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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戏党总部:年度最佳演员颁奖

热度 1已有 16227 次阅读2011-9-19 21:39 分享到微信

大海航行靠舵手,看戏党眼福靠演员。鉴于看戏党优秀演员海明和桑兰本年来的优异表演,看戏党总部决定破例提前颁发年度最佳演员奖,以资鼓励,望海明和桑兰(及跟班黄建)不负众望,再接再厉演好戏,将年度大戏演绎得更狗血,更离奇,更多爆料,更多欢乐。期待二位最佳演员爆料保险公司协议和报案证词中文版!我们全体看戏党猛烈支持你们!

看戏党总部:年度最佳演员颁奖_图1-1
另:各位筒子,我已经回国了,这几天家里网断了,没法上来,灰常想念大家。回来中文网,灰常鸡冻!看到孙鹰先生博客实时报道的敲诈案进展,觉得咱们看戏党党员们真是料事如神呀,大家看直播,我看重播,但也同样哈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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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6 个评论)

回复 磕小粉 2011-10-18 10:22
艾艾回国,海宝也把官司打回了国。酱豆们不是该在国内召开全体会议了吧?
回复 elba 2011-10-14 13:45
To: 对岸的灯 你曾经说:
很想念lao 和三原啊,好希望他们能重新回来给我解或。
我也很希望他们两位能回来。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10-14 10:44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
的,LAO和三原对待理性质疑的网友都是很耐心的解释和切磋,但有些网友往往把对事的攻击用来对人,这就很让人心中不快了。三原在博中说:比方说:谁会起诉一个要饭花子呢?这本来是一句举例,但”来了“这个网友就大作文章。说桑黄不是要饭花子,国内有多少多少财产等等,三原主观臆断等等用来攻击三原。这种断章取义要不得,对于一个追求严谨和精准的专业人士来说,当然关博在当时是必然。
对LAO也是如此,LAO说桑黄不知道U

很想念lao 和三原啊,好希望他们能重新回来给我解或。
回复 cindy197233 2011-10-8 09:42
To: Obama_2011 你曾经说:
我个人认为,即使遇到强烈的反对或不同意,三原好象不会在意,非要别人和自己观点一一致。我曾和三原讨论过“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合同修改等问题,凡是你讲得有理,他都能接受。

我一直不明白三原为何关博。

的,LAO和三原对待理性质疑的网友都是很耐心的解释和切磋,但有些网友往往把对事的攻击用来对人,这就很让人心中不快了。三原在博中说:比方说:谁会起诉一个要饭花子呢?这本来是一句举例,但”来了“这个网友就大作文章。说桑黄不是要饭花子,国内有多少多少财产等等,三原主观臆断等等用来攻击三原。这种断章取义要不得,对于一个追求严谨和精准的专业人士来说,当然关博在当时是必然。
对LAO也是如此,LAO说桑黄不知道U签证的法律运作,同样铺天盖地的谴责和攻击也迎面而来,有些网友情绪化言论很严重,只要没有骂桑黄就是漂白桑黄,就是站在桑黄的立场上。不明白为什么要对专业人士的一句话吹毛求疵,横加挑剔,进而上升到人身攻击,而对于专业人士的辛勤劳动却视而不见。这种被误解的感觉非常难受,是对发言人的极端不尊重。我本人在这个坛子里就遇到过一件类似事件,有个假海明出来蛊惑大家,我指责他不要装真海明来浪费其他网友的时间,就有网友说:你是黄建吧!因为Labor day 晚上睡觉晚,夜里两点中发了个帖子,就有网友说:怀疑你就是桑兰?解释之后还有网友追着不放,那你是桑黄的家人吧?最后我建议她把我从五月份的所有发言都搜寻一番,才解除了疑惑。所以我特别能理解专家们的苦衷和委屈,LAO和三原基本上对每一个理性质疑者都耐心解释,充分尊重别人的不同观点。但碰到解释了多遍还固执己见的人怎么办?有些人不了解美国,就主观臆断LAO论述海明的责任是同业竞争,是为了打击同行,进而质疑别人的人品,岂不知道是他们自己犯了有罪推定的错误。LAO的客户群和海明的绝对没有交叉。海明干的最多的是政治庇护,离婚诉讼和房东房客纠纷,LAO的水平远远在海明之上,他会给海明抢这种小儿科的生意吗?海明6月份曾公开邀请过LAO加入桑兰方团队,如果说LAO想出名和抢生意,那应该是最好的时机吧!但LAO的回答是:Never。在没有依据却被无端连续猜测和攻击的委屈和不平下,三原和LAO唯有收声和关博,这种不理性言论是万万要不得的。事实上海明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从来没有质疑过LAO和三原,他知道自己邪不压正。也就敢拿岳博士没有执照这一点做做文章。
回复 Obama_2011 2011-10-8 08:29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
elba,你好!令人尊敬的专业人士LAO和三原女士都被挤走了,中文网的看点越来越少,我和你都知道三原女士关博不是LAO的原因。三原女士关博起因是一个叫“来了”的网友无端猜测在一天之内连番地人身攻击,以至于三原匆匆关博,连她给LAO的留言别人都没有机会看到。现在又有网友如出一辙地把同样的手法用在LAO身上。我们作为见证人,是否呼吁一下,网友发言应该理性不要无端猜疑和人身攻击,呼吁LAO和三原复出!感谢他们投出宝贵时间,
我个人认为,即使遇到强烈的反对或不同意,三原好象不会在意,非要别人和自己观点一一致。我曾和三原讨论过“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合同修改等问题,凡是你讲得有理,他都能接受。

