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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海明,请广大网友群策群力提供资料

已有 28473 次阅读2011-7-16 20:46 分享到微信

两个多月以来,海明的种种恶劣行径大家有目共睹,令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愤怒。现在一些网友提出提议,向纽约州律师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海明的违规行为。律师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举报后,若认为举报有理有据,将调查海明并作出裁决。

本博受一些网友之托,在此呼吁广大网友们,为这次集体举报提供资料,包括:

1. 以前网友发表过的对海明不规行为的博文和评论

2. 你发现的海明不规行为及评论

3. 要求:有证据,如为引用,须有原始链接。如陈述海明说谎,需陈述事实及事实支持。需注明时间。陈述以简明扼要为佳。

由于博主精力时间有限,特诚请以下人才:中译英翻译人才;整理资料人才;统计签名人才。请email联系我(aiai.young@gmail.com

若有网友希望个人去举报海明的,也非常好,举报方法请见:http://www.newyork.bbb.org/SitePage.aspx?site=24&id=cefc04ca-e1c0-4f11-9e1b-b8f8eaf22563。个人举报的材料,方便的话也希望能够贴在这里。

资料分类:考虑到海明的恶行实在太多,提供资料时若能分类,将有利于整理编辑。参照lawandorder先生的大作《纽约律师 “不规行为” (misconduct) 的纪律定义》(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84881&bcode=aiai),本博暂列三项违规行为,请筒子们在提供资料时,注明是哪一类。另外,我相信海明的不规行为绝不止下面三项,请筒子们阅读lawandorder先生的大作,如发现还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欢迎补充。

.((c)  介入参加任何不诚实,欺诈,欺骗,或虚假陈述行为 ( "engage in conduct involving dishonesty, fraud, deceit or misrepresentation;") (博主注:海明多次向媒体作出不真实陈述,欺骗和误导大众。)

二.《规则》条款1.6要求纽约律师不可故意泄漏任何“保密信息,”或利用任何保密信息致使当事人不利处境,或利用任何保密信息对律师本人或第三者获取私利,  除非(1)当事人在知情下同意, (2)  泄漏信息将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并且也是合理或者执业惯例, 或者(3) 在条款1.6(b)情形下律师可以泄漏。

评论2: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代理协议书的内容,包括收费方式等,是保密信息,是受 1.6(a)条全保密的,不应随便在外泄漏。 注:纽约法院不认为这个信息总是受“律师当事人特权所”保护。

三. ,《规则》条款3.1 要求纽约律师不可以递交或辩护一个指控无事实法律无依据的"轻浮” (frivolous) 案件。 如果一个律师提出一个在现有法律不能支持的法律要求或辩护,或者其行为除了拖延诉讼或骚扰或恶意损伤别人之外没有其他合理目的,或者该律师在知情的情况下做虚假事实陈述, 那么这个律师的行为就是“轻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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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09 个评论)

回复 zyooo 2011-7-17 00:32
没有什么大不了,请看博客: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uid=45889

桑兰见美国市长,检察官,刑警,侦探的思索
回复 zyooo 2011-7-17 00:30
不管桑兰团队怎样利用媒体轰炸,最终还是看法院结果,那时才是真相大白的时候.
我是一点不相信国内媒体的.
回复 zyooo 2011-7-17 00:26
你们也应该先到有关部门反映一下桑式团伙的恶行和目的,让有关部门也事先对之有个大致的了解,不要走到别人后面,那样会更被动的,再有理都没有那么好办.有这么多群众支持你们,帮你们收集资料,出谋划策,你们还怕什么?
桑兰团伙覆灭的时候就要到了.L,X,X,M不要软手,要坚决打击,她们是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了,不打击他们不知道要跳好高,就这样了还跳那么凶,如果他们胜利时就是世界毁灭时,所有她们也不可能胜利.
回复 pollyzixin 2011-7-17 00:06
中国日报总编辑朱灵致
回复 pollyzixin 2011-7-17 00:01
【中国日报】的联系方式是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紫光发展大厦B3座5层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contact@chinadaily.com.cn

本网站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2005年度被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0-6567 北京:010-82483083

电子信箱:freemanlanhe@163.com 网站链接:http://www.whlaw.cn

请向他们投诉有关记者的违规行为
回复 春夏秋冬 2011-7-16 23:58
需要各类海明已经删除了的博文的截图,欢迎去我的博客里面找。。。。
都是海明博客原图。。。
回复 ForJustice 2011-7-16 23:50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桑海团伙已经彻底疯狂了,下周二准备起诉,之后将在市政厅前举行记者会。把一个十三年前的”性侵“案搞得这么大张旗鼓、轰轰烈烈,也许真的会象海明说的”载入史册“。值得注意的是,海明宣布桑兰可能见市长,如果桑得以见市长(那怕是无意中碰见)也会被用来大肆宣传、混淆视听,说成市长支持桑兰。

