十几万人口从中受益。虽然这些分配方式还不完全符合“均股分红”理论,有些分配还是带有尝试性的。但有一点可以证实,“均股分红”理论的建立是分配制度的一次革命性突破,它必将被广大民众所拥护,它必将使广大民众受益。实行均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后,社会主义道路将越走越宽广。
   


    
经济民主 =(全民所有制资本 + 集体所有制资本+遗产税再投资)的均股分红制 

    
参考资料:
    1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七篇《各种收入及源泉》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1
    2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商品和货币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1
    3
、列宁全集(第4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
    4
、傅立叶选集 商务出版社1997.1
    5
、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俄罗斯国有企业资本运作对我国的启示》2008.4
    6
、《以色列合作社考察报告》作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赴以色列考察团,执笔:韩疆,《中国合作经济》2010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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