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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andorder评论: 桑兰性侵报案的阴险策划

热度 1已有 9994 次阅读2011-8-11 16:41 |个人分类:lawandorder先生评论分享到微信

Linton网友分析:“桑兰性侵案的第二个特点:性侵案本是最严重的案件,可在本案中,一开始却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案件提出,而是作为附加案件,其目的就是为了给先前的民事案增加压力。” 分析正确。但千万不要忽略如果立案成功在法律上的意义。 

从法律上看,如果立案:

1。原告可以在刑事上达到对刘薛的精神名声财力上的压力,

2。另一方面关键在民事上原告可以按照纽约法律 (CPLR 215(8))来达到复活已经过期的对刘薛民事(和刑事不同)人身攻击/性攻击(见第二修改诉状第17项 "intentional tort/battery")指控。

这一策划十分阴险。这就是为什么没有立案能给他们带来这么大的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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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2 个评论)

回复 真实话语 2011-8-12 03:20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莫虎最新动议中射向桑海的五颗子弹中有三颗是他们自己后来送上去的。现在他们又免费、主动送上两颗新子弹,而且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新子弹。

一颗是性侵刑事诉讼。莫虎的惩罚动议中本来有一条,就是原告用刑事诉讼威胁被告,本来只是威胁,海明在网上说已经报案但是并没有真报案,没有实施。但是这几个人渣却在莫虎惩罚动议之后,明知故犯、变本加厉,以最恶毒的手法报最严重的一级强奸案,莫虎惩罚动议中说的口头

绝妙好文,希望贴编各个主要论坛
回复 mgzww999 2011-8-11 23:42
莫虎最新动议中射向桑海的五颗子弹中有三颗是他们自己后来送上去的。现在他们又免费、主动送上两颗新子弹,而且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新子弹。

一颗是性侵刑事诉讼。莫虎的惩罚动议中本来有一条,就是原告用刑事诉讼威胁被告,本来只是威胁,海明在网上说已经报案但是并没有真报案,没有实施。但是这几个人渣却在莫虎惩罚动议之后,明知故犯、变本加厉,以最恶毒的手法报最严重的一级强奸案,莫虎惩罚动议中说的口头“威胁”就成了已经“实施”的严重违规。

第二颗是律师代理费问题。海明在记者会上说,代理不是免费的,并拿出了(写着收费标准的)代理合同。他承认他说过免费代理,但是一来那是口头说的,没有法律约束,二是桑兰在收入上欺骗了他。后来桑兰也承认了代理不是免费,并承诺将如数付律师费,这就直接承认了收费代理协定,也等于变相承认了在收入上撒慌。那么,有关桑兰的收入和代理费用问题上,桑海在诉状中是如何向法庭陈述的呢?请看法庭接受的最后修改本:

”现在,桑兰仅仅依赖每月1600元人民币(约250美元)的工资过活,显然无法支付律师费,这让本律师事务所只能免费代理“(At present,Sang Lan lives on a 1600RMB per month salary, which equals about $250 US Dollars per month. Her inability to pay leaves this law firm no choice but to represent Sang Lan Pro Bono)。

看出什么问题了吗?在起诉书中,桑兰和海明联合欺骗法庭!

1. 桑兰欺骗法庭、做虚假事实陈述。桑兰的收入问题本来就是欺骗,但是莫虎不能将网络上网友的言论的当作法庭证据,还需自己取证。现在莫虎不用取证了,桑兰的代理律师已经公开做证。由于这个虚假的事实陈述出现在法庭证词中,而保险公司也收到同样证词,他们同意和解是基于法庭文件的没一个字。毫无疑问,桑兰已经涉嫌骗保。至于在谈判中工资问题是否是保险公司考虑之中已经不重要,事实上,保险公司的一次性支票显然考虑了桑兰的收入情况。相信莫虎一定会在法庭上请求公开秘密协议,揭露骗保。
2. 海明欺骗法庭、做虚假事实陈述。海明在法庭文件中说,他的律师楼为桑兰免费代理,但是已经与原告签署了收费代理合同。桑兰对收入的虚假陈述问题,海明也有律师失查之责。
3. 桑兰在收入问题上欺骗海明,海明说他是在最近才发现的。虽然海明可能早就已经发现了,但是现在才有证据。
4. 海明在代理律师费用上欺骗桑兰,他在法庭文件中上说免费代理,但是却与桑兰签订收费代理合同。

公然在法庭上做虚假陈述是欺骗法庭的重罪,桑兰其它的一些不实指控还可以狡辩,但是收入问题上的伪证是可以、并且已经证实了的。仅仅是这一条案件就可以败诉,桑兰就可以受严厉惩罚。海明欺骗法庭、欺骗客户,双重重罪。

(修改版)
回复 美军虎 2011-8-11 23:27
To: 当空彩虹 你曾经说:
我真怀疑,害命的口才,说话很多都抓不到要点,表达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太差了。他是怎么给客户到法庭辩论的呢? 那英语更别说了,还在美国待了20多年,动听的英语,让他说的就跟个猪大肠,恶心得要死。。。
做移民官司的不需要那些。找人写好政治避难的申请标准版,每次只要改个名字就行。离婚之类的,民事纠纷都有现成的合同。 他只在China Tang混,也用不着有太好的英文。 也因为没有过硬的语言能力,所以也只好在China Tang混
回复 mgzww999 2011-8-11 23:25
莫虎最新动议中射向桑海的五颗子弹中有三颗是他们自己后来送上去的。现在他们又免费、主动送上两颗新子弹。