我建议应该给南郡市长写信,简单介绍性侵案情,指出市长不应该以任何方式见桑兰,因为市长会见一个正在进行的刑事

说的非常对,支持!
回复 ForJustice 2011-7-16 23:47
海明盗用老外律师的照片拼凑联合国律师团,侵犯了这些律师的肖像权和商业信誉。请与海明所谓的“联合国律师团”的律师联系,岳博士贴过联系方式。
附链接海明所谓的联合国律师团
http://tieba.baidu.com/f?kz=1088559566
回复 ForJustice 2011-7-16 23:35
海明盗用老外律师的照片拼凑联合国律师团,侵犯了这些律师的肖像权和商业信誉。请与海明所谓的“联合国律师团”的律师联系,岳博士贴过联系方式。
回复 mgzww999 2011-7-16 23:30
桑海团伙已经彻底疯狂了,下周二准备起诉,之后将在市政厅前举行记者会。把一个十三年前的”性侵“案搞得这么大张旗鼓、轰轰烈烈,也许真的会象海明说的”载入史册“。值得注意的是,海明宣布桑兰可能见市长,如果桑得以见市长(那怕是无意中碰见)也会被用来大肆宣传、混淆视听,说成市长支持桑兰。

我建议应该给南郡市长写信,简单介绍性侵案情,指出市长不应该以任何方式见桑兰,因为市长会见一个正在进行的刑事案件的原告,涉嫌行政干涉司法的独立行,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其它的事情没有比涉及,只涉及到桑兰目前也是另外一个与此案相关的、已经引发广泛争论和质疑的另外一个与该性侵案密切相关民事诉讼案件。
回复 Northstar 2011-7-16 23:26
害命太可恶了,不清洗掉这世界没有公义。
回复 ForJustice 2011-7-16 23:25
《中国日报》(China Daily)纽约记者陈卫华在新浪有多篇文章替桑兰海明
叫屈呢。“很多人关心桑兰,这是好事。桑兰很多年来可以说是一个英雄,一个虽然没有取得奥运金牌,但却以其坚强、自强不息、阳光让很多人喜欢和敬仰的女孩。”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2f13c70102dqsq.html
请大家和《中国日报》(China Daily) 联系,抗议陈卫华!

网友Jeremyan 评论(ZT):
中国的道德底线是知恩图报,美国的道德底线是做人要诚实,公众人物更不能随便撒谎。这两个底线,都被桑兰和他的律师一举突破。
桑兰在媒体上绝对不是弱者,因为她借着她名人的光环和她的律师一起把握着媒体话语权,还有您这样的记者在默默无闻地帮助他们。广大网友才是真正的弱者,发表几句评论主流媒体听不到却要被海大律师索赔上千万。
在美国,普通老百姓最怕的就是诉棍。因为即使你有理,也经不起无赖死搅蛮缠的折腾,上法庭要耽误很多时间金钱和精力。因此很多案子即使被告没错也可能忍气吞声地与原告和解,哪怕是破财消灾。海明看准了这点,以为刘谢也一样会和他们和解。这次的事件不同,有人想把南京的法庭搬到曼哈顿,这官司不打到底,不把 坏人绳之于法我们北美华人绝不答应!
13年前大家踊跃捐款帮助桑兰,13年后的今天如果刘谢需要,我们也愿意出钱出力帮助他们把官司打到底!
回复 青草地 2011-7-16 22:53
赞同. 我会尽我所能去做.
回复 yuanye8848 2011-7-16 22:51
海明的暴力、黑社会言论:

......

——我也有枪。该杀人的时候是毫不犹豫。我律师楼里打工的老外律师约翰逊也跟我讲过他的经验之谈:杀了人之后,用可口可乐洗去血迹,千万别用水。因为可乐洗完了,查不出来。敲诈的本事不是跟B社会学的,那太小儿科了。我们是跟联邦检察官学的。我的联邦朋友抓住个倒卖香烟的华人小贩,把人家父母遗下的遗产,家里住房也给罚款罚了,一共有200 多万美金。一家老小全被赶上大街去睡了。
  
  我一次跟纽约的恶福州人帮派谈判。对面的酒吧里就坐着8个我的人,静静地等命令。是我制止了他们犯罪。可是,他们生来就是犯罪的基因,现在,全都进去了。TMD.
  
