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尔想到了一个问题——关于制度的推动和力量的聚集的关系
就题目而言,力量可以是很具体的权力,也可以是无形的民意,或者是还有更多能表达出来后形成的一种蔓延式的汇总,而制度是一个决定整个社会走向的代表国家意志的认同……在制度存在和运行的时候,力量假如失去平衡、制约,结果就不言而喻,看到的就是很多极端的事件和无助的呐喊被淹没在制度的运行中,如果这能比喻为绞肉机的话,那么被绞碎的就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本身,或是受伤害的社会个体本身的这么简单,影响会以辐射的形式,慢慢影响到类似的、相近的事情和个体本身,并蔓延,这也是一种力量的形式——压力,这就是社会秩序在整个社会制度运行中,不得不面对、无法逃避的问题产生,而所表现出来的和谐,如同大海中的浪潮,和谐的大浪愈发高亢,而涌动的平稳愈发晃动、起伏、失去原有的平衡。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而延伸到社会制度的定义以后,制度本身的外延和内涵,发生的变化已经远远不能因为具体的个体的得失,而会变得“情和理”的意义而让人变得惬意,制度是一种人们有目的建构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会带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从而规范、影响建制内人们的行为。也就是说,制度的建立,通过教育、法律、公民意识等多种手段,维系着一种趋同的价值判断、公正认同等诸多让制度顺利运行的方法培养,类似润滑的功能。
也许这个话题略显乏味或是枯燥,但当在这个世界存在独裁和力量失衡的社会制度的时候,这些枯燥、乏味,就会变得活灵活现、先血淋淋,而不在是一种文字和书面的语言……希望今天的努力不再是为了看到明天的日出而变得那么离奇、浪漫,不再让这种努力当作任务而传给下一代……
力量:自然、人之间演绎的一场维护社会变革的较量,力量的借用和各自扮演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