一颗是性侵刑事诉讼。莫虎的惩罚动议中本来就有一条,就是原告用刑事诉讼威胁被告,本来只是威胁,海明在网上说已经报案但是并没有真报案。但是这几个人渣却在莫虎惩罚动议之后,明知故犯、变本加厉,以最恶毒的手法报最严重的一级强奸罪,莫虎说的“威胁”就成了“实施”。

二是律师代理费问题。海明在记者会上说,代理不是免费的,并拿出了(写着收费标准的)代理合同。他承认他说过免费代理,但是一来那是口头说的,没有法律约束,二是桑兰在收入上欺骗了他。后来桑兰也承认了代理不是免费,并承诺将入数伏律师费,这直接承认了收费代理协定,也等于变相承认了在收入上撒慌。那么,有关桑兰的收入和代理费用问题上,桑海在诉状中是如何向法庭陈述的呢?请看法庭接受的最后修改本:

”现在,桑兰仅仅依赖每月1600元人民币(约250美元)的工资过活,显然无法支付律师费,这让本律师事务所只能免费代理“(At present,Sang Lan lives on a 1600RMB per month salary, which equals about $250 US Dollars per month. Her inability to pay leaves this law firm no choice but to represent Sang Lan Pro Bono)。

看出什么问题了吗?在起诉书中,桑兰和海明联合欺骗法庭!

1. 桑兰欺骗法庭、做虚假事实陈述。桑兰的收入问题本来就是欺骗,但是莫虎不不能将网络上网友的言论的当作法庭证据,现在莫虎不用取证了,桑兰的代理律师已经做证。由于这个伪证出现在法庭证词中,而保险公司也是收到同样证词才同意和解的,毫无疑问,桑兰已经涉嫌骗保。至于在谈判中工资问题是否是保险公司考虑之中已经不重要,事实上,保险公司的一次性支票显然考虑了桑兰的收入情况。相信莫虎一定会在法庭上请求公开秘密协议,揭露骗保。
2. 海明欺骗法庭、做虚假事实陈述。海明在法庭文件中说,他的律师楼为桑兰免费代理,但是已经与原告签署了收费代理合同。
3. 桑兰在收入问题上欺骗海明,海明是在最近才发现的,虽然海明可能早就已经发现了,但是现在才有证据。
4. 海明在代理律师费用上欺骗桑兰,他在法庭上说免费代理,但是却与桑兰签订受费代理合同。

公然在法庭上做虚假陈述是欺骗法庭的重罪,桑兰其它的一些不实指控还可以狡辩,但是收入问题上的伪证是可以、并且已经证实的,仅仅是这一条案件就可以败诉,桑兰就可以受严厉惩罚。海明欺骗法庭、欺骗客户,双重重罪。
回复 spring99 2011-8-11 20:36
桑兰就是一人渣
回复 mgzww999 2011-8-11 19:42
LAO先生的评论指出了要害,也表明了这是团伙的作品,海明说他没有介入是撒谎。刑事诉讼的原告本来就不需要请律师,但是在起诉之前却需要法律顾问,海明就是这个法律顾问。桑兰和黄賎怎么会知道纽约法律对强奸罪的分级,又怎么会知道一级强奸罪没有追诉期,更不可能知道如果这个案件立案可以使民事案件死灰复燃。这是团伙敲诈刘谢的死穴,现在成了他们自己的死穴,在这个问题上三个人都别想逃脱。路平也做了伪证。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案子没有立案,刘谢是否可以起诉他们在刑事案件中诬陷?在没有立案的刑事案件中做伪证如何受到惩罚?由于没有立案,纽约刑侦机构不会去追究证词的真伪,事实上他们也没有对证词的真伪做出评价,只是说,(即使是真的)证词也不足以支持立案。我想莫虎在不立案消息发表后说的“都要一个一个追究”指的就是这个刑事诉讼中的诬陷者,因为对民事诉讼案的原告已经、而不是将要一个一个追究了。莫虎是刑事案件的专家,希望他能从这个刑事案件着手,使桑黄海路杨都受到法律制裁。
回复 douniwan 2011-8-11 18:58
桑兰第二
不管明月城老儿如何乔装打扮,如何东拉西扯仁义道德,都掩盖不了这个变态老儿,在时至真相大白的今日,还是桑兰敲诈集团的帮凶,还是桑兰性侵讹诈恶行最有力的支持者,还是桑兰无赖耍泼的教唆者,自己更无耻宣称,对刘谢落井下石,对刘谢“不依不饶”,就是讨要封口费。对待这种疯狗,只有按落水狗来疼打了,没什么可客气的,也没什么道理可讲,以恶治恶,以暴治暴就是了,这里面,方法就有的是了,让这老儿觉得这么折腾,“成本有点高了”,那时,这个土鳖才会明白事理。
回复 当空彩虹 2011-8-11 18:17
我真怀疑,害命的口才,说话很多都抓不到要点,表达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太差了。他是怎么给客户到法庭辩论的呢? 那英语更别说了,还在美国待了20多年,动听的英语,让他说的就跟个猪大肠,恶心得要死。。。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8-11 18:16
桑黄海都是极其阴险恶毒的人,性侵案不予立案后,这伙毛贼顿时成为落水狗,尽管现在存在内斗,但咬起人来还是会很疯狂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发扬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务要使他们在法律上完败!
回复 folk3 2011-8-11 17:56
一开始本人对小丑就下了定论~
看看视频上,小丑的眼珠忽悠不定,眼神漂移,证明了心中有鬼,却要自圆其说...
华文媒体从业人员和网友们现在明白也不算迟!
回复 纽约 2011-8-11 16:53
桑兰和海明十分阴险.
回复 BamHI 2011-8-11 16:50
由此,大家不要小看了海明。 此人很是阴险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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