  以前我有个超级美女秘书,一岁就从马来来美国了。漂亮的令人垂悬欲滴,TMD. 有人把她的手机搞坏了,又不肯赔钱,她就找人开了辆大卡车,大白天去把人家的家给搬家了。 还有一个想跟她交男朋友,她真正的男朋友手提着一把锯树用的大锁链自动电锯,过去就把人家的腿给锯了。当然,也“进去”了。可是,倒不是坏事,小美女正想甩掉他,换个新男友呢。我有幸跟她亲热过一回。当然,当然,是那个电锯男友“进局子”之后的事了。我这个小美女,他的父母被人追债。 她有本事召集10辆汽车的人马,自己到新泽西郊外去跟追债人谈判。父母在别处藏着。可惜,小美女看不上我,嫌我胖。偷了我几百美金之后,就辞职不干了。

我是“匪气”,黄健是“痞气”,你们说,谁大?

——海明用网络暴力语言威胁女网友“豆子猫”,声称“火烧豆子猫要用根铁丝从它身体穿过去。然后,翻来覆去的用木炭烤。”“豆子猫是越肥越好烤,流油,那不是冰激凌,是烤得流油。”
回复 weijs 2011-7-16 22:51
先表个态,坚决支持网友讨伐海明,海胖子有权起诉网友,我们网友也有权举报海明。
回复 pollyzixin 2011-7-16 22:27
To: spring99 你曾经说:
赞同。发到信箱更好。
我支持帖在网上,海的行为我们就要公开他,征集的过程,也同时是声讨的过程,正好向所有人展示海的不耻行径
回复 胡了 2011-7-16 22:21
To: spring99 你曾经说:
就海明这几天所发的博文都是严重威胁被告人生安全和打击的。这些都可以做为举报海明的事实。
我觉得可以把海明下面博客的内容快速发到检察官那里求证,因为里面充满了威胁。比如专案小组,比如坐牢等。
海明博客全文如下;
身残志坚的桑兰令人肃然起敬
这两天,桑兰在家做家庭作业,要准备好下周二,7月19日前去纽约州由检察官负责人,警察局,侦探和政府翻译官组成的专案小组,去提交口供。 检察官办公室负责人这两个月以来一直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 包括对桑兰联邦法庭民事案件的进程也了如指掌。

因为有民事案件存在,容易引起别人误解为刑事案件是为民事案件服务的。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检察官负责人也向我指出,他们完全考虑到了对方可能会有这样的指责。 但是,我们已经把对薛伟森的民事求偿案件完全撤销掉了。 所以,应该没有任何对薛伟森的民事求偿案件的存在,也谈不上刑事起诉会对于桑兰的民事求偿案件有任何关联。

桑兰的刑事起诉将是一个远远大过,严重过民事起诉的历史性事件。 如果美国政府为桑兰立刑事案,这将是在美国主流社会里也是轰动一时的大事。 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可不是开玩笑的,严重的情况下是要有人被逮捕的。 欺负中国人民的女儿-桑兰,不是白白欺负了,甩甩手就可以走人的。

桑兰这次来美国维权,目前已经证明是不虚此行的。与老美被告达成了收获,足可以让桑兰扬眉吐气,凯旋而归的回到中国。 桑兰不会就此止住,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还把维权案的内容扩大到刑事起诉,让侵害她的人能坐牢的坐牢。正义不论是早来还是晚来,终究是会来的。

桑兰的美国维权案,也是给在中美的华人同胞们一个观察和思考的机会。 身体残疾的桑兰,心灵上却是一个强大的巨人,不仅为自己挣回了尊严,也为其他华人同胞树立了榜样。 你的权利你要去争取。 如果人人都像桑兰这样,中国人在世界上就不得不让外人刮目相看,令人肃然起敬了。


2011-07-14 评论( 246 ) 阅读( 21666 ) 分类( 未分类 )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86109&bcode=lawyerhaiming
回复 spring99 2011-7-16 22:07
从来没有见过律师和客户之间认亲认戚的。还有海明说扩大网捞大鱼这些也应该违反了律师操作。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7-16 22:05
春夏秋冬的截图正好派上用场,所有的不实言论都在里面。
回复 spring99 2011-7-16 22:01
海明删掉的一篇(网上仍可查到这篇删掉的原文内容)
2011-07-10 | 中国队队服
[纽约海明律师(@haiming-ny)]
纽约海明律师:
我妹妹要把这件运动员衣服送给我做礼物。谁知道这是哪个奥运会的中国国家队队服呢?
向左转|向右转查看原图
刚刚 来自腾讯微博
纽约海明律师:
昨夜跟桑兰深谈至凌晨3点多, 从案子谈到鞋子,从初恋谈到再婚;从男女关系谈到人生哲学,从做生意谈到体育界名人们;还把我和黄健作了对比。。。。发现桑兰博大精深,非常有思想,成熟。最后,被黄健看见我亲了一下她的脸。黄健会不会点射我呀?不过,我穿着防弹背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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