我一直不明白三原为何关博。
回复 elba 2011-10-8 06:31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
elba,你好!令人尊敬的专业人士LAO和三原女士都被挤走了,中文网的看点越来越少,我和你都知道三原女士关博不是LAO的原因。三原女士关博起因是一个叫“来了”的网友无端猜测在一天之内连番地人身攻击,以至于三原匆匆关博,连她给LAO的留言别人都没有机会看到。现在又有网友如出一辙地把同样的手法用在LAO身上。我们作为见证人,是否呼吁一下,网友发言应该理性不要无端猜疑和人身攻击,呼吁LAO和三原复出!感谢他们投出宝贵时间,
支持你的想法。LAO和三原都是非常有水平的专业人士,他们受到了非常无礼的无端猜测与攻击,以至于最后都关闭了博客或不再发言了。他们的关博令人痛心。三原女士的博客又重新开通了,但她删除了所有的博文并说也不准备再写了。
桑黄海确实是极品,大家对他们的痛恨都可以理解。以至于任何可以引起帮桑兰,或海明的,都会引起围攻。我们确实应该呼吁网友们理性发言,理性对待不同的观点。非常希望LAO先生和三原女士能够复出发博文。对于他们过去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再次表示感谢。
回复 cindy197233 2011-10-7 19:40
To: elba 你曾经说:
扣除水电地税,剩不了1500吧。桑黄还用了游泳池,这个游泳池的维护费每月大概要多少呢?
elba,你好!令人尊敬的专业人士LAO和三原女士都被挤走了,中文网的看点越来越少,我和你都知道三原女士关博不是LAO的原因。三原女士关博起因是一个叫“来了”的网友无端猜测在一天之内连番地人身攻击,以至于三原匆匆关博,连她给LAO的留言别人都没有机会看到。现在又有网友如出一辙地把同样的手法用在LAO身上。我们作为见证人,是否呼吁一下,网友发言应该理性不要无端猜疑和人身攻击,呼吁LAO和三原复出!感谢他们投出宝贵时间,表达我们由衷的敬意。
回复 cindy197233 2011-10-7 10:09
To: elba 你曾经说:
扣除水电地税,剩不了1500吧。桑黄还用了游泳池,这个游泳池的维护费每月大概要多少呢?
对,如果再扣除游泳池的维护费,估计就没有1500了,要看游泳池的使用频率和多久清理一次了。但长岛的水费很便宜。三个月应该不超过200元。
回复 cindy197233 2011-10-7 10:05
To: lovebirds 你曾经说:
cindy197322: 您能留下您的联络方式在我的留言处吗?谢谢您!
我的email:cindy197233@yahoo.com
回复 elba 2011-10-7 05:57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
吼兄:一直以来也很喜欢读你的评论,理性分析切中要害,对打击桑黄立下了汗马功劳。对于你提出的房租问题,我有以下观点与你切磋:海明出租房屋向桑黄收钱是天经地义的,而且3000元每月的房租包括水电费在长岛是市场价并没有多收费,我本人也住在长岛,了解长岛的房屋市场情况,长岛地税高(他的房子地税每月应在1000元左右),事实上3000元租金扣除水电地税,每月剩到海明手中并没有多少钱(1500左右),但海明错就错在当时因向桑
扣除水电地税,剩不了1500吧。桑黄还用了游泳池,这个游泳池的维护费每月大概要多少呢?
回复 lovebirds 2011-10-5 15:52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
吼兄:一直以来也很喜欢读你的评论,理性分析切中要害,对打击桑黄立下了汗马功劳。对于你提出的房租问题,我有以下观点与你切磋:海明出租房屋向桑黄收钱是天经地义的,而且3000元每月的房租包括水电费在长岛是市场价并没有多收费,我本人也住在长岛,了解长岛的房屋市场情况,长岛地税高(他的房子地税每月应在1000元左右),事实上3000元租金扣除水电地税,每月剩到海明手中并没有多少钱(1500左右),但海明错就错在当时因向桑
cindy197322: 您能留下您的联络方式在我的留言处吗?谢谢您!
回复 cindy197233 2011-9-25 17:14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
如果不是引经据典的法律专家爱怎么猜测那是个人的自由。如果是被膜拜的一言九鼎的法律权威猜测却有缺乏合理证据的就会误导很多人,我说的不是私有博文的问题,而是关于U签证的问题,专家猜测U签证一定是海明的馊主意,因为他是移民律师,而黄健远在大陆,基本上是小学文化。我在孙鹰的博客里面已经反对了这种猜测,这个事情是海明首先揭发出来的,从常理上讲,如果是海明用首先提出假刑事案件促U签证这种不仅是违规而且是违法的做
吼兄:一直以来也很喜欢读你的评论,理性分析切中要害,对打击桑黄立下了汗马功劳。对于你提出的房租问题,我有以下观点与你切磋:海明出租房屋向桑黄收钱是天经地义的,而且3000元每月的房租包括水电费在长岛是市场价并没有多收费,我本人也住在长岛,了解长岛的房屋市场情况,长岛地税高(他的房子地税每月应在1000元左右),事实上3000元租金扣除水电地税,每月剩到海明手中并没有多少钱(1500左右),但海明错就错在当时因向桑黄撒谎说房子是其太太亲戚的房子(最后被网友揭露出真相)和桑黄没有书面租约。书面的东西只有黄建交给法庭的电子邮件,从邮件上看,海明说不收取押金,如果住一个月租金就是4000,如果两个月每月租金3000元,共计6000元。所以桑黄给海明太太汇了6000元也就是两个月的租金。海明的中途改说收取押金只能是胡搅蛮缠,很多网友都给海明出主意说给桑黄断水断电,这些网友也大都来自国内,很多并不了解美国法律,我在美国这么多年既当过在房东也当过房客,在北京一直到如今都是遥控房东,我个人觉得还是在中国当房东有保障,美国尤其是纽约,法律总的来说是保护租客的多,你可以觉得法律不公平,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今年年初我的租客开始一直欠租,我几次三番劝他们搬出因为父母要来美国探亲,但他们无动于衷。我的律师劝我,忍忍吧,求他们搬出,这样损失少。每次去商量都要提前预约,得征询他们的时间允许,律师说如果他们报警我就可能有非法骚扰和非法侵入的刑事罪,所以告诫我千万不要自行驱赶。