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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

已有 13717 次阅读2011-7-26 15:30 分享到微信

桑兰在7月22日提交给美国联邦法庭的宣誓证词中,同时提交大量“铁证”,证明其诉讼有理有据。现把重要铁证汇总如下,与大家分享。

注:所有“铁证”文件及以下对“铁证”的说明(出自桑兰证词)均来源于美国法院网(www.pacer.gov)。

第七项起诉“刘国生、谢晓虹夫妻和莫虎不当得利”,证据为附件A(1. 存款银行信函表明基金注册地址是刘家住址;2. 时代杂志表明刘公开邮箱PO Box 852, 1 Armonk, NY 10504(是刘家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募集捐款;3. 刘国生作为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6月18日的信函)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1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2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3

第八项起诉上述被告的“侵吞财产”,证据为附件C(是被告占有的属于 原告的财产清单,包括一份来自美国邮局的贵重礼物。原告曾提出归还要求,但被告仍拒绝把这些贵重物品归还给原告。)

(博主注:中文大意为:刘谢侵吞桑兰财产清单如下:

1-2.2009年和2010年刘谢代为购买而剩下的尿布,垫子,导尿管

3. 轮椅一架

4.1998年桑兰和美国人的通信

5. 克林顿写给桑的信

6. 桑兰的一本参加活动的影集

7. 桑兰基金捐款人名单

8.许多美国人给桑兰的礼物

9. 当年新泽西州颁给桑兰一个证书
10. 美国邮局送给桑兰的她当年新年按灯的大邮票)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4

第九项起诉/权利主张是对刘谢违反受托人责任的指控。证据为附件D(被告承认他们是桑兰基金管理人,同时是中国体操协会指定的法定监护人。)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5

第九项起诉/权利主张是对莫虎违反受托人责任的指控,证据为附件E(莫虎曾向桑兰 提供法律咨询,被告谢晓虹也承认这点)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6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7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8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9

第十三项起诉/权利主张是关于“违反纽约公民权利法第50节和51节”的。证据为附件F(被告的商业广告)(被告在未得到原告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曾把原告的姓名、声音和影像用于商业目的。)

(博主注:附件F是桑兰和谢晓虹当年合唱的《缘分》(从未公开发行)的资料,当年就此单曲采访桑兰的报道标题为《桑兰出唱片演绎奇妙的缘分》,见http://ent.163.com/edit/020311/020311_115276.html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10

第十四项起诉/权利主张是关于“违反承诺和信赖损害”的。被告承认他们承诺为原告提供生活支持和照顾。除了口头承诺和具体执行外,还有一份被告书面承诺。证据为附件H(谢晓虹签署的一封信函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11

(博主注:以下是桑兰提供的“刘谢勾结中国独裁政府高层迫害桑兰”的陈述及证据)

桑兰证词第11条. 被告刘国生是中国游泳协会的前任副主席;谢晓虹在过去13年中是中国体操协会的副主席。他们是中国体育委员会的官员,与最高层的中国领导人有联系。在中国这样的极权主义独裁体制下,被告可以对原告施加极其强大的政治压力,原告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中国工人家庭的女儿,不过是生活在中国的前冠军体操运动员。

桑兰证词第12条. 附件I表明谢晓虹与中国最高领导人一起打网球,包括中国人大常委会的主席(Speaker)吴邦国(照片中左起第二人),他在中国政府中仅次于主席胡锦涛,是第二号人物,排在中国总理温家宝之前。贾庆林(照片中左起第一人),中国政府的第四号实权人物,排在胡锦涛、吴邦国和温家宝之后。李瑞环(照片中右起第二人),江泽民时期的前中国第三号最高领导人。这些领导人有控制整个中国的权力,而他们全都聚集在一起与被告谢晓虹打网球,这表明被告拥有的关系足以威胁到受政府统治的任何中国平民。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12

桑兰证词第13条. 另外,前中国人民解放军伍绍祖将军由江泽民主席指定为中国体育委员会的首脑。被告谢晓虹已承认和吹嘘刘与伍绍祖是25年的亲密朋友,伍绍祖将军有权随意处置原告桑兰,而桑兰不过是国家体育委员会控制下的一个中国运动员(附件J,刘国生和谢晓虹与伍绍祖将军,右起第二人,还有他的妻子)。

桑兰告刘谢莫的重要“铁证”汇总_图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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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0 个评论)

回复 weijs 2011-7-26 21:07
艾艾同学关注一下桑兰报案是否被警方立案。谢谢
回复 真实话语 2011-7-26 20:59
这是法律文件吗?怎么像小孩子过家家似的。嘿嘿
回复 当空彩虹 2011-7-26 20:08
世界上在没有比这个更“靠谱的”证据了,真是“铁、铁、铁、铁”证。妈呀,看完了赶紧跑,丧烂团伙20亿快到手了,到时候别报复我啊。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7-26 20:08
请大家注意,有马甲在引导大家对桑兰海明进行评论,千万警惕,海明桑兰现在得不到信息回馈正在着急上火,请大家暂时不要对案件进行实质性评论。
回复 mgzww999 2011-7-26 20:08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如果我是法官,我的回答是:

