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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英文原件(见后)
- pdf链接(感谢Longspear上传):
http://www.scribd.com/doc/60873737/Haiming-Answer-to-Mugh-Mo-s-Motions-to-Dismiss
- 文字版(感谢红男绿女):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9898/details/88544.html
Longspear筒子评论:
莫虎的撤案动议有两个(缺乏管辖权和failure to state a claim), 海明用了二合一的写法,是在是偷懒。
此两动议在法院网上的标题和海明七月22日提交的第二份文件标题一样,再次确认海明上星期交错了文件,实在是荒唐。
最后提醒大家看到什么错误,咱们先憋着,别告诉海明,到明天再说。
答辩状内容概要:
1. 被告的动议所基于的诉状,原告已经提交了动议修改诉状(动议还未处理),移动了靶子。
2. 原告有理且有证据,根据是桑兰7月22日提交的证词。
3. 被告要求撤诉,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的指控是滥诉,但被告未提供足够证据。
第一点:原告指控未过诉讼时效
1. 用“持续侵权”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以下事实表明被告“不当得利”,“侵吞财产”及“作为基金经理及法律顾问的'违约责任'”的侵权行为延续到了2008年末及其后。
- 桑兰基金一直被被告控制,直到2008年末才转交给桑兰
- 桑兰的一些个人财产被被告占有至今,经桑兰要求仍不归还
- 被告与桑兰2008年夏在美国见面,其后又多次碰面,并由电话,email等保持联系,直至2011年桑兰提出控告。
2. “毁谤”及“精神伤害”发生在2011年
3. “侵犯隐私”(使用桑兰的名字及肖像)过去一直存在,被告从未停止此行为。
4. “违反承诺和信赖损害”:被告承诺的对桑兰的照顾和资助实际只到至2008年以后的某日,2008年以后就单方面违反了承诺。被告在2011年年初也已承诺支付桑兰2011年到美国做医疗检查的旅费,并支付桑兰在纽约的食宿及生活费用,但他们没有这样做。
5.桑兰最近发现被告在桑兰基金和保险公司费用及理赔上对桑兰说谎。过去12年,被告控制基金和保险公司费用报销,而桑兰在中国困在轮椅上。
第二点:原告指控具备了所有要件
原告的证词表明其指控有理有据,举证过程也只会找到更多证据来支持其指控。
第三点:原告修改诉状的动议应被批准
第二次动议提出的修改诉状,并未提出新指控,只是修改诉状行文及细则,表达更准确了。因此,既然被告同意了第一次修改诉状的第一次动议,就不能反对第二次修改诉状的动议。
第四点:管辖权问题
如有管辖权问题,案子应转到纽约州法院,而不是被撤诉。
结论:
被告的动议扯了许多无关东西。而且,既然是被告要求撤诉,就应该提供证据和被告证词,来证明原告指控的无理,但被告未这样做。因此其撤诉动议应被驳回。
抗辩书英文原件
To: 艾艾 你曾经说:谢谢,我就不用回答“亦正亦邪”的误解了。我们都是旁观者,在美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下,我们的言论对判决结果没有丝毫影响,由于我们法律和掌握的事实十分有限,我们的一些所谓建议对原告也没有多大帮助。但是,我们的声音还是有意义的,一是表达对被诬告的被告人的支持,帮助他们度过精神难关,二是让公众知道真相,经过你和其他一些网友的努力,这一点在过去一周多的时间里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功,媒体的禁声不应该仅仅是桑兰的法庭证词使他们不敢再报道,也是因为他们知道了更多真相,禁声在法庭证词出现之前就开始了。而法庭证词的真相的披露也是你和众多网友努力的结果。
mgzww999是个好筒子,头脑冷静,考虑周到,值得我学习。他的许多评论都很到位,很有价值。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对。我也是觉得他老是怕桑出事。然后整天留言希望刘谢和解的(尽管无明说)。
这个mgzww999亦正亦邪,搞不清来路。
我不是学法律的,平时接触的法律也就是会计法、税法一类的。不过我总觉得“侵占财产”要首先证明清单里的东西所有权是桑兰的。也不能桑兰说是谁的就是谁的。
基金问题,我一直认为没有审计的情况下就告刘谢缺乏说服力。
海明会做功课,莫虎就不会做吗?海明那点小聪明能逃得出莫虎的五指山?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半瓶子醋才晃当
To: titanwinter 你曾经说:国内打不开的链接可以试试在线代理
艾艾,你给的那个地址链接国内打不开,你这里给个图片版的吧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mgzww999是个好筒子,头脑冷静,考虑周到,值得我学习。他的许多评论都很到位,很有价值。
这个mgzww999亦正亦邪,搞不清来路。
我不是学法律的,平时接触的法律也就是会计法、税法一类的。不过我总觉得“侵占财产”要首先证明清单里的东西所有权是桑兰的。也不能桑兰说是谁的就是谁的。
基金问题,我一直认为没有审计的情况下就告刘谢缺乏说服力。
海明会做功课,莫虎就不会做吗?海明那点小聪明能逃得出莫虎的五指山?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半瓶子醋才晃当
To: spring99 你曾经说:这个mgzww999亦正亦邪,搞不清来路。
网友为什么你老是怕桑会出事?刘谢会输?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不用担心啦,这点小技巧,如果模糊还看不穿的话,他的律师费也别要1000美金一小时了 10美金一小时好了
偷梁换柱,暗度陈仓,海明并不蠢,一个21亿美元的维权大案已经被他修改成财务纠纷而且可能真说不清楚的小案。最后被立案的可能性很高,而且不排除部分胜诉。
基金管理账务不明和肖像权两个都没过时效,在法庭看来也算是合法诉求。现在又加上一个“侵占财产”的欲加之罪,而且一定会有“证据”。十几年的交往,刘谢把她当子女一样看待,桑兰一定也送给刘谢一些礼物。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必然有些谦让之词,比如刘谢可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网友为什么你老是怕桑会出事?刘谢会输?
偷梁换柱,暗度陈仓,海明并不蠢,一个21亿美元的维权大案已经被他修改成财务纠纷而且可能真说不清楚的小案。最后被立案的可能性很高,而且不排除部分胜诉。
基金管理账务不明和肖像权两个都没过时效,在法庭看来也算是合法诉求。现在又加上一个“侵占财产”的欲加之罪,而且一定会有“证据”。十几年的交往,刘谢把她当子女一样看待,桑兰一定也送给刘谢一些礼物。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必然有些谦让之词,比如刘谢可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我认为,法律上,SL基金的钱=SL的钱 ? SL是否有适格诉讼资格?
偷梁换柱,暗度陈仓,海明并不蠢,一个21亿美元的维权大案已经被他修改成财务纠纷而且可能真说不清楚的小案。最后被立案的可能性很高,而且不排除部分胜诉。
基金管理账务不明和肖像权两个都没过时效,在法庭看来也算是合法诉求。现在又加上一个“侵占财产”的欲加之罪,而且一定会有“证据”。十几年的交往,刘谢把她当子女一样看待,桑兰一定也送给刘谢一些礼物。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必然有些谦让之词,比如刘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