没有办法我只好打广告给父母另寻住处。这房东当的也真够窝囊的,收不到房租还倒贴地税,最后租客走时拖欠两个月租金,我算是幸运的,如果我上法庭驱赶他们,大约半年的法庭程序,诉讼后租客再也不付租金,免费住到法警驱赶前,我的损失可能更大。所以在纽约找房客往往要慎之又慎。法律对租客的保护很严格,LAO说的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的确是法律程序,没有站在桑黄方面,因为在这点上法律本身就占在了桑黄一边。桑黄到8月26日还在房租付费期中,没有欠费。海明去法庭起诉的确是滥诉,如果真上法庭,有可能法庭了解到实际情况后会驳回诉讼,这恐怕也是为什么房东都没有出现的原因。我觉得海明错在两点:(1)找错了租客(2)应该收取押金并签书面协议。海明虽然身为一个律师,却丝毫没有律师的严谨性。又总是出尔反尔,可怜了她那无辜的太太。在房租上我也同情海明,我自己都有类似亲身经历。但法不容情,纽约的法律就是如此。
LAO对法律的诠释是一个单纯法律层面上的解释,不涉及法律之外的道德偏好。所谓的立场也是来自于法律本身,比如他的前期著作,法律本身就站在刘谢一方,所以网友比较容易理解和拥护。但后期在桑兰和海明之间,很多网友对海明的反戈一击比较支持,这样对惩治邪恶更有效和有利。法律层面上海明的确又违反了律师的职业操守,甚至在刑事案中还有教唆和支持的嫌疑,网友支持他揭露桑黄并不能成为他本人逃避或减轻罪责的理由。在这点上我觉得最近三原老师的分析(很高兴,又看到了三原老师的精辟分析)和LAO的立场是是一致的。我想这也正是美国法律的立场。三原老师说“海明律师似乎把上联邦法院打官司当成炒作自己的手段。海明律师如果仅仅在网上炒作自己,也无可厚非,但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泄露本来应是律师-当事人之间的保密资料,他作为桑兰的代理律师,在网上公开谩骂侮辱自己的委托人;为了追讨房租和律师费,涉嫌违法骚扰桑黄二人。无论今天他如何揭发桑兰,也不可能推托他曾经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所犯错误的责任,更不是他值得原谅的理由”。
谈到同业律师打击同行争抢生意,我觉得LAO没有这个动机,因为LAO一直是一个匿名网友,从来没有真名示人,我们根本无从知道他是那一家律师事务所。海明在FLUSHING执业,FLUSHING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上百家。打掉海明这一家能给自己带来多少生意是个问号?再说LAO有可能根本不在FLUSHING执业,他的水平远在海明之上,不在一个层次上,也就更没有抢生意之说了。
今天既然谈到房租,我把自己的近期经历拿出来供有类此经历的网友探讨探讨,大家一起学习学习美国纽约法律:
(1) 我的租客已经搬出,欠我两月租金6000元,毁坏东西修补费和清洁费约800元(不欠水电费,那是租客自付的)。这超过了5000元小额法院的起诉额,我还能否去小额法庭起诉?
(2) 我不知道我的租客现在住在哪里?我只有租客的学生证复印件(当时房屋经纪说租客的学生证可以,学生没有社会安全号,在长岛商学院读书)我能否把告票送到长岛商学院国际学生办公室?
(3) 这些学生是几个人共同租一个别墅,能不能只告其中的一个人(能找到地址的一个)知道其余几个的车牌好有什么帮助吗?
知道吼兄也是希望早一点看到邪恶的桑黄受到惩罚,放心吧!中国有句古话道:多行不义必自毙。海明桑黄都会有应有的处罚,只是方式可能不同而已。我们拭目以待。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1-9-25 11:54
To: 艾艾 你曾经说:
吼兄,我想你误会LAO先生了。你说“譬如你说你的理解是艾艾把你的博文私有了,其实就是委婉的说艾艾删除了你的博客。” 你可能不太了解情况,我跟LAO先生以前曾将某篇博文私有过,因此他的猜测非常合情理,我也一点都没有觉得uncomfortable。而且中文网从来没有出过故障,所以文章消失很意外,也很难想到是中文网的问题。谢谢你。
如果不是引经据典的法律专家爱怎么猜测那是个人的自由。如果是被膜拜的一言九鼎的法律权威猜测却有缺乏合理证据的就会误导很多人,我说的不是私有博文的问题,而是关于U签证的问题,专家猜测U签证一定是海明的馊主意,因为他是移民律师,而黄健远在大陆,基本上是小学文化。我在孙鹰的博客里面已经反对了这种猜测,这个事情是海明首先揭发出来的,从常理上讲,如果是海明用首先提出假刑事案件促U签证这种不仅是违规而且是违法的做法,不应该是他首先出来揭发,如果是别人揭发他都会百般遮盖否认的。黄健更是反常,连洗碗机这类的事情他都回应,但是对U签证的是谁提出的指责却三缄其口,始终没有回应或者否认,明显是心里有鬼。
而且,任何一个想办移民签证的人只要上网搜索,很轻松的就可以找到U签证的内容,既然黄健可以提出酱豆的概念,为什么U签证就不能是他?断言海明是罪魁是不是草率和有罪推定?
说海明承诺不收押金后来又要押金是违反协议的,可是那个不收押金的承诺是在桑黄承诺租住一个月并电汇了六千美元的情况下做出的,在桑黄违背承诺超出一个月之后,海明有权相应调整租房协议,改成收取押金,到租住已经超过六千元两个月之后,那就已经并不是收取押金的问题,而是第三个月的房租的问题了,因为房租已经被拖欠,押金根本就不是问题了。有专家给桑兰出点子,说根据法律,如果海明要起诉追讨房租,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桑兰,所以桑黄大摇大摆的赖掉房租,未通知房东,未交还钥匙启程回国了,如果不是桑黄要离开美国回国,海明也不会采取紧急措施起诉他们,没有在一个月之前通知是因为桑黄拒不告知两个月房租耗尽后是续租还是退租。
回复 艾艾 2011-9-25 10:59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
原来的你受到大家的一致尊敬,因为你从法律的角度指出桑兰案件的错误,可是后来当海明试图脱离桑兰案件之后,你的矛头始终追随海明,我们才发现,你根本不是对这起不得人心的案件很反感,而仅仅是对海明有芥蒂而已。
你经常先入为主用个人直觉来代替详细了解情况和做出客观判断。譬如你说你的理解是艾艾把你的博文私有了,其实就是委婉的说艾艾删除了你的博客。美国中文网已经做出说明,因为网络故障,丢失了十几个小时的全