1. 海明没有提供任何可以证明“持续侵权”的证据。
2. 除乐利达公司的信件之外,所有证据都是无效证据,不能采纳。
3. 从时效性来看,乐利达的信可能仍然有效,但是应该注意两点:一是这封信是乐利达单方、慈善性质的象第三方“自愿”提出的承诺,并不是与受益的桑兰签订的合同。乐利达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过受益方桑兰的同意、无条件终结承诺。二是信中的第五条,即使乐

如果桑兰无法证明乐利达的信是直接对她的承诺,这封信就是无效证据。举个例子,某一捐款人向桑兰基金作出捐款承诺,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捐款,由于是慈善性质的,基金不能要求捐款人必须履行承诺,桑兰连知道的必要都没有,哪还有什么诉讼的理由?所以尽管没有过期,这一个也是无效证据。

如果在莫虎8月5日回复之后法庭决定不立案,我们可能就没有看到莫虎在律师交换证据的法庭上如何扒海明皮的好戏了。
回复 看戏党地下党员 2011-7-26 19:59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
这些证据实在让人哭笑不得。不评论了,不能让海明偷师。
太对了,很欣慰这次几位专业人士都持谨慎态度,这样我们看戏党才有好戏可看
回复 看戏党地下党员 2011-7-26 19:56
是不是又发错文件啦?这也叫铁证?what a joke!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7-26 19:32
忘了说
艾艾同学辛苦了。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7-26 19:30
唉,在国内打官司都是讲证据链,证据之间一环套一环互印证,无懈可击。
可桑兰提供的是证据点,一个罪名就简简单单一个证据,有什么用。对于一个证据可以有很多解释,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另外,刘国生博文上的“挂绿”“Talkme”是谁?居然出现在证据上,千古留名啊,羡慕。“挂绿”不会是增城人吧。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7-26 19:29
这些证据实在让人哭笑不得。不评论了,不能让海明偷师。
回复 mgzww999 2011-7-26 19:12
如果我是法官,我的回答是:

1. 海明没有提供任何可以证明“持续侵权”的证据。
2. 除乐利达公司的信件之外,所有证据都是无效证据,不能采纳。
3. 从时效性来看,乐利达的信可能仍然有效,但是应该注意两点:一是这封信是乐利达单方、慈善性质的象第三方“自愿”提出的承诺,并不是与受益的桑兰签订的合同。乐利达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过受益方桑兰的同意、无条件终结承诺。二是信中的第五条,即使乐利达不可以无条件结束承诺,在桑兰没能满足一定条件时,诺利达仍然不需履行承诺。桑兰和海明必须证明诺利达不可以单方面收回这个承诺,然后还需证明桑兰满足了信中要求的一切条件,诺利达却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
回复 Northstar 2011-7-26 19:04
天下没有比丧烂更不要脸的动物了。
回复 Chi202 2011-7-26 18:36
摊上这一位, 真是缘份啊! 体委为什么屁都不放一个!
回复 看戏已久 2011-7-26 17:49
脑子坏啦!
回复 zoebb88 2011-7-26 17:42
曾經放過這些東西在別人家,不等於現在還在別人家,你說有這些東西,不等於就真的有這些東西,我說你曾向我借100萬,如沒有借條,那怕是真的,我也沒有底氣去法庭告你呢!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7-26 16:54
首先,她得证明那些东西还在刘家,难不成你说在就在?
第二,她得证明她曾经要求刘家归还,你没有要求过,那就还是寄放。这又不是双方都在同一个城市,说拿过来就拿过来;
第三,她得证明刘家在她要求归还后无理拒绝归还且至今未归还。不能桑兰说没还就没还,要人家还了呢?

以上三点,桑兰都得有扎实可靠的书面证据。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7-26 16:35
请大家注意,有马甲在引导大家对桑兰海明进行评论,千万警惕,海明桑兰现在得不到信息回馈正在着急上火,请大家暂时不要对案件进行实质性评论。
回复 Chi202 2011-7-26 16:31
The Certificate of Deposit historical rates: http://www.jumbocdinvestments.com/historicalcdrates.htm
六个月的1999-2008十年平均利率4.1257%. 而桑兰之友好基金只有91-days CD, 利率只能更低. 4% 应是合理的.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1-7-26 16:26
真tmd连笑都笑不起来。神经病!
回复 春夏秋冬 2011-7-26 16:03
桑兰确实疯了。。。
我觉得这些东西都是桑兰自己当年不要了的。。放在刘谢家里的。。
现在变成人家抢占了她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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