吼兄,我想你误会LAO先生了。你说“譬如你说你的理解是艾艾把你的博文私有了,其实就是委婉的说艾艾删除了你的博客。” 你可能不太了解情况,我跟LAO先生以前曾将某篇博文私有过,因此他的猜测非常合情理,我也一点都没有觉得uncomfortable。而且中文网从来没有出过故障,所以文章消失很意外,也很难想到是中文网的问题。谢谢你。
回复 tobuto 2011-9-25 10:51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
你还嫌别拍着胸脯充好汉,酱豆概念引入桑兰案件是黄健的功劳,包括在美国的时候桑黄要起诉十大恶人之一,曾经帮助过桑兰的独孤意,以及回国后黄健要威胁要起诉几家媒体,你就可以看出谁是轻浮诉讼的主谋。就凭你刚才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我就敢断言,如果你上法庭会输的一败涂地。
你的断言究竟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在这里打嘴仗,恐非博主所愿。

安啦安啦。
回复 tobuto 2011-9-25 10:46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
你还嫌别拍着胸脯充好汉,酱豆概念引入桑兰案件是黄健的功劳,包括在美国的时候桑黄要起诉十大恶人之一,曾经帮助过桑兰的独孤意,以及回国后黄健要威胁要起诉几家媒体,你就可以看出谁是轻浮诉讼的主谋。就凭你刚才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我就敢断言,如果你上法庭会输的一败涂地。
在这里打嘴仗,恐非博主所欲。
你的断言,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安啦安啦。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1-9-25 10:32
To: tobuto 你曾经说:
谈不上恨。
我在这里的语言是我的个人看法。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封我为酱豆,给我发船票拉我上庭的话,也可以考虑奉陪。

“认真看一下相关资料”? 不知所云。

你还嫌别拍着胸脯充好汉,酱豆概念引入桑兰案件是黄健的功劳,包括在美国的时候桑黄要起诉十大恶人之一,曾经帮助过桑兰的独孤意,以及回国后黄健要威胁要起诉几家媒体,你就可以看出谁是轻浮诉讼的主谋。就凭你刚才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我就敢断言,如果你上法庭会输的一败涂地。
回复 tobuto 2011-9-25 10:25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
我说让你先看一下相关资料在发言你说不知所云,那我就直说,你说的“邀请信里写明负担桑黄何的饮食居住移动往返费用”这句和后面的海明关于赶人官司撤案,是海明阴险的阴谋,纯属是造谣,如果你拿出证据证明海明曾经说过他负担桑黄何的饮食居住往返费用。我就拜你为师,不把海明喷的吐血誓不为人,你也应该有所表示,如果海明没有说过,你这就是为了和海明的宿怨在恶意造谣。
我老早就关门收山不再收徒了。
再说就算收徒,也不是谁上门都收的。

有么?没有么?睁大眼睛看着就好了。
安啦安啦。
回复 tobuto 2011-9-25 10:23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
这个说法有什么原则错误吗?哪里表现出下作了?有没有法律工作者和爱好者给桑兰支招大家都心知肚明,其中喜乐律师楼的资料好像还是你8出来的吧?为什么双重标准,你去8律师楼资料不是下作,我说有法律工作者为其出谋划策倒成立下作了?
安啦安啦。
既然你这么敏感,我正式收回“下作”的评论,并向你郑重道歉。
“下作”,是说过头了。

不过,还是觉得你的最后一段是含沙射影有点不入流的诛心之论哦。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1-9-25 10:21
To: tobuto 你曾经说:
谈不上恨。
我在这里的语言是我的个人看法。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封我为酱豆,给我发船票拉我上庭的话,也可以考虑奉陪。

“认真看一下相关资料”? 不知所云。

我说让你先看一下相关资料在发言你说不知所云,那我就直说,你说的“邀请信里写明负担桑黄何的饮食居住移动往返费用”这句和后面的海明关于赶人官司撤案,是海明阴险的阴谋,纯属是造谣,如果你拿出证据证明海明曾经说过他负担桑黄何的饮食居住往返费用。我就拜你为师,不把海明喷的吐血誓不为人,你也应该有所表示,如果海明没有说过,你这就是为了和海明的宿怨在恶意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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